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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0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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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口转弯的角落里,程明浩抓住了我,“璐璐,不要走!”
  “你放开我!”我挣扎着,他牢牢地钳住我的手臂让我动弹不得。我情急之下转过头又要去咬他,“你不放手我叫警察了!”
  “你敢咬我也叫警察了——别忘了这里过街就是你们公司!”
  我没有办法,只好把身子站直,无可奈何地看着他,“我不走,你松手。”
  他松开我,我们沿着街道慢慢地往前走,谁都没有说话。程明浩掏出一根烟,“不介意吧?”
  我摇摇头,他点起烟,用力抽了一口,两颊深陷下去,再把烟雾吐出来。
  我问他:“你现在抽烟了?”
  他点点头。
  “抽烟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他半扬起眉毛,脸上一种“你拿我怎么样”的神情。
  翻过两个坡,我终于说:“其实,我和杜政平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才结婚的,我们本来就……还有,我的父母和他的父母都很希望我们结婚,所以……”说这些的时候,我心里感到有点可笑,倒好像我在跟他打申请。
  他把一支烟抽完,掐灭烟头,终于开口,声音温柔下来,“我不知道也就算了。可是,现在眼看你这样把自己嫁出去,就觉得不行……就是不行,”他深深地、牢牢地看着我,看了好半天,终于说:“璐璐,我舍不得。”
  他的目光让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可是,我就要结婚了,我,我跟你说,我真的要结婚了……戒指都买好了,半克拉的……杜政平说他再落魄,这点钱还是有的……你,你给我买过戒指吗?你不是说我们都不是孩子了吗……现在你又说舍不得,你,你叫我怎么办呢?”
  他不说话,只是温柔而忧伤地凝视着我,那种眼神不像莱纳斯,不让我同情,却叫我彻彻底底跟着一路痛进心里去,痛得恨不得把心挖出来,却明白就是挖出来也没用,因为那不过是用一个更大的伤疤去掩盖已有的伤疤,欲盖弥彰。
  我脑子里闪过很多事情,过去的事情,过去岁月里他为我做的事情。他开一天一夜的车去新墨西哥看我,在冬日的冷风里告诉我他很想我;他因为想我而去为非洲紫罗兰买了一双雨鞋;在西雅图他温柔地抱着我入眠,在雨夜里把我的心捧在手上;我动手术后他千里迢迢赶回来照顾我;为了不再让我难过,他背着我去找张其馨说明;“九一一”事件发生之后专门打电话来叮嘱我要小心;还有现在,他又飞过半个美国而来,而且放下尊严去求他的父亲帮忙。程明浩骨子里是那么倔强的一个人,二十多年里,穿着破凉鞋旧袜子的时候,他都没有求过他父亲,现在,他去求他父亲。
  我的脑袋开始发晕。他的的确确曾经做过这么多事情,每一件都是为了我。他为我做过这么多事情,我们为什么,为什么还会落到现在这样?
  “你不要看我,”我大声对他叫了起来,飞快地转过身,“我回去上班了,一点钟要开会。”
  “你不要走!”他又要拉我。
  我回头看着他,“你记不记得,上次,在葡萄园,我叫你不要走,你怎么说的?你记不记得,你自己是怎么说的?”
  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黯然,手僵在半空中,我趁机闪身躲开,“我走了,再见!”
  我“咚咚咚”一路跑回去,一连翻过几个坡,头也不回。
  回到公司,电话上已经有一个他的留言,我不理。开完会,他又打过来,“下班以后我们谈谈好吗?”他的声音几乎在哀求,“我真的需要跟你谈谈。”
  我想了一会儿,慢慢地说:“还是算了吧。”我把电话挂掉。
  那个下午我的工作效率几乎等于零。部门里的同事凑钱买了一张礼品卡算是结婚礼物,艾米叫我放假回家,我说不要紧。大家觉得我很敬业,其实我只是需要找点事情做,可是又偏偏什么也做不来。
  我一直发愣到下班,然后木木地拿着包走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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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47: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1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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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明浩站在我家门口等我,看样子已经等了很久。我在他面前站了一会儿,做了个“请走”的手势,他坚决地摇摇头。
  我投降,请他进去,给他倒了一杯茶,他双手捧着接过去。动作似曾相识,感觉恍若隔世。
  我搬张凳子坐在他面前,两手放在膝盖上,“谈吧。我听着。”
  他半天没说话,随后缓缓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我,“好不好看?”他手上握着一个小小的金属环,顶上有一点东西,在傍晚的阳光下微微闪烁。
  我伸手接过来,那原来是一个细细的戒指,环上浅浅地旋刻着玫瑰花纹,托着一颗很小很小的钻石,跟上次杨远韬送给郑滢的项链上的碎钻差不多大——但她的项链上有足足二十颗。然而,那真是一个可爱的戒指,因为钻石小,反射出的光毫不刺眼,暖融融的,像在对人微笑。那是一个会微笑的戒指。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拿出另外一样东西,是我还给他的那条同样嵌玫瑰花纹的项链。他打开圆形的挂件盒,拿掉里面自己的照片,摩挲了一会儿上面的花纹,然后递给我,轻轻地说:“它们其实是一套的。那次你做完近视矫正手术后我来看你,开始准备送给你的,我是想趁你眼睛一能看清楚就给你戴到手上去。不过,后来,后来又拿掉了,就只给了你一半。”
  我一手拿着戒指,一手拿着项链,定定地坐在椅子上。他低下头看着杯子里沉了一半的茶叶,“这个设计很别致,我一看见就喜欢,觉得你应该也会喜欢……你向来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我就买了下来。买的时候,我还在想,这样的话,既好看又实用,比如你平时可以把戒指戴在手上,需要洗手的时候可以把它拿下来放在挂件里,不会丢……其实有两种设计,一种是玫瑰,另外一种是星星月亮,我挑来挑去,还是觉得玫瑰比较吉利……”
  “那,那你后来怎么没给我?”我颤着声音问他。
  “我看见你床头放的那本珠宝手册,”他停顿一下,喝口茶,“里面随便哪个戒指上的钻石都是一克拉两克拉,还有,你告诉我,有个同事订婚,手上的钻戒像麻将牌,吓得别人戒指没她大开会都不敢坐她旁边。我觉得这个实在拿不出来,后来我就想,算了,等我以后多挣点钱,也去买个像像样样的戒指。还有,混得好一点,再要你嫁给我吧。”
  我呆呆地瞪着那个戒指,直到上面暖融融的光模糊起来,“我那时候又没说要多大的……我,我是没说啊……戒指要那么大干什么,又不能真的当牌打……其实,我,我没那么在乎的……”我的喉头哽住了。
  他抬起头,眼睛里有一点亮亮的东西在闪动,“可是我在乎啊。我不要你也不敢坐在人家旁边怕人家笑,觉得你男朋友真穷酸……别人看见说不定也会那么想……那样你一定会觉得很没面子。我怕你在我面前高高兴兴地收下,心里又偷偷地委屈,还不肯跟我说。”
  我的眼泪终于流下来,“关他们什么事?我的戒指关他们什么事?你莫名其妙……送就送,不送就不送,送一半,算什么?”
  眼泪滚到脸颊上,我想去擦,可两只手都没空。他伸手来替我抹掉,“这种心态现在想想实在有点可笑,我娶你做老婆,你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只要努力,总有机会对你好,想怎么对你好就怎么对你好,想送你多大的戒指就多大,对不对?可是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是不是为这个才决定去明尼苏达那家公司?”
  他点点头。
  “那怎么不告诉我?”
  “我不是他们的第一选择,实际经验也不多,心里没底,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既然有机会就应该试试,如果能把位子坐稳,发展空间就大了。我知道你总希望我留在旧金山,说不定会觉得我是故意的……你这个人心思重,容易多想。后来我突然想,索性我们结婚吧,虽然男人二十几岁结婚好像早了点,不过那样大概可以让你安心,所以我就去买了那个戒指……只不过,临到送出,才发现不上台面……我当时想,再等一段时间,也就是一两年吧,等未来有点眉目了再跟你说,”他又喝了口茶,抿抿嘴唇,“我甚至还想,等我那边差不多定下来,就让你跟我过去,大不了将来我养你,反正那里的房子没有加州贵。没想到你马上说要分手,我一逞意气就答应了……也是因为这个,后来我知道你和小杜又在一起之后会那么生气……”
  他静静地,像在说一件久远的往事。这些心思,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讲过,所以我不知道;我以为他的人生规划里没有我,我错了;我以为他的心里没有我,事实却恰恰相反,他把我藏得那么深,就像那天晚上他用拳头把我的拳头包在里面一样,深到我自己都看不见。有些事情,我们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去说、去做、去了解,其实却没有。我们的时间凝固在了我那块没有送出的手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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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48: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2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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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浩的话一点一点像雨水一样渗进我心里的每个角落,我忍着鼻子发酸,“我又没说要你养。你养得起我吗?我很难养的。”
  “我知道现在可能还不行,不过,我总是觉得,我如果能尽量混得好一点,你至少不用担惊受怕,一天到晚又怕工作做不好又怕裁员又怕被人家欺负,一点点事情都提心吊胆,连梦话都说的是英语……你那副样子真是让人心疼。我希望你能多一点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他碰碰我的脸,“还有,你现在比出国的时候还瘦,人家到了美国都变胖,就是你越来越瘦……”
  “那叫苗条,好多同事都羡慕呢,吃饭的时候偷偷看我到底吃什么能不胖。”我抽抽鼻子。
 “一身的骨头有什么好羡慕的?我要你高高兴兴的,长得胖胖的,就像,就像史努比那样。”
当一个男人语气坚决地要我向一只狗看齐,我心里所有的眼泪都喷涌而出——在他默默下定决心把所有的艰难一肩挑的时候,我却在拼命猜忌、嫉妒、生气、给他气受,他心里一定也很委屈,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真难为他了。
  “璐璐,别哭,别哭,乖,不许哭了。”他把我从椅子上拉过去,贴在他的怀里。他衣服上有一股烟味,我一边捶他的肩膀一边哭得更凶,“叫你不要抽烟,我叫你不要抽烟的呀,你不听话,你不听话……”
  说到这里,我的嘴唇已经被堵住了,他用力地吻我,好像要把所有的废话都挡回去。透过烟味,我闻到了他身上久违的气息,不由自主闭上眼睛,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他温柔地抚摸我,让我“一身的骨头”刹那间酥软无力,没有思考的余地,只觉得一颗心像被搁在火焰上摇摇晃晃的空气里,热热的,被蒸得微微发晕,生怕随时会掉了下去。
  朦胧之间,我感到程明浩把我抱了起来,一直抱进房间,用他的身体把我压在床上。他滚烫的嘴唇一路吻过我的额头、眼睛、鼻子、脸颊、嘴唇、脖子,然后接着往下,他的喘息声变得越发急促,一边吻我一边呓语般地说:“你是我的,是我的。”我顺着他的动作微微颤栗,紧紧地抱住他。他几乎有点粗暴地扯开了我的衣服,这时,电话铃突然响了。
  铃声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让我骤然打了个哆嗦。我看着程明浩,他也看着我。
  又是两声响过,程明浩微微松开了他的怀抱,我终于把一只手伸过去拿过话筒。
  电话里,杜政平的声音听上去很遥远,却又不可思议地真切,“你在干什么?”
  “我,我刚到家,”我用尽可能镇定的声音回答,“你那边怎么样?”
  “看来没什么希望。”他叹了口气。
  “是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单薄而苍白。
  “是啊,”他在那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突兀地冒出一句,“老婆,我现在只有你了。”
  我的喉头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仿佛一根刺深深地扎进心里去。
  杜政平告诉我,他那个同学要请他吃晚饭,回旧金山会很晚。
  我说:“不要喝酒,开车小心点。”
  我轻轻地把听筒放回去,回头,正好撞上程明浩的目光。他眼睛里有一种深深的痛苦,反射到我的眼睛里,每一丝、每一毫我都体会得清清楚楚,让我痛彻心扉。当所有伪装的坚强、自尊和自卑都被现实剥落,我终于看见他为我痛苦不堪,却发现那一点儿也不好看。
  床头柜第一个抽屉里有一个深蓝的绒布盒子,里面是我的婚戒。杜政平说:“我现在只剩下你了。”明天就要结婚,我现在却想跟另外一个男人上床。
  我不知道自己是可悲还是卑鄙。
  程明浩心心念念想着我是他的,而当我真的在他面前,却发现我其实并不属于他,另一个男人过不了多久就要回来,到时候,轮到人家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坐起来,像抱小孩一样用力把我抱住贴在自己身上,脸埋在我散开的发间,仿佛贪恋一种毫无安全感的拥有,像一个绝望的姿势。他抱得我有点痛,但我没告诉他,一旦告诉他,他就会松开手,我不要。我的手插进他的头发,他今天没有用发胶,头发听话地伏在我的手指间,像刚长出来不久的草地,头发短了,他后脑勺的那个旋露出来,我用手轻轻摸着。
  “你们那儿冬天很冷吧,你怎么把头发剪这么短?”
  “那次跟你分手以后,我去剪头发,想起以前你总是喜欢玩我的头发,心里难过,就索性把它剪短了。”
  “那不叫玩。”
  “不叫玩叫什么?我看你每次都玩得很开心,像个小孩子。”
  “为什么总觉得我是小孩子?”
  “因为我第一次看见你,你就像个小孩子,”他轻轻笑了一下,“记不记得,那时候,你对着我的脚研究半天,然后抬起头来一笑,笑得很神气,好像在说:‘咦,这土八路好玩!’然后又一本正经地跟我握手。还有,
  就是你很可爱,一笑露出一排牙齿。”
  “谁笑不露出一排牙齿?所以你觉得我‘太好’?”
  “说‘太好’是在找借口,讲老实话,那时候,我觉得你未必适合我,我也未必适合你。你看上去像那种一路顺风、什么苦也没吃过的类型。”
  “脾气好、能吃苦、好养、可以一起打天下。”
  “农民。我要去告诉张其馨你就是凭这个找她做女朋友的,她保证吐血。”
“不许笑我。”
  “那就是说你觉得我脾气不好、不能吃苦、不好养、不能一起打天下啦?我……我脾气是不好,可是,其他的……”
  他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鼻子,“我知道,我现在都知道了。那时候没好好追你,你是不是 
很恨我?”
  我点点头,“倒追男人都追不到,一点面子都没有。”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璐璐,我以前谈过三个女朋友,大学里两个,都是开始没多久就分手了。因为人家觉得我家庭条件太糟糕,后来是张其馨,也分手了。可是你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你……不知为什么,你很把我当回事……”
  “当回事?”
  “那次在西雅图,你跟我讲花生漫画,说‘史努比大概是惟一一个把查理•;布朗当回事的’,我突然觉得我就是查理•;布朗,很普通,百无一用,没什么人把我放在眼里。你呢,像那个史努比,那么在乎我,好像我真是块宝,在乎得让我心痛。璐璐,你这个人骨子里很好强,有时候都分不出你是真的坚强还是在逞强……那天我抱着你睡的时候想,既然你这么把我当回事,我就要加倍地把你当回事,好好养你,守着你,将来不让你吃苦,让你一直那么神气,日子好过了,脾气自然也会变好,你又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我紧紧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流出来,“没想到你不但农民,还有点大男子主义。”
  他看着我的眼睛,“璐璐,你再给我织一条围巾,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以前那条不好吗?”
  “好,就是太短了一点,我脖子比较长……好像也薄了一点,你知道我们那里冬天冷得要命。”
  “美国买不到毛线。”
  “买得到的。”
  “买不到的。”
  “一定买得到的,”他也变得孩子气起来,“我买到了,你帮我织。”
  “不跟你烦了,你现在怎么这么多话。”
  他捧着我的脸,看了半天,认真地说:“等会儿小杜回来我去跟他说,他想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在他的手掌里摇摇头,“我都跟他结了一半婚了。我对他老是说话不算数,这一次,我,我不能再不算数……”
  “璐璐。”他哀求我。
  “不要。”我也哀求他。
  我们久久地凝视着对方,直到把彼此眼睛里的痛苦都看了个透透彻彻,又变成一种凄凉回到心里去。突然间,我抱住他,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因为我体会到了那次郑滢说的感觉:我们像一对告别的旅人,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岸边,他拉着彩带的这一头,我拉着那一头,眼看着船慢慢地开出,带子越拉越紧,直到绷成细细的一根线,然后“啪”的一声断开,断头弹在手指上,先是没什么知觉,而后是麻辣辣的痛。原先或许不用告别的,总是一个先去买了船票要走的,或许也挽留过,也哀求过,然而终于还是走了;到了此刻,真要拼了命,跳下水去或许也能游回岸边,然而船开都开了,渐行渐远,有多少人会那么做?历来不是只有泪眼相对、无语凝噎的吗?
  郑滢没说错,最坚决的告别是在床榻之间,在本该最最亲密的时候。这样的告别,连后路都一起切断了。我,放弃了他。
  程明浩又抱了我很久很久,终于慢慢放开。我穿好衣服,他掏出一支烟,又放了回去,“带你去看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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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49: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3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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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小时后,我叫他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不去了。”
  “我答应过要带你看浪管风琴的。”
  “我不要看了。”
  “那好,”他沉默良久,把车门打开一点,让灯亮起,然后把那个玫瑰花纹的戒指递过来,“帮个忙,把它戴上,让我看看,好不好?”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小小的钻在暖融融的灯光下微笑,他脸上露出一种满意的神情。戒指稍微大了一点,我说:“总比太小好。”
  我把戒指拿下来还给他。他把它放进项链上的挂件盒,看了一会儿,摇下车窗,猛地把它扔出窗外。链子在夜色中划了个弧线,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惊愕地看着他。
  他转过头来,“这样也好,以后就可以不想你了。再也——不想你了。”他垂着眼睛,语气却又坚决了起来。
  我的心里一阵痛,“你,你要给我好好的。”
  他点点头。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走,送你回去。”
  我叫他在离我家一个街区的地方停下来,“我自己走回去。”
  他伸手过来轻轻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小不点,好好过日子吧。”
  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无声地往下流。过了半天,我哽咽着说:“我希望你也幸福。”
  他点点头,淡淡地朝我微笑一下。
 终于有机会说“希望你幸福”。只是,我们之间,已经分不出谁是浪子,谁是倒霉蛋。
  我们都那么辛苦地辜负过,也守候过对方,到头来却是这样。
  我站在街沿,看程明浩的车亮起红灯,缓缓开动,喷出一股白汽,散进夜色,像一声叹息。
  我回到家,杜政平正站在冰箱旁边喝一杯酸奶。他问我哪里去了,我说出去随便走走。我脱下鞋,光着脚走到他面前,“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他正舀起一口酸奶,勺子停在嘴边,又送到我面前,“要不要吃?蓝莓的。”那是我最喜欢的牌子中最喜欢的口味,上星期他去买菜时忘记了,回来后想起又专门跑了一趟。
  我点点头,张开嘴,他把勺子送进我嘴里。酸奶又酸又甜,小粒的蓝莓滑过我的舌头,凉凉的。
  他自己也吃了一口,“你吃东西怎么总喜欢舔勺子?”
  “不浪费啊。”
  他又舀一口送到我嘴里,“傻瓜,又少不了这么一点。”
  刚才进门前的刹那,我的确闪过念头,把下午的一切都告诉他,然后去找程明浩。可是,那个念头像霉菌一样被一杯Yoplait的蓝莓酸奶消灭掉了。酸奶杯对面的人,跟我相依为命。
  二〇〇二年八月的某个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我和杜政平结婚。我穿着上次去参加郑滢婚礼时的那条裙子,那是我来美国以后买的最像样的衣服——其实是郑滢替我买来衬她的新娘装的,婚礼结束后就送给了我。
  郑滢和她先生当证婚人。她很担心,在洗手间里对我说:“这样的话,你的负担就重了。”
  我淡淡地说:“会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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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49: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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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郑滢辞职,因为她怀孕了。我有点失落:刚刚有了那么一丁点儿“拉帮结派”的可能性,“帮派”却扔下我走了。
  我们公司在高科技泡沫期间的最后一次“资源重组”进行得相当丑陋。二〇〇三年一月,一批重要项目完工后,好几个测试和客户服务部门被连窝端掉,一间间空旷的办公室像一个个被拔了牙的牙洞,看得人心里发涩。两年来,我们所有人像参加了一整套海军陆战队心理训练,由手忙脚乱、惊慌失措变得训练有素、沉着冷静,真正做到“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人不动声色端起他的枪接着往上冲”。如果大家集体度假,完全有实力组团去非洲原始森林探个究竟,什么食人部落,发扬团队精神,三下五除二把部落酋长捉来,然后就地开会讨论怎么个吃法,清蒸还是油炸,刺身还是叉烧。吃得饱饱的,回来以后,用软件画出电子版路线图贴到内部网上,推荐别的部门去。
  二〇〇三年初,杜政平收到南加州一所大学的奖学金去念博士学位。他说:“真好笑,我天天开着宝马车去上课。”我听得出他声音里的苦涩,生活中有些圈子实在兜得莫名其妙。
  杜政平的学校在洛杉矶,他每隔两三个星期回一次旧金山。杜政平对我很好,记得我喜欢吃什么牌子的酸奶,记得给我带他们学校附近面包房某种很好吃的巧克力面包,记得天天准时打电话来说“晚安”。正当我们开始逐渐习惯婚姻和各自的角色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六月的一个周末,我从纽约出差回来,不知是不是在外面吃错了东西,我的手臂上长出一些小小的红水泡,根据经验,那又是过敏反应,我立刻拿出一颗抗过敏药吃下去。
  可能是舟车劳顿加上抗过敏药的作用,不到十点钟,我就昏昏沉沉了。那天,杜政平回旧金山,我们ML之后,他突然问我:“刚才你在想什么?”
  “什么?”我迷迷糊糊地问。
  他打开台灯,“我是说,刚才,你在想什么?”
  “我没想什么。”
  “你好像……很不起劲。”
  “我累了,坐了六个小时飞机。”
  “我也累了啊,开了六个小时车。”
  我睁开眼睛,“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咽下一口口水,“也没什么……我刚才看你那么冷淡,以为你想起了他……”
  “活见鬼!”我抓起枕头朝他打过去,一面打一面开始流泪,“你冤枉我,你冤枉我,你冤枉我……”
  我的眼睛像坏了的水龙头,泪水不住地往外流,夹在眼泪里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你冤枉我”。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委屈:我知道他以为我想起了程明浩才表现冷淡,其实,我刚才什么也没想,真的什么也没想,我只是吃了一粒抗过敏药而已。
  他到底还是介意的,因为程明浩是我第一个男人。他或许以为我冷漠的时候是在
 花生漫画已经五十年了,史努比有时候也不听话、也会走失,但却总是能摸着回家的路,去找到它的查理•;布朗,我呢?
  我很想忘记,也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很不巧,这个片段偏偏从记忆的墙缝里漏了下来,能怪我吗?
  我哭了整整一夜,毫不怯场,杜政平一个劲地在旁边认错。以前我说过每人身体里都有个孩子,现在我身体里的孩子不知是饿急了还是尿湿了,哇啦哇啦哭个不停,我根本无法控制。真的,不是我想哭,我管不了她。
  杜政平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喝下去,接着哭;他又倒来一杯,我又喝下去,接着哭;最后他拿来一整瓶矿泉水,我“咕咚咕咚”灌下半瓶,还是接着哭。好像已经没别的事情可以做,只能哭它个地老天荒。
  哭到后来,我的喉咙哑掉,眼泪把床单打湿一大片。杜政平把一条毯子盖在我身上,隔着毯子抱住我,央求我不要哭。
  那是一种很苍凉的感觉:你要问我人与人之间最远的距离是什么,我会说,就是一条梅西百货买来、二十九块九毛九的毯子的厚度。
  快天亮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穿上衣服出去了。
  孟姜女用眼泪淹倒八百里长城为了寻找一个男人,现在我用眼泪活生生把一个男人淹走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跟她有得一拼。
  二〇〇三年八月,杜政平提出离婚,我答应了。我们的情分,仅仅捱到纸婚年。
  我们没什么家当,加上分居两地,一拍两散,简直像玩了一场过家家。最后见他那一次,他买来很多Yoplait的蓝莓酸奶放进冰箱,上下两格都塞得满满的,够我吃起码两星期。临出门,他转过头来问我:“关璐,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我看着他,点点头。
  “不够跟我过日子对不对?”
  我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他沉默了一会儿,苦笑一下,“你怎么……怎么就不肯努力一下呢?”
  我低下头。
  这个被我用眼泪淹走的男人把门轻轻关上。我觉得自己失败得不能再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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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50: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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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做了一件让郑滢和张其馨刮目相看的事,代价是嗓子哑了足足一个月。小说里动不动就是天天“夜不能寐,以泪洗面”,告诉你吧,那是假的,你去试一夜就够受了。
  杜政平的爸和我妈后来知道了我们结婚的真正原因,现在听见说要离婚,想当然地跳着脚在越洋电话里骂他“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我说不出话,他一声不响地把黑锅都背了。
  在又能说出话的第一天,我走进艾米的办公室,交上一份初步计划书,申请负责部门里新开始的“客户服务”项目。一月份的裁员中,客户服务部门被砍到最低限度,公司号召所有人员提高“服务精神”,艾米对上级精神从来是“见风使尽帆”,专门设立一个“客户服务”项目,以加强和客户的联系,提高对客户反馈意见的回应。部门少壮派里好几个人摩拳擦掌,我幸运地拿到了那个项目,他们都很羡慕,说做好了明年一定升级。我笑笑,升不升级倒还在其次,我只是想多找点事情做。
  那个月底,郑滢生了一个男孩,名字是郑广和的父母起的,郑老太太懂点不知什么命理,照着孩子的出生时刻算出五行缺木,便起名郑嘉森,谐“加森”的意思,英文名字正好就叫Jason。
  我想来想去,不知该买点什么送给她,又不想送张礼品卡算数,在公寓对街超市的婴儿用品部转了半天,还是拿不定主意,最后买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纸尿布——我想他们肯定用得着,浩浩荡荡搬回家。过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后背有点发热,回头一看,只是一辆辆的车开过,并没有人。我耸耸肩,接着往前走。
  我用粉蓝色礼品纸把尿布包好,写一张卡放进去,送到医院去。孩子很可爱,产妇和“产夫”都喜气洋洋,郑滢一直暗暗担心的“产后忧郁症”一点影子也没有。
  我问她:“很痛吧?”
  她一拧眉毛,“嘶”地抽抽嘴角,摆出一个“废话”的神情,“知道吗,世界上的痛分成十个等级,一级最低,十级最痛,第九级是拿烧着的烟头烫皮肤,你知道第十级是什么?就是女人生孩子!”她嫁了医生老公后说话都专业不少。
  郑广和在旁边呵呵笑着,“算很顺利的,很顺利的,顺利得很,真的,顺利得很。有录像带,以后放给你看。”这位老兄不敢给自己的太太接生,却不务正业地把整个分娩过程都拍了下来,而且显然对自己的摄影功夫颇为得意,一再邀请我以后去他们家看。
  我正在琢磨如何婉拒这份盛情,郑滢瞪他一眼,“说得轻巧,你倒是来生生看!”
  这个时候,护士把孩子抱来,说该喂奶了,请我“回避”。郑广和笑嘻嘻地把我送到门口,关上门,我心里第一个反应是“干什么我回避他就不要回避”,随之发现这个想法多么可笑,却还是有那么一点不服气:“我和她睡一个枕头的时候你在哪里?”我站在医院走廊的窗前,“忧郁”起来:人有远近亲疏,对于郑滢来说,现在,那扇门后面的,才是她最亲近的人。那么,我呢?
几个月后,张其馨也生孩子了,是个女孩,看上去几乎是林少阳的翻版,眯眯眼,动不动就眉开眼笑,可爱极了。他们起名叫林达,英文名字Linda。
  张其馨生孩子时出人意料地坚决不许林少阳进产房,她不知从哪里听来,说男人看过太太生孩子就会失去什么“神秘感”。郑滢不以为然,“听她瞎说,照这样,我老公不但看,还帮女人接生,岂不是早就不举了?”
  不管怎样,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坚强的女性形象由居里夫人让位给张其馨。因为她会为了维持丈夫的“神秘感”,心甘情愿一个人承受生孩子的痛苦。
  后来,郑滢背地里告诉我,“张其馨跟我说过,将来我们可以攀亲家,我心想算了吧,女儿像爸,林少阳的拈花惹草我又不是没见识过,将来继承下来,我们Jason怎么吃得消?”
  我笑了起来,“儿子像妈,你以前风流倜傥的时候可不比他差,要搞定个把Linda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终于忍不住把程明浩最后一次跟我见面说的话都告诉了郑滢,她听完,想了一会儿,拍拍我的肩膀,说“算了吧”。
  她的理论是:“男人对感情就像对保险套一样,当时再投入,过后就会扔进垃圾桶,不会捡起来用第二次。”
  我说:“不是所有男人都这样的吧?”
  “我问你,假如你现在去找他,他已经有了别人,或者不爱你了,你受得了吗?”
  “我不知道。”我想起程明浩把项链扔出车窗时的样子,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比我坚决。
  她认真地看看我,叹了口气,“你够胆就自己去试试吧。”
  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脑,进入程明浩用的邮件网站,颤着双手打进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再打入那个他从前告诉我的密码——我的名字加生日。我和自己打了个赌,假如这个密码还有用,假如他还用我的生日去开启他的邮件信箱,那么,我就给他写信;如果不行,就算了。
  同自己打赌的结果是:不行。他已经修改了密码。我不知道是自己赌输了还是赌赢了。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输赢,我心里都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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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6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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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手“客户服务”项目有两个直接后果:一个是需要经常出差,一个是需要经常挨骂,两个我都不喜欢,相比之下,更不喜欢后者。各级主管在大会小会上信誓旦旦的“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在质量上妥协”和大学二年级男生分手时爱说的“无论如何我都等你”一样,听听可以却万万信不得。由于人手缺乏,去年交货的产品中隐藏的问题一一暴露出来,客户投诉达到了一个高峰。
  我的主要职责是联系客户,把投诉分级,根据不同等级定出处理方案,问题够大的话,就需要亲自上门或者组织同事去。部门其他同事去了几次,发现这种差事基本就是送上门去挨骂,挨完了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帮客户把问题搞定,于是便你推我我推你,弄到最后,很多时候只好我自己硬着头皮去。开始很难受,后来逐渐发现挨骂也有“边际效用”,第一次痛不欲生,第二次就好些,第三次习惯,到后来,变成工作流程的一部分:客户就是衣食父母,表现不好,爹妈打屁股,有什么好奇怪的?
  那一段时间,我去了美国很多城市,然而来去匆匆,印象最深的只是它们的飞机场。每次上路,我都带着那个银灰色的手提箱,上面画着一条小小的彩虹,独一无二,让我在无论哪个城市的机场转盘上都能一眼认出来。每次远远地一眼认出来,心里总会微微地一颤,当初程明浩给我买这么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的提箱,是不是注定了日后我要走天涯海角的路?真是那样,当时不如不要。
  有一次,把箱子托运以后,我坐在窗口的位子上看见地勤人员把行李装上飞机,一个大胖子狠狠地把我的箱子扔进舱,看得我心疼,从此再也不托运——这个箱子,我可是打算用很久的呀。
  我们那一代人骨子里的“土气”在我离婚之后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一次周末,假如我在旧金山,必然有人热心地张罗“配对”,逼着我去“盲约”,本质就是把一男一女放在一起,让他们掂掂对方的半斤八两,掂得差不多,就开始考虑将来往一张床上睡的可能性。他们心有灵犀,一致认为我不应该这么“闲荡”着,应该早点再找个男人。
  我相过几次亲。郑滢介绍她老公的学弟,一个皮肤科医生,吃饭时点起打火机把刀叉认真消毒一番,脸上的理所当然叫人怀疑他日后上床前也会拿出酒精来替太太消毒;林少阳向我撮合他同事的表弟,此人热情奔放,约会两次之后就要在车里拉我裙子的拉链,吓得我不敢见他第三次;张其馨秉着“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的原则,找来一个在高科技浪潮中不当心做了“运输大队长”的男人,人家大概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三句两句之后诉起衷肠,尽数从前老婆的不是,越数越气,最后讲:“老实说,我知道她现在在非法打工,哪天高兴了,检举到移民局去,让她吃不了兜着走!”那顿饭我无比坚决地付了一半钱,包括小费——这样的男人,欠他一分钱都会于心不安。
如此若干回合,他们终于放弃了我。不,应该说,他们终于放过了我。
  偶尔和郑滢、张其馨凑到一起,百分之六十的时间她们讨论孩子,百分之三十的时间她们讨论老公,剩下的时间——如果还有时间剩下的话,用来教育我。
  郑滢咂咂嘴,“关璐啊,你已经都二十七岁了,还离过一次婚。”
  我说:“你不是说在美国,女人离婚次数越多身价越高吗?我才一次。”
  张其馨比较婉转,“我看你呢,是不是眼界太高了一点,眼界高当然不是坏事,不过,慢慢地也应该适当考虑降下来,否则……”
  “我眼界不高。”
  “你说这句话,就说明你眼界太高,还不承认。”她们异口同声,然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越活越不懂事了。
  我看看她们,闭上了嘴,她们总是对的。这两个生过孩子的女人现在动不动就教训我,她们已经完全不记得从前在电话里歇斯底里、把发酵一半的意大利菜吐在我衣服上的时候了。哼,好了伤疤忘了痛。
  私下里,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眼界不高。我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我要一个男人,对我好,不对我凶,不许我喝酒,尤其不许酒后开车,会在我加班的时候,在车里默默地等我,然后送我回家;下面条会问我喜欢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不大会炒菜,做个番茄炒蛋把鸡蛋炒焦,然后自己偷偷吃掉,把番茄让给我;会帮我买一个够硬够牢可以挡子弹的箱子;明明唱歌走调却连唱七首张信哲,用自己最可笑的缺点逗我开心;会温柔地抱我睡觉,让我的心在他的掌心上跳;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有时候坚强,而更多时候不过是在逞强;想要把我养胖,像史努比一样。嗯,就这些,我看可以了。
  真的,我眼界不高。她们说我眼界高,瞎说八道。
  假如有一个这样的男人,我想,我也会对他好。我又不是傻瓜。怎么对他好?让我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大概会送他一盆非洲紫罗兰——因为那种花像我;我会走很远的路去看他;在天晴或者下雨的日子里惦记他,帮他着想;会给他买块手表;会给他做饭、做菜、做汤;会给他讲花生漫画的故事;会把他的头发弄弄乱然后说“土包子”。好像,好像,也就这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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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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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诞节前夕公司搞活动,有一个竞猜节目,各部门编成组,抢答不同门类的问题。那些问题我大部分连听也没听说过,却在最后一轮中回答出一个关键的地理问题,四两拨千斤,我们部门赢得了一棵小圣诞树。
  那个问题是:密西西比河的源头在哪个州?
  答案是:明尼苏达州。
  两个部门都没人来自明尼苏达,所以让我拔了头筹。同事惊讶我怎么会知道,我说是猜的,其实不是,我看过一本明尼苏达的旅游书,知道很多关于那里的事情。你问我为什么看明尼苏达的旅游书?长点知识总好啊。
  那年冬天,我偶然在一个商场角落的一家纺织用品商店里找到了几卷毛线。在美国真的买得到毛线的。可惜颜色很少,又都是大红大绿的。因为基本上所有人都穿买来的衣服,只有老太太才有兴趣自己织。店员告诉我,如果要银灰色需要特别去订。我填了一张单子,跟她仔细比画了半天银灰色的深度——我要的,是那种浅浅淡淡的银灰。我订了三卷毛线,那么多,足够织一条又长又厚的围巾。走出商店的时候,我开心得像还了一个愿。可是,等他们打电话通知我到货的时候,我却没有勇气去拿。
  我不知道究竟买了毛线要干什么。加州的冬天,从来用不着围巾。
  新年前一天,我去市中心买了点东西后在联合广场搭地铁,一个个子高高的男人远远地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那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子,但是刹那间,某些久远的回忆扑面而来,让我不由自主地也还了他一个微笑。他擦过我身边,礼貌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兴高采烈地朝我身后墙上的换钞机奔去。原来,他不是在对我笑。
  我立刻跑回地面上去,穿过好几个街区,走进一家书店。我找遍了园艺部的书架,没有发现一本上面印着非洲紫罗兰的书。肯定卖掉了,四年还卖不掉一本书,叫什么书店?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我在一家超市里看见雪宝莉酒买一送一,立刻买了两瓶。拿回家之后,我喝光一瓶,脑袋开始有点发晕,不知怎么搞的,把另一瓶也给打开了,才突然想起,这种酒开了瓶就要喝完,否则会变成醋,于是,我把它也喝了。慢慢的,  酒劲让我睡不着觉,于是我在网上闲逛。逛到一个网络日志的站点,供人把自己的思想、生活片段像生鱼片一样陈列给人家看。我从来没有对这种东西产生过兴趣,可是那天的雪宝莉让我突发奇想,也开了一个网络日志,我给它起名字叫“我们这样长大”。我要写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我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天路”,也就是把“关璐”拆掉两个偏旁。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它使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天路历程》,而且,天上的路,多浪漫。
  然后我写开头,“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踏上了来美国的班机……”天色发亮时,我居然写完了整整五大页,雪宝莉功不可没,难怪李白要喝醉了才写得出诗。
  我把写出来的东西贴到网上,第二天清醒过来,读了一遍,自我感觉良好,于是接着往下写,写着写着,编出一个故事来。那是一个有关恋爱的故事,并无新意,无非是A爱上B, B不爱A,偏偏去爱C, C呢又爱上了D,可惜那个D君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E暗恋,要命的是E干什么不好,一定要跑到A和B之间插上一脚……三两个回合之后就把人物关系搅成了一锅八宝粥。其实,我挺想写个出息一点的题材,只可惜回想一下成长历程,很多时间的的确确都是花在谈恋爱上。
  记得郑滢说过,我们的恋爱是虚度青春。好像是这么回事,但是,再想一想,那些青春,如果不虚度,岂不是连回忆都没有?
  酒不能天天都喝,兼之要上班,每天只能写一小篇,写到十几篇,居然真有人看,发来电子邮件鼓励我接着往下写。我身体里某种叫做“人来疯”的物质起了作用,乐颠颠地接着往下编,并忍不住告诉郑滢。
  郑滢第一个反应是“好,这样你说不定也能找到个男人”。她已经对我现实中的表现绝望,开始寄希望于网络。她现在不用上班,婆婆又来帮着看孩子,所以有很多时间可以挥霍,比如——看我涂的鸦,不过,她比较关心的是“怎么还不上床,再拖下去当心人家觉得那个男的性无能”,还毛遂自荐“你要是不会写,说一声,我帮你捉刀”。
  郑滢和所有的媳妇一样,和婆婆之间有些不大不小的摩擦。那天她在房间里对我抱怨了整整一个多小时,因为她无意中听见婆婆和邻家另外一个来探亲的老头聊天,口气里好像觉得家里媳妇掌管经济有点“乾纲不振”。
  “哼,自己生出来的儿子,有点什么毛病都不知道?郑广和除了会给女人接生没什么别的本事,尤其不会管钱,我哪次洗衣服不从他口袋里翻出几张钞票来?还好意思说,他管钱,我跟他一起去喝西北风。”
  我说:“算了,她是自己没管着,心理不平衡,只要老公肯让你管,关她什么事?”
  郑滢笑笑,叹了口气,“我想将来孩子稍微大一点,还是要出去工作,省得莫名其妙吃这种废话。其实男人也挺不容易,一个人养家,太辛苦了,我能工作,总是减少他一点压力。退一步讲,男人也不是百分之一百可靠,万一他将来出出花样,或者碰到个什么车祸意外,我不能独立,岂不是措手不及。”我算是彻底领教了郑滢的百无禁忌。从前她说过,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她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去死,事实上,假如世界末日真的来临,她根本不会死,大家都绝望了,她一定还能找出办法活下去,并且把夫君和儿子也从废墟里拉出来,开创下一个人类新纪元。
  写到四十几篇,我有点累了。我的文采本来就不算好,编故事又要考虑前因后果,很麻烦,好几次都想停下算了。可是,每次决定要停下,总有一种奇怪的力量从内心某个角落涌出来,逼着我写下去。好在爱情大概是人类活动中最最没有逻辑可言的东西,怎么千奇百怪的情节,山穷水尽了,来一句“不知怎么搞的”,总又能硬着头皮往下编:心情好的时候多编一点,差的时候少一点;被老板表扬了情节欢快一点,挨了客户的骂,情节就比较凄惨。写到六十几篇,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故事里那个女人的个性仿佛很像我,而那个男人,他,他也似曾相识……
  逐渐,看的人越来越多,评论也越来越多,有说好的,有说不好的,有夸的,有骂的,而且越骂越起劲。
  郑滢说:“太过分了,我帮你骂回去。”
  “算了,人家要骂就骂,”我淡淡地说:“有人骂总比没人理好。”
  “你是不是挨客户的骂,上瘾了?”她皱起眉头看着我。
  “我是无所谓。”
  郑滢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我,百思不解的样子。我笑一笑,不知该怎么告诉她,其实,我并不是挨骂上瘾,只是不在乎。人家再骂,伤不着我。不要说他们,客户点着我鼻子一口气骂上半小时,伤不着我;和同事在会议上恶吵一架还是被占去便宜,伤不着我;老板把我叫去话里藏刀地训一顿,固然令人难过,也伤不着我。这个世界上,真正能够伤着我的,只有一个人,没有人能够像他那样让我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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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8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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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郑滢家出来,我又去买了两瓶雪宝莉酒。我的故事快编不下去了,需要它来刺激一下头脑。
 我把酒当果汁那样一杯一杯喝下去,又打开电脑。我的手指在键盘上跳动,懵懵懂懂间,像有人在我面前开了一扇门,我突然明白了“天路”究竟在干什么。不是玩头脑游戏,不是炫耀思想,不是自虐虐人,而是,而是,一个不知究竟是坚强还是逞强的女人,想抓住命运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天天制造些无中生有的文字堆到网上,是希望——有一天,或许,他会看见,也觉得似曾相识,然后看着看着,猛然发现,那个“天路”其实就是他的“璐璐”——as always。
  然后他也许会仔细去看。只要他仔细地去看,就会发现我很不开心。他曾经说过见不得我不开心,或许他还在乎我,或许他就会来和我打个招呼,或许,我就会有机会把很多话告诉他——曾经说过的,和没有说过的。
  或许。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这是一则寻人启事。
  那天晚上,我把“我们这样长大”改名为“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十三个字的题目,既不高明也不吉利,却再贴切也没有了。真的,再贴切也没有了。
  某人自己说过的话,不会记不得了吧。
  从那一天起,我开始用功,每一章都多多少少翻点花样,单恋完了暗恋、暗恋完了明恋、明恋完了三角恋,还有苦恋、网恋、婚外恋,慢慢的,我的故事变成一篇“恋爱大全”,除了同性恋和老少恋,其他无所不包。隔几天,看看读者反应,如果他们不大起劲了,我就搞搞笑,吊吊胃口,甚至开开黄腔。
  现在我在乎人家的反应了,很在乎。每次有人夸我,我都很高兴,并且希望他们夸完了能替我把文章转到别的网站去。有人骂我,也不错,骂得好,喝口水,消消气,明天记得接着骂,要知道,“骂”,也是能把人给“骂”出名的呀。
  我希望人人都来看我编的故事,希望“天路”能够出名——骂名也行,希望“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这个令人费解的题目能够遍布网络的四面八方,像夜色里散在机场地面上的无穷无尽的引航灯,每一盏,都是一声小小的召唤。
  故事越来越长,我的酒量也越来越好,两瓶雪宝莉已经不在话下,开始慢慢向贝莉、伏特加、杜松子酒发展。酒总是让我心情愉快,思如泉涌。好东西。
  郑滢和张其馨一有节日假期就叫我去吃饭,“感受一点家庭的温暖”。她们大概认为自己在做善事,我却觉得好像在受罪,因为我和她们之间的共同语言已经越来越少了。农历新年,我们五个人在郑滢家里吃饭,都是他们说话,先轮流抱怨一番:郑广和抱怨现在做医生要买越来越高的保险,否则一旦被病人告就死定;林少阳抱怨下属不听话干活不认真还跟他耍花样摆龙门阵;郑滢抱怨儿子每天早上三点钟开始哭,简直比闹钟还准时;张其馨抱怨体重增加了好多,而且手臂抱孩子抱得有点痛。
  终于抱怨完了,下来是一阵叽里喳啦:公司股票叽里喳啦叽里喳啦;旧金山的房子叽里喳啦叽里喳啦;共同基金叽里喳啦叽里喳啦;夫妻税表是分开填还是一起填叽里喳啦叽里喳啦;人寿保险叽里喳啦叽里喳啦……基本上,把他们的话摘录下来,再稍微编辑一下,就是一期《财富》杂志。
  我没什么好抱怨,也没什么好叽喳,刚巧坐在酒瓶旁边,就一杯杯倒来喝。那天开的都是加州的红酒,好酸。突然,周围没声音了,我抬头一看,八只眼睛正注视着我用做化学实验的标准手势把白糖倒进酒杯。
  我对他们傻笑一下,“这样,酒就不酸了。”
  那四个人停止叽喳,把杯子挪开,开始教育我,人生了孩子以后大概就会不由自主地倚老卖老。郑滢说“你就不能积极一点”,张其馨说“你应该适当扩大社交面”,郑广和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林少阳说“我手下有个人不错,要不什么时候见一下”,没一个讲到点子上。他们大概觉得我在借酒浇愁,其实,我真的只是想把酒变甜一点罢了。少见多怪,啰什么嗦。
  我酒没喝过瘾,回家以后,又跑出去买了一瓶雪宝莉,对着瓶子喝。喝到飘飘然,做起白日梦来:假如我和程明浩生个孩子,会长得像谁?如果生个女孩,应该比较像他,那很好,不过,个子不要太高,太高了将来选择结婚对象余地就小,当然也不能太矮,像我这样,一天到晚看人家的鼻孔,会产生自卑感;如果生个男孩,更加应该像他,否则,将来打架怎么打得过人家?
早知道,当初去吃什么避孕药,怀孕就怀孕好了,总会有办法的。那样的话,现在我说不定也跟着他们一起叽里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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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9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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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出电脑,上了我们从前的大学网站,把生物系的班级一个个找过来——还是第一次发现我们学校的生物系居然有那么多班,终于在某一个班的名册上发现了程明浩,立刻翻他们的留言簿,找到他一条留言,时间是今年一月份,说换了工作,在新泽西一家公司上班,那个地方叫新布朗斯维克。搞了半天,我弄明白了密西西比河起源于明尼苏达,他却已经不在那里了。他还说,欢迎在东部的同学去找他玩——会有女同学吗?
我趴在桌上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看见还剩下小半瓶雪宝莉,立刻把它喝完。
  我继续写“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很多人不太喜欢故事里的女主角。不怪他们,我也不太喜欢她。她就像我一样的不争气,犯了那么多可气、可笑、可恨的错误。
  有些错误,犯一次就够了。
  有时候我有点担心,怕哪天程明浩真的看见了,也不喜欢,便又想悬崖勒马把她挽救回来,又不知该怎么挽救,绝望之际,却突然意识到,还挽救什么,我的所有缺点、毛病、错误,其实,他都是知道的呀!他又不是因为我有多好才爱我的,他爱我,是因为我把他“当回事”,是因为我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我,是我。那,我还怕什么呢?
  我又高兴了。不改,打死不改,我要让他一眼就能认出我来。
  我每天观察网站上的点击数。那个数字让我很受鼓舞,它代表一个面目模糊的人群,越来越大。我期望着,某一天,人山人海里会变戏法一样露出一张熟悉的脸,朝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问我:“你等我很久了吗?”
  我想,真要到了那天,我大概会高兴得掉下眼泪来,然后说:“才不是等你。”
  我负责的客户服务项目在二〇〇四年一季度结束时告一段落,出差又出差、挨骂无数次的成果是我们部门的客户投诉率降到比去年同期还低百分之二十,远远领先其他部门;锦上添花的是那位长得像贝多芬、连“请坐”都没来得及说就骂我半个小时、每隔三句话来上一句“我们要起诉你们公司”的客户不知是不是有点于心不安,专门写了一封长长的电子邮件来把我狠狠夸了一顿。艾米在上级面前很露了一下脸。在项目开始的时候,我满心希望借此再往上爬一级,可是,到了收尾的时候,却发现爬不爬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公司打算把我们这一片的大部分项目转移到海外子公司。
  谣言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飞了,印度的子公司开始派员工来培训,来了一拨又一拨,学的就是我们做的工作。管理层开始不承认,后来终于不得不承认,用个模模糊糊的“发展海外业务”来掩人耳目,但是大家心里越来越清楚,这一波迟早会来,到时候,比任何一轮裁员都要可怕。我们兢兢业业,像一群小鸟,辛辛苦苦地在大树上筑巢,天天数着窝里有几个蛋了,然而天气一变,都被雨打风吹去。
  终于有一天,大家都着急了,因为马屁精周末来加班,“无意中”在公共打印间里看见了艾米打印的一份文件,忍不住把消息广播给所有人听:我们的老板在卖房子。以艾米宝贝她房子的劲头,绝对大有文章。
  大家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老员工忙着打听现在被公司解散的行情,看看是不是趁机退休算了,少壮派都开始张罗后路。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已经写过一百集,我的脑汁被榨得差不多了,心也越来越沉。故事眼看就要收场了。故事总会收场的,如果,如果到了收场那一天,还是我在唱独角戏,怎么办?
  我对骂和夸都已经习惯,心情有点像看一部自己导演的电影,是午后场,坐在最后一排,回放那些过去的日子,那些聪明和愚蠢,那些错失的缘分,看着观众或感动、或欣喜、或悲伤。他们的感动、欣喜和悲伤,其实都不是给我的,是给他们心中的那个人;他们的感动、欣喜和悲伤,是他们自己的往事在借尸还魂。
  电影总会散场,下午场完了还有夜间场,这一部放完了还有下一部。等那个大大的“完”字打出,灯光亮起,不得不走,或许有人会对我说“真不错”,“谢谢”,但是,没有人会来温柔地拍拍我的肩膀,接过我手里的可乐和爆米花,说“璐璐,我们回家”。没有。
  我害怕那种曲终人散的凄凉:此刻再感动,时过境迁,可还有人记得我?我要一个记得我的人。
  强将手下无弱兵。美国国庆节前,当艾米最后一次在她家后院的游泳池边请我们吃烤鸡腿和热狗,并暗示大家另觅出路时,大部分的人已经有了着落:有打算退休的,有转行搞地产经济的,有誓与硅谷共存亡、准备等经济进一步复苏再找工作的,大部分人另寻东家。
  八月份,公司正式宣布艾米手下的部门在美国的开发计划中止,除了极少数并入其他领域,大部分项目迁往印度子公司。艾米升级调往洛杉矶分公司做另一个产品的总监,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马屁精在中部找到了工作,得意洋洋地公开了那套用来计算部门同事“竞争力”的代码,果然设计精密、干净漂亮,和他工作上得过且过的作风全然不同。Chris不知怎么钻营弄到了一个外派印度的名额,因为这样相对容易升级,他已经买好一打保罗衬衫,立志到那个东方文明古国蹲点三年五载,等有点功名再杀回美国来平步青云,证明了他的鸿图大志,原来美国人也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凭去年做客户服务项目的经验和人脉在达拉斯分公司找到一份工作,虽然不算很对口,但比较稳定,新老板同意保留加利福尼亚的工资,我已经很满足了。
   同事们聚在一家印度餐馆吃饭,Chris挑的地方,说这里有全市最好的印度菜——他现在对任何同印度有关的东西都大感兴趣。刚进公司时我立下志向,将来哪一天离开,要所有同事来送行,现在实现了,只是没想到,我同时也给他们送行。我们济济一堂,一边大嚼咖喱鸡咖喱猪肉咖喱羊肉咖喱蔬菜一边痛骂老板拿人血染红顶子一边互留通讯方式,气氛空前融洽,甚至依依不舍:没有了利害关系,人都可爱三分;钩心斗角的人一旦惺惺相惜,通常更容易欣赏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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