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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0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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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底,林少阳启程回中国,这两年,他连升几级,终于发现小池塘里容不下大鱼,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担任中国分公司的技术总监。
  林少阳本来希望张其馨留在美国,用他的话来说“留个后路”,张其馨却断然辞了工作陪他回去。
  张其馨临走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凑在一起吃了一顿饭。没有郑广和、郑嘉森,也没有林少阳、林达,就我们三个人。
  我们叫服务员替我们拍了一张照。张其馨看着数码相机上的照片,皱皱眉头,很不满意,“好像又胖了。”说的当然是她自己。
  “气我是不是,我比你还胖,”郑滢瞪她一眼,然后发现新大陆一样地叫起来,“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三个人里面,关璐变化最小了,还是跟以前差不多。”
  我们凝视着照片里的自己,骤然发现,七年的时光已经飞逝而过。七年毕竟是很长的时间,何况青春岁月。七年前,还不流行数码相机,那个时候,拍了照片得过几天,等冲出来,才能看见,想多要一张,还要拿底片去加印——我就拿着一张照片的底片去加印了寄给程明浩的。
  “你辞了工作不觉得可惜吗?”郑滢把沙拉塞进嘴里。
  “当然有点可惜。临走的时候,我老板还说我干得很不错,本来有打算明年给我升一级的。”
  “那你还辞?”
  “没办法,想来想去,还是他更加重要,他不在,我一个人待在美国有什么意思?”张其馨对着汤碗甜丝丝地笑起来,“女人嘛,总要回归家庭的。”
  “说得像真的一样,”郑滢嗤了一声,“我看你是不是担心他‘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弄出点花头来?”
  张其馨脸红了,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煞风景。”
  “你真觉得男人比事业重要?”郑滢问。
  “那当然。”张其馨毫不犹豫。
  郑滢撇撇嘴。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很佩服张其馨。七年前,她为了一个男人来美国,现在又是跟着另一个男人回去。她的贤惠依然无人可比。
  也是那一次,张其馨告诉我,林少阳前些日子去南加州招人,见到了杜政平。他又结婚了,娶的是他的一个同学。
  “长得怎么样?”郑滢起劲了。
  张其馨看看她,又看看我,犹豫了一下,“林少阳说,看上去挺贤惠的。”
  我笑笑,“那很好。”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有点失落,却并不后悔。
  时间过得飞快。好像所有的人都已经抛开过去,向未来进发,除了我。好像是不太好,可是,我的生活是我自己的,关人家什么事呢?
  那天下午,下了一场雨,我在公司底楼的图书室里还参考书,无意中透过两道玻璃窗看见一道斑斓的颜色轻轻柔柔地搭在对面楼外一个转弯角里,直扑入眼。那是一条彩虹,像座小小的桥梁在草坪上凭空架起,让人看着心里又踏实又舒服,宛如哭过的天空还给大地一个微笑。有这么一道彩虹,下多大的雨都值得。
  我叫住几个同事,叫他们看,他们也微笑着赞赏一番,但我相信他们并不明白我为什么如此兴奋。后来,彩虹慢慢散掉,我却高兴了整整一下午,因为,我终于见到了真正的彩虹,它比装在瓶子里的好看得多。
  郑滢生过孩子后母性越来越强,知道我调去达拉斯,难过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说舍不得我,“你一个人跑到得克萨斯去干什么?”
  “得克萨斯怎么了,没有州税,房子又便宜,钱经用,多好。”
  “那么远,气候又没这里好。”郑滢现在觉得加州是美国的“上只角”,而旧金山是加州的“上只角”。
  “你忘了我们那时候想来美国差点都打算申请去阿拉斯加念书?”
  “此一时彼一时,”她嘟起嘴,“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一个人跑那么远,心里就难过,难过得要命。***!”
  我搭住她的肩膀,眼睛也有点酸:十一年了,我和郑滢几乎就没有怎么分开,见她的时间比见我妈还多。我们从海那边到海这边,一路手牵手磕磕碰碰地走来,在中国在美国都大大方方枕一个枕头睡觉,在街上勾肩搭背,见识过彼此最最尴尬难堪的时刻,我给她提供卫生巾,她给我提供避孕药,我骂过她的男朋友,她也骂过我的男朋友。都不信奉什么两肋插刀,却差不多做到了肝胆相照。然而,千里搭长篷,哪有不散的宴席?
她警告我,“得州大概比这里更加难找男人。”
  我说:“不一定要急着找男人啊,玩两年也好。”
  她看看我,突然问:“你是不是还在想着他?”
  “没有。”
  “骗人,你文章里的那个人就是他。”
  “我只是有时候会‘想起’他,不是在‘想着’他。你难道不会偶尔想起从前的人吗?比如你那条项链?”
  “我不会‘想’出一篇小说来天天自己揭疤。”
  回家的路上,我望着车窗外随处可见的棕榈树,不由也难过起来。刚来加州,看见棕榈树,大惊小怪了很久,现在看惯,却又要走了。
  达拉斯我去过一次,是拜访一个客户,匆匆忙忙停留了三天,对它只有两个印象:一,有一位美国总统在那里遇刺;二,那个城市的机场叫Love Field——爱情田地。听着很浪漫,其本身的设计也和爱情一样扑朔迷离,让人动不动迷路。不久,我又要去那里,住不知多少时间,然后说不定又会搬去另一个地方,然后说不定还有下一个——可能是芝加哥、亚特兰大、纽约、波士顿、休斯敦,谁知道呢?
  在这块太平洋和大西洋之间的浩荡版图上,干什么都不大容易,惟有流浪,实在太容易了。
  其实,刚才我没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达拉斯,那儿没有州税,房子便宜,钱经用,却也没有我认识的人——连个Chris都没有。跑那么远,会孤单的。对了,程明浩一个人跑来跑去,他也曾觉得孤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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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5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1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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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坚持天天写故事,看的人比从前少了,大部分人觉得情节索然无味,我想出很多办法来搞花样,不奏效,好些人写来电子邮件问打算什么时候写结局。说实话,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心底里暗暗盼望的是:某一天,会有人出来帮我写那个结局,可是一直都没有,我依然面对一个庞大而陌生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还是,他明明在里面,却不肯告诉我?因为他还在生气,或者嫌弃我,或者,更加糟糕,他已经有了别人,根本不爱我了?这些可能性让我感到绝望。
  我好几次想给他写电子邮件去,写好却又删掉,因为我太害怕我的猜测会成真:他现在比以前混得好了,也更帅,脾气又好,应该会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吧?假如人家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换了我,也不会拒绝。要命的是,要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实在,实在并不是太难做到的呀。假如他说“欢迎你来找我们玩”,我怎么说?真要那样,我宁可不知道。
  我想起张其馨发现田振峰结婚时的歇斯底里,不由倒吸一口凉气。现在,没有人陪在我的身边安慰我。
  我给自己定下一个期限,到在旧金山分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他还不来找我,就算了。然后我像史努比一样接着用功,矢志不渝地将“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写成一块鸡肋,把上面仅余的肉统统啃光,眼看着满地引航灯一盏盏熄灭,熄灭一盏,就有一根刺扎进心里,到后来,那颗拳头一样大的心变成了仙人球。不会有人喜欢捧着个仙人球睡觉吧。
  他,还是没来找我。
  终于我痛下决心,三下五除二把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整得很凄惨,让人家来同情,随后在结局里把她发配到某个天涯海角去“开始新生活”、“明天会更好”。读者反应不错,觉得她“长大了”、“成熟了”。我有点不明白:长大就是这样?好像意思不大。真要这样,我宁可长不大。
  以后的日子飞快地过去,我忙着和加州的朋友告别,整理东西,把不多的家当能卖的卖、能送的送,余下的打好包准备寄去达拉斯。九月初,公寓租约到期,郑滢又正好回国探亲,我便带着不多的行李搬到一个同事家里的客房暂住。
  离去达拉斯上班还有一个月,我决定再好好看看旧金山。
  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个很有想像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
  旧金山湾上的天空总是那么蓝。相信将来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怀念这样的蓝天。
  海湾边的码头安安静静,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里晒太阳。
  一号码头旁边栈桥上的路灯换过了,栏杆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种很好看的绿色,我喜欢。
  渔人码头永远人挤人,卖海盐的地方现在换成了一个贝壳手工艺品的摊子,我在那里花三块钱买了一个蓝白相间的贝壳戒指,我依然钟爱戒指。
  我去了一次魔鬼岛,自己去的,以后我应该习惯一个人去玩。
  有一次,逛着逛着,我突然发现自己站在北滩一个僻静的坡上。那里,隔着生满绿色常春藤和紫红色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海湾中的白色灯塔。我望着望着,生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犯罪心理学说罪犯事后往往会一再返回作案现场,那么,他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我们曾经在这里一起谋杀了一段爱情,将之毁尸灭迹,现在我回来了,可我的同谋呢?
郑滢曾经评价我越变越“感性”了,她嘴里的“感性”基本上等同于“神经”。有人说,旧金山这个城市不宜久留,它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消磨意志,或许是真的吧,这里山太绿,水太青,风景太美——回忆太多。离开这里,对我有好处,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志坚强。
  在觉得把所有该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后,我脑门上突然亮起一个灯泡,还有一个地方没去 
。那个地方,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于看见了——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于经费问题,这些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
  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上面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他的。于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在清晨五点半潮汐来临的时候听效果最好,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我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听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
  我的眼睛里慢慢盈起水光: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像是说“一路走好”。
  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让我,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日,张信哲出了一张新专辑,题目叫《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
  “现在还有人听情歌吗?”有人在一个流行音乐论坛上质疑。
  我忍不住注册了一个网名回答,“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做过市场调查。”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
  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
  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只剩最后几天了,我的家当和汽车都已运去达拉斯,我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我的“古玩铺”里东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浅银灰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像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于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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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54: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2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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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同事建议我利用剩下的几天去度假,我问她可以去哪里,她耸耸肩膀,“找个你以后不大有机会去的地方啊,比如说夏威夷。”
  “一个人去夏威夷?”
  “那么西雅图?”
  我笑着摇摇头,心里想到了遥远的东部某个地方——从没去过,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去。
  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了那只套鞋花盆,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端详,淡蓝的底,鞋帮上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划过脑海,为什么不去试试看,穿它一下呢?
  我坐在地板上,脱掉鞋袜,把左脚伸进花盆,越伸越进,脚尖触到了鞋尖,脚跟碰着鞋跟,凉凉的。我吸一口气,把右脚也往里伸——曾经在哪里看见过,说人的右脚比左脚要稍微大一点,慢慢的,我的右脚居然也放进了那个花盆。我把两腿伸直,看着那个稳稳当当地套在我脚上的花盆,发了好一会儿呆,突然泪如雨下。
  程明浩是对的——他买这个花盆的时候猜我说不定可以拿来当鞋穿,现在我果然可以拿它当鞋穿!
  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这件事告诉我,我怀疑地看着他说“你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他抓抓头发说“看起来你的脚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还有那次,我在他的办公室,把一只脚放在花盆旁边比着玩,说“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
  然而,如果我真的脱了鞋袜穿进去,就会发现,它其实却是正正好好的,从前,我们为什么,为什么都不相信呢?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就急着否定了呢?
  我一面颤着手指输入信用卡信息,一面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敲打着我的头脑:关璐啊关璐,你有胆子写出二十万字的垃圾来让不相干的人把你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骂个淋漓尽致,怎么就没有勇气去找他、告诉他你已经离婚了你以前错了你还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谅你所以请他想骂就骂,你,你还爱他呢?!
  点下“确认”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个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为看 
见这个花盆,立即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去找我,他是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别人追掉了;现在花盆在我手上,轮到我还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为时太晚,他被别人抢走。我不要噩梦成真,若干年之后再碰见他,他微笑着向我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太太”;我要站在他身边,让他对人家微笑着说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内人……“贱内”就实在太难听了,不许那么叫,前面四种应该已经够用了吧……什么可爱贤惠温柔体贴,我就算不够,总可以学吧?学着学着,不就变成真的了?有什么了不起。
  凌晨三点四十分,一架飞机从旧金山起飞。我拉开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发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发觉自己的笑果然神气,“一笑露出一排牙齿”,心里很受鼓舞。我真的要走一条天上的路。
  我要站在他面前,问他“你还要不要我”,假如他说“要”,我会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样,把耳朵拧成麻花。
  阿弥陀佛,但愿他现在没有别的女人,但愿他心里还有我,但愿他说“要”。不对,美国这里好像归上帝管,无所谓,你们哪个有空就来管一下吧,我一样给红包,好了吧?
  七年前,我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会有我想要的幸福。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角落在哪里了。对了,那个城市叫什么?新布朗斯维克,唉,什么名字。
  飞机在九千多米的高空稳稳滑行。天气真好,一点气流也没有。我像第一次坐飞机那么激动,连果汁都多要了一杯,坐在空荡荡的机舱里,思维天马行空。
  我回忆着和程明浩从认识到现在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突然想到,或许那是真的,我们的人生路注定会纠结在一起,不由自主地一再碰头:彼此辜负又彼此等候,彼此期待又彼此背叛,彼此伤害又彼此原谅。而冥冥中决定这一切的,不是什么所谓的命运,而是——爱情。是爱情让我们一次次绕回原点,浪费那么多时间,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终于明白过来,很简单,太简单了,我们,不过是在岁月的迷宫里寻找走散的旅伴而已。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只要那个人值得。我们都曾经在爱情里蹉跎,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光阴竟是如此的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一直都相信。
  如果有人问我相信什么样的爱情,让我想想,有了,我相信的爱情既不是“寒光耀目流星没”,也不是“沉沉天际苦勾留”。我相信的爱情,是雨后的彩虹:让人灿然欣喜,又踏实又舒服,不会天天出现,也不用天天出现——总瞪着看眼睛会累的,我们以前想过要把彩虹装进瓶子,多傻。因为见识过那奇迹般的景象,所以安心;因为领略过那瑰丽的色彩,所以放心。安心放心之后,接着往前走……哪里的路都不太好走,总有坑坑洼洼,说穿了谁能真正顶天立地,无论一米五八还是一米八五,都有不得不低头甚至看人鼻孔的时候。然而,当人生的际遇宛如狂风暴雨席卷而来,我会把手放在你的掌心,和你互相温暖,帮你一起看路——我的眼睛现在也都是一点五了噢;你会帮我穿上套鞋,不让我踩进水塘,为我撑一把伞——撑天实在有难度,伞就可以。别人或许会欺负我,但你不会;别人或许会让你吃亏,但我不会。你像查理•;布朗,觉得做人最要紧的并非“快乐”而是“不要不快乐”,我像史努比,认定生活的终极意义是“当一只好狗”,平平凡凡,却一结多少年的缘分。当尘埃落定,青春梦醒,我们的容颜老去,却还能拥有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和神气的笑容。我看,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风雨之后,天边挂起彩虹,又慢慢散去。知道吗,彩虹会散去,却不会消失,永远都不会,因为,它原本不就是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水汽。平时弥漫在我们呼吸的每个瞬间,只消一场雨,便又奇迹般地呈现。哪里的天空都下雨,不是吗?
  这,就是我想要的爱情。
  咦,我怎么也讲得出这么酸的话来,真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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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54: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3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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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终于在新泽西降落,我一夜没睡,却异常清醒。
   到了他的公司,我直奔前台告诉接待员我要找一位员工,我不知道他的部门、分机或者办公室号码,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里到底干什么,但我有很要紧的事,非常要紧。
  接待员在电脑上查了一会儿,拨了个电话,好像没人接,她又看看电脑,再拨一个,讲了几句,带着遗憾的表情告诉我,程明浩不在公司,他的一个同事说他从昨天开始休假一个星期。
  “去哪里了?”
  她摊开手,“不知道。”
  我央求她再去问一下,因为我必须找到他。她犹豫一下,礼貌而坚决地说:“对不起,我们就算知道,也不能透露员工私人度假的行踪。”
  上帝和佛祖一起怠工了。
  我垂头丧气地走出他的公司,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在这儿,我一条路也不认识。一个星期,他会到哪儿去了呢?还有,有人同他一起去吗?
  我慢慢回到现实中来:几天后,我就要去达拉斯分公司报到,不可能留在这里等他;而且,就算我真的等,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一个人,那时候,他拿我怎么办?我又拿他怎么办?我真怕他说“对不起”。
  事实上,我对他的境况一无所知。
  我越想越灰心:昨天半夜三更逞着意气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不过是一场想当然。我真能折腾。
  晚上,在目的地是旧金山的美洲航空班机上,我找到一排空位躺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飞机上的毯子粗糙扎人,一点也不舒服,但我还是马上睡了过去,毕竟,太累了,明天上午还要搭飞机去达拉斯的什么“爱情田地”。狗屁。
  一觉醒来,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坐起来,想揉眼睛,却发现脸上全是泪水,凉的,好像挂在那里已经很久。不记得做了什么噩梦,怎么就哭了呢?我觉得很奇怪。
  我用纸巾把眼泪擦掉,明白了:是我身体里那个孩子趁我睡着时痛痛快快哭了一场。我已经累得哭不动了,但她还不甘心,不甘心啊。孩子,比大人更不容易放弃,也更不讲道理,她只知道,没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受委屈了。
  乖,不哭,我们已经尽力了呀。
  窗外已是深夜,随着机翼的轻轻摆动,下面海市蜃楼般出现了一块灯火辉煌的织锦地毯。旧金山到了。
  七八个小时后,我又回到机场,左手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右手拎着一瓶用硬纸捆好的雪宝莉酒。达拉斯应该也买得到酒,但能带的话,还是带一瓶吧。
  上飞机前是例行的一番慌里慌张,我总要到最后一分钟才去钱包里翻驾照,身上又通常会有钥匙手链手表皮带硬币之类的东西让警报器呱呱乱叫。费尽周折过了安全检查,我把手链戴上,手表戴上,硬币和钥匙各就各位放回口袋,穿上外套,系好皮带,穿上左脚的鞋,再穿上右脚的鞋。
  这时,有个男人把我的箱子和酒瓶拎过来放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对他微笑,一句“谢谢”却钉在舌头上。因为,那个人就是程明浩。
  我曾经想过见到他要不顾一切,问他“你还要不要我”,真正见到了,却发现这个计划行不通。相反,我脸发烫,一心只是想着用箱子去遮盖那个酒瓶。
  他先开了口,“真巧啊。”声音里透着欣喜。
  “嗯,是很巧。”他还是又高又挺,头发还是短短的,眼光还是和从前一样温煦清澈,身上却穿了一件山青水绿花样毫无规则的衬衫,像是把一条彩虹放进搅拌机里转上一分半钟又勉强拼起来,说实话,很难看。我心里“咯噔”一下,以前从没见他穿过这么灿烂的衣服,那些扑面而来的颜色让我有点不安,难道——他找了个喜欢五花八门的女人?
  他眼也不眨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笑,心里十分懊恼,早知如此,至少应该用冷水敷敷脸,让肿起的眼泡消下去。
  他把眼光慢慢地移到我脚边的酒瓶,问:“这是什么酒?”
  我咽了口口水,“雪宝莉,”然后加上一句,“不是自己喝,是带给朋友的。我不喝酒。”
  “你真的不喝酒?”
  “不喝。”我扬起眉毛和嘴角,坚定地扯谎。
  他仔细看了我一会儿,摇摇头,很温柔地微笑起来,“你不喝酒,怎么写出来的文章里足足有六种酒的喝法,还都写得很地道?”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文章?”
  他从背包里拿出厚厚一叠纸,“是你写的吧?”
  我明白他在说什么了,开始结巴,“你,你也看见了?你,你怎么看见的?”
“说来很巧,前两天有人安排给我相亲,我去了,吃饭的时候,没什么话讲,就问我
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换右脚搓左脚,“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
  “你很厉害。”
 “能写出那么长一篇文章。”他脸上的笑意更深。
  我跟着笑了。我也觉得自己很厉害——他差一点真被别的女人抢走,而不知不觉中,我的文字替我把他给抢了回来。
  那二十万字的垃圾,每一个字都值得。
  上帝和佛祖没有怠工,他们只是去喝杯咖啡,回来后加倍努力工作。
  “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盯着他胸前的纽扣,“还不知道。”
  他声音轻了一点,“那,你有没有想过——再找一个人?”
  我吸了口气,咬咬嘴唇,终于说:“不大容易吧。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
  沉默。
  沉默。
  沉默。
  有个声音问:“璐璐,你,你,你看我怎么样?”
  然后,轮到他结结巴巴,等他一本正经声明上次相亲不过是两年来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半年之前且没有结果,并且他的烟已经戒了“百分之八十”的时候,我忍不住抬头看向他。那个傻瓜的圆鼻子上居然在冒汗。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冒汗了,不过,是在眼睛里。
  我来不及给眼睛擦汗就笑了起来,一面伸手去按他的鼻子,“那你把头发留长一点,还有,把这件衣服换掉,丑得有水平。”
  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来得太匆忙,忘记带衬衣了,这是昨天去超市随便买的。”
  我打开行李箱,拿出手表和套鞋花盆,取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浅银灰色衬衫,“土包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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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0:54: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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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三十分,旧金山国际机场。某个二十九岁半的愣头青把我紧紧地抱进怀里,光天化日之下吻了好久好久,然后二话不说,把一个刻着玫瑰花纹的戒指牢牢套在我左手无名指上——套得比我们公司的股票还牢。我把眼睛里的汗统统擦在他衬衣胸口,左面湿透了擦右面。当时围观者达十几人之众,引来保安问询,我们来美国后还从没出过这么大的风头。
  原来,两年前他把那个戒指放进项链里扔出车窗后,想来想去又舍不得,开回去,冒着生命危险从对面方向的车行道上又把它们给捡了回来。
  一个小时后,我们一同飞去“爱情田地”,果然在那里迷路,兜了个大圈子才找到出口。不过,我们一致认为,这个机场名字吉利,风水也好。
  两天后,我们去参观美国总统遇刺的地方。那是个悲伤的纪念,但我们的态度都不够严肃。得罪了,肯尼迪先生。
  几个月后,我们“闪电式”地结婚了,在那个叫“唉,什么名字”的地方。郑先生郑太太飞来参加婚礼,千里送鹅毛地带来一份别致的礼物:打开画满玫瑰的包装纸,里面是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不仅如此,郑滢写的贺卡简直可以拿去做广告,先是煞有介事说这个款式是某资深妇科医师专门推荐——我相信那位医师不但推荐,肯定还身体力行用过,然后“请放心使用,它和你们的爱情一样固若金汤”。但是,这份礼物我们一直都没有用。因为我们都很想知道:生个孩子长得会比较像谁。
  那瓶雪宝莉酒,我拿它做了个实验,喝掉一小半,剩下的过几天再打开,结果你猜怎么样?雪宝莉没有变成醋。
  不过,现在程明浩坚决禁止我碰任何与酒精有关的东西,连加一点点朗姆酒的提拉米苏都不可以。因为,因为——我要做妈妈了。他也不让我听张信哲的情歌,说“好听归好听,太悲伤了”,还说要去找“乐观、向上、愉快心情的音乐”来让我听。我以为会回到小学音乐课,把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听到昏昏欲睡,结果他老人家搜刮半天,居然找来小虎队的《星星的约会》和范晓萱的《洗澡歌》。
  嘻嘻,亏得他音乐品位不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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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4 11:05: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5楼
扑通扑通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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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结局有点假,感觉作者写着写着力不从心了


“帮主,怎么样,是不是妖怪?”
“是,而且非常的妖,弄得我心扑通扑通地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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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5 10:55: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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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奇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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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主啊!赐个帅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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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5 10:57: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7楼
米奇 离线
发帖:19
等级:浪迹天涯
积分:21
注册:2006/12/25
看了后很感动,谢谢楼主的经常奉献!


主啊!赐个帅哥吧!!
用户IP:*.*.*.*
发帖时间:2006/12/25 11:01: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8楼
魑魅魍魉 离线
发帖:6721
等级:版主
积分:7587
注册:2006/6/14
    终于一口气看完了,三个女孩三种爱情。

    真实而感动!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单击在新窗口中打开
用户IP:*.*.*.*
发帖时间:2006/12/25 11:26: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9楼
天天天蓝 离线
发帖:108
等级:点苍傲雪
积分:122
注册:2006/12/20
谢谢斑竹的捧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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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5 11:47: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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