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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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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口气看完了,楼主继续啊!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单击在新窗口中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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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32: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1楼
晕了晕了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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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北京人在纽约》?


晕了晕了,就这样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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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38: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2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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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郑滢都想错了。一个星期以后,其馨从凤凰城打来电话,泣不成声。原来,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其馨在电话里哭了十几分钟,才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我们,田振峰在美国这一年里,已经另外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和他同一个导师的同学。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同居了。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摊了牌。
  “那他不早说?你可是为了他才去那个地方的呀!”我叫了起来。
  “他说怕我受不了打击。”
  “噢,他以为现在告诉你,你就不受打击了吗?”
  “那个女人长得根本没我好看,还戴了副眼镜!”其馨一再重复这句话,好像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不是田振峰移情别恋,而是田振峰居然爱上了一个没她好看、还戴眼镜的女人。
  “Son of a ***!”郑滢用她在TSE考试里得了五十分的美国英语字正腔圆地骂起来,“这个王八蛋太不是东西了。他忘了当初出国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说的?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来勾引人家的老公!哼,你告诉她,要把田振峰抢过去,先敲断一根手指头!不行,你把他电话号码给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现在就打过去帮他把脑子拎拎清!”
  以郑滢的个性,退回几百年去绝对是个“侠女十三妹”的料子,可是,她实在不善于安慰人。
  我抢过电话,“我说,你不要哭啊,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哭也没有用的。再说,这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记不记得我们看过的那部电影《秋天的童话》?里面钟楚红也是一到美国就被陈百强甩了,但后来不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呐,陈百强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会有机会跟周润发谈恋爱,对不对?所以说呢,她被陈百强甩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润发……”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张其馨只是哭得更加厉害。
“他口口声声说,要对那个女人负责。早知道,那个时候我就跟他……让他对我负责好了!”我们暗暗在心里庆幸其馨那时没有干出什么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却竟然在后悔。
  这一通电话从八点打到十点半,最后,张其馨平静下来,说:“我打算转学,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个学期。我没办法在这里面对他们两个。”
  “好啊,说不定你还能去个更好一点的学校。”
  “我想去旧金山,”其馨说,“我这就联系学校。”
  搁下电话,已经十一点多,但我和郑滢睡意全无。我打开录音机的小喇叭,开始放歌。那天放的,是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张信哲近乎完美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我的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
  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这是一首伤心的情歌。不知为什么,好听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伤心的。
  郑滢说:“杜政平今天打电话来你怎么不接?”
  “烦死了,几天一个电话,又没什么话说。”
  她转过头来,“你对他很不好噢。”
  “我有责任对他好吗?”
  “你对他不好,是因为你知道他喜欢你,你却不喜欢他。女人对自己不喜欢的男人都冷酷无情。”
  “他喜欢谁,关我什么事?”我突然想起张其馨,“你觉得杜政平和张其馨会不会般配?”
  郑滢瞪我一眼,“少无聊。你以为你在赈灾吗?”
  “我觉得她很可怜,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是杜政平。他对你爱如潮水,已经差不多淹没得克萨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来呢。你要他中途改道?做梦。”
  我白她一眼,突然想起程明浩。杜政平几天一个电话,他却没有音信。难道,他的“希望”,只是客套?
  第二天上完课,我给程明浩发了个电子邮件。我说有个同学打算申请旧金山加大化学系,请他帮忙打听一下春季入学有无拿奖学金的可能。我很高兴张其馨的事给了我这样一个借口。
  结尾时,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虽然我知道他很可能会回一个电子邮件,却依然暗暗盼望他打电话来。我想听听他的声音。
  在按下“发送”的前一秒,我犹豫再三,终于在邮件最后加上一句“你好吗?”想了想,又改成“一切好吗?”
  第二天,程明浩打电话过来,他说:“我们学校没有化学系。还有,旧金山加大几乎所有系科春季学期都不招生。”
  是吗?我的脸一下热起来。我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好借口,却没去想想它成立与否。
  “噢,我那个同学目前只是有这个打算,想了解一下情况,”我慷慨地替张其馨撒了个谎,“其实你也见过她,她叫张其馨,跟我们一起来的。”
  “是这样。”他的声音很温和,顿了一下,问:“关璐,你好吗?”
  “好。”我一直等他问这句话,他问了,我却只说得出一个“好”字。我的气呵在话筒上,热热的。
  我问他,“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
  他的回答出乎意料,“很凉。”
  “凉?现在不是夏天吗?”我问。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我脱口而出,“瞎说。”
  “这可是马克•;吐温说的。”
  “怎么可能?”我很惊讶。
  “就是这样的。下午一到五点,风就吹得人浑身发抖。”
  “马克•;吐温当时大概在失恋吧。”我说。
  “你怎么知道?”轮到他惊讶。
  “凭我的直觉。再凉,也只有失恋的人才会觉得夏天像冬天。”
  他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你的直觉很有意思。”
  “我考你一下。在马克•;吐温出生和去世的两个年份里,也就是一八三五年和一九一〇年,都出现了一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是什么?”
  “地震?”
  “不对。”
  “龙卷风?”
  “不对。是自然现象,不是自然灾害。”
  “我真的猜不出。”他放弃了。
  “什么东西每隔七十六年在地球上出现一次?”
  “哈雷彗星!”他立刻叫了起来。
  “孺子可教嘛。”
  “我小学参加天文兴趣小组,一九八六年哈雷彗星回归,学校组织过观看。”
  “看见了吗?”
  “没有。大概我们的器材比较差。你呢?”
  “我对星星月亮没兴趣。不过想想真可惜,一辈子才一次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不要紧,再过六十四年,它又会回来,那时候再看好了。”他的语调很轻松,好像说的不是“六十四年”,而是“六十四天”。
  “再过六十四年?我都八十五岁了,”我笑了起来,“我能活那么久吗?”
  “我还比你大一岁呢,我们肯定能活那么久的,”他话里的“我们”给了我一种“地老 
天荒”的感觉,让我心里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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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48: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3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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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和郑滢从学校回家。下午五点钟,正是一天里面最热的时候。我们顶着太阳骑自行车,车胎下面的柏油马路黏黏的,像嚼了一半的口香糖,散发出刺鼻的味道,路边闪过一棵棵形状各异、比人还高的巨型仙人掌。
  郑滢一边擦汗一边抱怨,“这鬼地方怎么热成这样?”
  “旧金山就很凉快。”
  “关旧金山什么事?”
  “八六年你看见哈雷彗星了吗?”
  她摇摇头,“没看见,也不想看。那时候很多人瞎说世界末日快到了,我当时在暗恋我们班班长,就给他写了封信。那个男生大概从没收到过情书,少见多怪,竟然去交给老师,班主任把我一顿好骂。我的初恋就这么夭折了。”
  “他叫什么名字?”
  “忘了。”
  “信里说什么?”
  “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临,我希望和他死在一起。是不是很恶心?十几年前我希望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现在却连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
  “如果现在就是世界末日,你会希望和谁一起死?”我问郑滢。
  “反正不是你,”她嘻嘻一笑,“说正经的,假如世界末日来临,我会一个人找个角落安安静静地死。”
  “为什么?”
  “我怕那个说好要和我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我去逃命。与其那样,不如不要。”
  郑滢的爱情观总是快我两拍,我永远跟不上。我宁肯相信会有人真心实意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她狠狠地蹬一下车,叹口气,“我要是一直跟着‘亨特’,世界末日就真的到了。”
  “亨特”是我和郑滢给系副主任起的外号,因为他长得有点像我们小时候看过的一部警匪片《神探亨特》里面的“亨特”,郑滢的助研奖学金就是他给的。这位教授由于两样本事远近闻名:一,擅长拉科研基金;二,善于压榨学生的劳动力。他的实验室门上贴着一张告示:“本室所有助研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半,上课除外”,他还叫所有学生把课程时间表贴在实验室墙上,以备监督。他本人每天早上八点风雨无阻准时查勤,生了病也会打电话来,哪个偷懒、哪个迟到,一目了然。
  相比之下,我那位长得像汤姆•;汉克斯的导师仁慈许多,只是布置工作,叫我定期完成而已。
  郑滢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已经怨声不断,“这种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再这样下去,我也要转学。”
  郑滢相机里的胶卷冲印出来了。我看着我们在旧金山机场的合照,忍不住打电话给程明浩问他想不想要一张。
  程明浩正在感冒,说起话来像拉风箱。
  我有点奇怪,“不是都说中国人到了美国,两年内不会感冒的吗?”
  他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可能因为我的脖子比较长,所以容易感冒。”
  “脖子长和感冒有关系吗?”
  “我也是听人家讲的。”他一面吸溜鼻子一面挣扎着往下讲。
  “那你到了冬天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希望等到冬天,我已经适应这里的气候了。”
  我挂上电话,再仔细看那张照片,发现程明浩的脖子好像确实比其他人长一些。我想起他说的“脖子长容易感冒”,笑出声来。
  郑滢问我:“你笑什么?”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的样子好土。”
  我的心里在想,他的长脖子,到了冬天,好像会需要一条围巾。
  我把那张照片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后,他打电话来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
  我说:“其实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那样会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
  我光脚一米五八,如此算来,和他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五厘米的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的身高,至少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
  一个同学告诉我,有个网站叫www.mapquest.com,可以查两个地方之间的距离。我第一次上那个网站,打入自己的地址,然后,在“目的地”那一栏填上了San Francisco。很快,电脑显示出来,我的城市和旧金山之间相隔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
看不出,地图上那么短短一条,远得这么离谱。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才会去在意同他之间的距离——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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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51: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4楼
猫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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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如果我还有哀伤,让风吹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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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52: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5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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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过得很充实:郑滢天天忙着对付亨特的工作;其馨一心一意地办转学 
;我从系里一个中国同学的太太那里借来棒针,把临出国前我妈给我织的一条毛线裤拆了,开始织一条围巾。
  我织围巾的技术不算好。记得读大学时某一年的冬天,突然之间所有的女孩子都开始给男朋友织“温暖牌”围巾,我也凑热闹给陈志骅织过一条。我只会织基本的上下针,围巾上也没有什么花纹,还有点歪歪扭扭的,郑滢诚实地说“不要太难看”,其馨的评论是“很朴实”,但那在她的词汇里等于“不要太难看”,可就是这样也要了我两个多月工夫,等围巾织好,冬天也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条“温暖牌”围巾,陈志骅为了让我高兴,在二十度的室温下鹤立鸡群戴了一天、吸引无数眼球后就把它压到箱子里了。
  第二年冬天,我留心看他会不会拿出来戴,可是他没有。他在大冬天光着脖子走来走去,也没有戴那条围巾。
  我问他:“你怎么不戴去年我送的那条围巾?”
  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呀,我都把它给忘了。”
  我知道他没有忘记,他只是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条那年流行的格子羊毛围巾送给他作圣诞礼物。
  其馨说:“你可以再给他织一条,其实不太难的。”其馨很善于织毛线,出国前她曾经给我看过一件她给田振峰织的米色套头毛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比买来的都好。
  我说:“算了吧,我知道自己的小脑不发达,不想太难为它。”
  到现在,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小脑有了什么长进,可是,我愿意再尝试一次——为了程明浩。
  虽然还没有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把围巾送给他,我依然希望能尽早把它织好,因为旧金山是一个连夏天都会寒冷的地方。
  两个月后,张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一所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不过,旧金山的机场在郊区,还没找到人接我。”
  我灵机一动,“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我知道张其馨脸皮薄,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
  张其馨很高兴,郑滢却从她房间里探出头来跟我做鬼脸。
  “难怪你看不上杜政平,原来你心里已经装不下他了。”
  “关他什么事?”我的脸“腾”地红了。
  “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月经周期一样,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
  我气急败坏地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
  闹完了,郑滢说:“你喜欢他,就早点跟他敲定。”
  “我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我。”我有点难为情。
  “你喜欢他就够了,敲。”
  杜政平还是几天一个电话,这一次,他劈头盖脸地问:“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
  我说:“当然是银灰,看不厌。”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
  “看不厌,不就是最大的优点吗?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他神秘兮兮地挂上电话。
  中秋节,中国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聚餐结束后还有一个小型舞会。我和郑滢去了。郑滢穿一件丝质黑色圆领连衣裙,脖子上一条水钻项链,其他一点装饰品也不用,越发衬出雪白的皮肤和漂亮的脸。
  可惜她今天运气不好,在餐厅门口的瓷砖地上狠狠滑了一下,痛得龇牙咧嘴,虽然并无大碍,舞是铁定跳不成了。
  于是我们坐在角落里看电视,一盘接一盘吃免费供应的巧克力冰淇淋,郑滢平均吃三口说一句“真没意思”。等我拿了第四盘冰淇淋回来,发现位子被一个男生占了。那个男生身材高大,长得很帅,正在指手画脚和郑滢说着什么。
  我朝郑滢递个眼光,想知道她是希望我去“救驾”还是希望我“闪开”,她百忙之中居然丢过来一个“快滚”的眼神。这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幽怨地吃完第七盘冰淇淋,正在琢磨回家拉肚子的可能性有几成以及有没有必要补两粒黄连素,郑滢摇曳着身子走过来介绍我和那个男生认识,那个男生在旁边像扶一件宋窑古董花瓶一样郑重其事地拿手指托着她的右臂。她绝对在装模作样。
  那个男生叫梁文琛,机电工程系的,在美国出生长大,看上去背景不错。他用福特小跑车送我们回家,很有绅士风度地看着我们进了公寓大门、上了楼梯才把车开走。
郑滢往沙发上一倒,把高跟鞋踢到一旁,一边揉她的痛脚,一边不无得意,“这一跤摔得值。”
  郑滢和梁文琛迅速擦出火花,一眨眼,已经成了他“最好的朋友”,每一个听到这个称谓的人都意味深长地多看她两眼,虽然仍是“妾身未分明”,照这个趋势,离“女朋友”应该不会太远了。
  给程明浩的围巾织完了,淡淡的银灰色,很漂亮,一种怎么看也看不厌的颜色。可我总觉得它还是单调了一些。几天后,我想出一个办法,用红毛线在围巾的一个角上钩出一个小小的方形,像一个图章的样子,里面一个阳文的“关”字。中学的时候曾经附庸风雅学过一段时间篆刻,没想到,现在还真用上了。
  那个小小的图章在银灰色围巾上简直是画龙点睛,我左右端详着,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我把围巾围到自己脖子上,绕了两圈,那个“关”字正好被压在里面贴在肚子上。假如一个人高我二十五厘米,那应该正好差不多在他胸口的地方。围巾软软的,很暖和,稍微有点扎人,也是让人心里痒痒的、很舒服的那种。我对自己的才华非常满意。
  第二天,我把围巾带到学校的邮局里寄出。晚上,我给程明浩打电话,拜托他如果方便的话,到时候去机场接一下其馨。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在说了“再见”、挂上电话的前一刹那,我说:“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份新年礼物,今天就寄过去——谢谢你愿意帮忙。”
  “给我的?”他有些惊讶,“是什么?”
  “你看见就知道了。”我匆匆说了一句“就这样”,然后马上挂上电话,不让他有推让的机会。
  我的心还在怦怦直跳,脑子里却开始想像他展开那条围巾时的神情——他把围巾绕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一圈,那个小小的“关”字图章会正好贴在他的胸口上。他会微笑吗?
  我在日历上做了一个记号——过两个星期,差不多感恩节左右,他应该就可以收到我的礼物了。果然,感恩节前两天,程明浩打电话来,说我的礼物已经收到。
  “那条围巾很好看。”
  “是吗?”我有点心虚——还从来没有人称赞过我织的东西。
  “真的很不错。我本来打算给你发电子邮件,后来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个颜色,”他很真诚地说:“是你织的吗?”
  我心里一直等着他问这个问题,可是,当他真的问了,我却退化成了一只“软脚蟹”,“哪里,是我妈织的。我本来就有一条,出国前她又替我织了一条。反正我也用不上,所以就想到送给你做新年礼物。你喜欢就好。”讲到这里,我简直想打自己的嘴。
  “那你喜欢什么?”他突然问。
  “什么?”我一时没听明白。
  “我问你喜欢什么,这样,”他有点不好意思,“我也可以给你买一件新年礼物。”
  太不浪漫了。我简直有点生气,“喂,不必这么礼尚往来吧?我送给你一件礼物,可不是期望着你立刻回送我一件的啊。”
  “不是这个意思。”他马上分辩,“我的意思是,我希望送你一份新年礼物,可是又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
  还是很不浪漫。
  于是我问他,“随便什么都可以说吗?”
  “对啊。”
  “好,那么——我比较喜欢彩虹。”
  “你是说彩虹?”
  “对啦,呐,就是下完雨以后挂在天上的那条五颜六色的彩虹。怎么样?有没有本事弄一个来?”
  “这个……”他很为难的样子,“难度好像太高了一点。”
  我笑起来,“你自己叫我随便说什么都可以的啊。”
  “是吗?”他有点兴奋,“我教你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看见彩虹。你们学校的草坪应该也会每天早晚喷水吧?趁着早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你去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一定有一个角度可以看见彩虹。”程明浩肯定地说,“我就经常看见。”
  第二天,我如他所说,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跑到学校的草坪边,“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可是,转来转去,试过了各种角度,还是什么也没看见。
  我对他说,“什么嘛,我转得头发晕都没看见。”
  他呵呵地笑起来,“是吗?不过不要紧,昨天晚上我已经想出一个办法,送你一道彩虹作为新年礼物。”
  “噢?”
  “你等着吧。”
  他会如何送我一道彩虹呢?我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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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5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6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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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很快过去,我考完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课回家,郑滢正在听电话,一看见我,立刻说:“哎,你等等,她回来了,”一面笑嘻嘻地把听筒塞给我。
  是杜政平,今年圣诞节他果然要来看我,而且,来了就不走了——他已经办好手续,下学期转到我们学校。他托我们帮着找房子。
他意气风发,“我这次不仅是转学,也是转行,学计算机。以后,我要全力往IT行业发展。”
  原来,杜政平早有这个打算,大学里就选修了很多计算机课程,到美国后又补上几门,在我们学校计算机系弄到了半额奖学金。
  “现在在美国,生物、化学都已经是明日黄花,要找好工作,就要去读计算机。关璐,我看你也应该快点考虑转方向。”
  “我?我对计算机只懂DOS和BASIC,还是好几年前学的,现在都忘光了。”
  “有我呢,”我几乎能听见他在电话那头拍胸脯,“你就先从基础课开始学起,我不敢保证你能达到多高的水平,功课上弄几个A回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很快帮杜政平找到了房子。楼下那两个男生当中有一个要结婚搬出去,正好空了一个房间。
  郑滢说,“这一招厉害,杜政平的爱如潮水,已经漫过来了!”她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
  她的幸灾乐祸惹恼了我。我飞快地从厨房一个抽屉里取出个墨绿色的盒子在她面前挥舞,“这个你怎么解释?”
  那是前一天我找维生素C时无意中发现的。因为药的盒子比较奇特,就看了一下说明书,居然是避孕药。在一间只有两个女人的房子里,很容易推断出是谁的。
  郑滢伸手来抢,“还给我!”
  我闪身躲开,“还不快招!我可一直等着呢。”
  “你都知道了,有什么好招的。”
  “那么说是真的啦?这么快?”
  郑滢的脸绯红,“人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嘛。”听上去好像美国出生长大的人在某些方面都急不可耐。
  “喂,那他发现你还是处女,有没有吓得跳起来?”我印象中的美国男人是把二十岁以上的处女视为怪物的。
  “当然没有,他很感动。别忘了,他到底还是个中国人。”郑滢脸上红晕退去,露出骄傲的神情,“我最喜欢梁文琛的地方,就是他的性格里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
  那个周末,我们买了一箱啤酒,庆祝郑滢告别处女时代。
  “痛不痛?”我很好奇。
  “比我想像中的要痛,不过,第二次就好了。”
  我提醒她,“你那种药好像副作用很多呢。”
  “避孕药都这样。唉,从前总觉得女人要生孩子很辛苦,现在才发现,女人要不生孩子,一样很辛苦。将来你就会知道的。”郑滢的口气一下世故起来,好像我是个少不更事的小孩。
  “对了,以后你把药藏好一点,万一别人跑来看见,多不好。”
  她做个鬼脸,“对啊,要是不当心被杜政平看见,误会吃药的是你,心里肯定会‘咯噔’一下,晚上睡不着觉。”
  我白她一眼,“让他去‘咯噔’,关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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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7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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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前两天,我收到旧金山寄来的一个小纸盒,里面是一个精致的玻璃瓶,瓶里装满了一颗颗玲珑剔透的小晶体,奇妙的是它们色彩绚烂,从上到下,红、橙、黄、绿、青、蓝、紫,一共七层,非常漂亮。打开来,有一阵淡淡的清香。
  盒子里有一张小纸条,“这是用旧金山渔人码头卖的海盐拼出来的。希望你喜欢。程明浩。”
  我笑了,他果然送我一道彩虹。彩虹象征希望,也象征相聚。他送我一道彩虹,便也是给了我无限的希望。我喜欢。
  第二天傍晚,杜政平来了。他开了一天的车,却依旧神采奕奕,坚持用那辆银灰色的雪佛莱带我们去“兜风”,一路上喋喋不休,车子性能多好,买得如何合算。“它是美国车的壳子,发动机用的却是丰田的科技,所以比一般的美国车要省油,你听这发动机,一点杂音也没有……”对着一个“车盲”,他兴致不减,“对了,关璐,买车的时候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这辆车,另外一辆黑色的本田,性能价格比差不多。后来你跟我说银灰色好,我就买了这辆。现在才发现,银灰色的确要比黑色的耐脏,车顶上沾了那么多鸟粪,远看根本看不出来,要是黑车,就太明显了……”
  我的“耐看”,跑到他那里,变成了“耐脏”。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第一次在美国过年。郑滢和梁文琛当然单独行动,我带杜政平去参加中国同学会的聚会,让他可以多认识一些人。
  回到家,已经快一点钟,留言机上的灯闪动着。一下、两下、三下,三个留言。
  我的心里突然被牵动了,立刻按键播放。第一、第二个都是空的,对方没有留言就挂掉了。听到第三个,程明浩的声音传来,有点迟疑,“关璐,没什么事情,就是想……就是想祝你新年快乐。”然后他轻轻笑了一下,挂掉了。留言的时间是十二点整。
  我立刻打回去,他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也没接留言机。
 我把电话机放在枕头边,拥着被子,过几分钟打一次。到了一点钟,两点钟,他还是不在。枕头边的电话机忧伤地看着我。
  我十分后悔,早怎么没有想到呢?早知道,就不去参加那个聚会了。
  这么晚,他会跑到哪里去了呢?
  三点多钟,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早上醒来,又给程明浩打电话,这一次,是他接的。
  我说:“谢谢你给我打电话来。昨天有个活动,我很晚才回来。”
  他笑笑,问:“玩得好吗?”
  “挺好,”我停顿了一下,脱口而出,“我跟杜政平一起去的。”
  “杜政平?”
  “嗯,他转学过来了。”这时,一个念头像哈雷彗星般划过我的脑海:程明浩知道我昨天是和杜政平一起出去,会不会嫉妒?这种想法让我兴奋起来,于是我开始跟他讲杜政平——他的专业、他的功课、他的车。
  程明浩静静地听着,什么也没说。一直等我把关于杜政平的消息说完,才讲了一句,“那很好。”
  我这才想起自己打那通电话本来是要跟他道新年好的,于是说:“对了,祝你新年快乐。”
  “谢谢,你也新年快乐。”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温柔浑厚。
  “对了,昨天我回来以后给你打电话,你到哪里去了?”
  “我……出去了。”他的声音里有点犹豫。
  我们冷场了一会儿。我想问他到哪里去了,又没好意思开口。
  挂上电话,我有点失落:我说了那么多,他好像没有什么反应,甚至没多问一句,也没告诉我他昨天晚上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也许我不该说那么多的。我开始后悔,呆呆地坐在床上,越来越后悔。
  我是真的爱上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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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54: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8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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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八年初,我们都开始思索自己的前程。刚踏上这个国度,大家的心都被“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动塞满,现在才逐渐明白,那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的热身运动。
  当时,美国高科技迅猛发展的势头加上由“千年虫”问题形成的对电脑从业人员的急需让我们深信,学计算机是一条低投入高回报的路。好像没人去想那种情形能持续多久,而“千年虫”也不是蟑螂,不会一窝窝繁殖下去,抓光了怎么办,更没人料到不过几年,这个行业的紫气红尘就会烟消云散。
  学校里所有懂ABC的人都钻天打洞学计算机及与之相关的学科,工学院的学生个个威风八面。很多学生放弃了原来的专业转去计算机系,这种现象在外国学生云集的化学系相当严重,以至于系里觉得应该有所举措。首当其冲跳出来立马横刀的,是郑滢的导师亨特。
  亨特家里从祖父辈一直到他自己的儿女,统统搞化学,可谓一门忠烈。他把我们召集一堂,对着一会议室准博士、准硕士声情并茂地把自己家庭和化学的缘分一路回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不时来一句“化学是一门伟大的科学”,同时酸溜溜地说所谓计算机根本不算“科学”,充其量只是一种技能,而学计算机的人,再有本事,不过是高级工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科学家”。
  亨特情绪高昂,谈起系里那些居然放弃做“科学家”而甘心沦为“工人”的学生,更是痛心疾首。我看着他青筋突起、和灯泡交相辉映的秃顶,突然觉得很可笑:这间房子里每一个人都知道化学是一门伟大的学科,只是我们同样清楚理想和现实的距离,在追寻理想之前,我们先有一个美国梦要去圆。这您老人家怎么就不明白呢?
  走出会议室,郑滢说,“我们转去计算机系吧,亨特讨厌的事情,一般都是好的。”
  亨特那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让我和郑滢都铁了心向计算机系进攻。或许因为申请递得较早,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一个多月后,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只是没有奖学金;郑滢的申请交得晚一点,还没拿到正式的通知书,但也差不多了。
  汤姆•;汉克斯听完我的转学打算,并没有大惊小怪,还很有风度地说“祝你在这个新的领域好运”。我趁机提出可否留在他手下继续做一段时间助研,因为我知道他最近刚拿到一个科研项目,需要人干活,而我在工作上一向还是很认真的。
  他犹豫了一下,用电影里阿甘说“生活是一盒巧克力”那样慢的速度说他个人倒是没问题,就是想到亨特那里备个份,因为这位副主任最近一见系里的教授就嗷嗷乱叫,说大家要联合起来、杜绝拿化学系奖学金去学计算机的“可耻行径”。他说:“别担心,我会和他解释这是个特殊情况。”
  我的心凉到了底,还备什么份,这种话题跑到亨特那里简直就是讨骂,凶多吉少。我对郑滢说:“看着吧,下次开会,你导师八成会点我的名。”
 郑滢说:“等计算机系一录取,我拍拍屁股就走,什么奖学金,没有就没有。”不知是不是受了梁文琛的影响,她的口气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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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56: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9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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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搭杜政平的车去超市买菜。走过玩具部门,无意中看见一只小熊,淡黄的绒毛,脖子上系条浅蓝的丝带,长了个很可爱的圆鼻子。我看了一会儿,突然发现小熊的神态有点像程明浩。看看价钱,要九块九毛五分。
  我把小熊放在购物车里绕着超市转了一圈,还是下不了决心买。
  付款的时候,杜政平问我怎么又把它放回去了,我说:“太贵了。”
  走到停车场,他说“你等我一下”,然后“噔噔噔”地跑了回去。等他回来,手里抱着那只熊。
  “干什么?”
  他把小熊递到我面前,“送给你。生日快乐。”
  “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今天是我生日。”
  “那应该送给你自己。”
  “‘送给你’是对你说的,‘生日快乐’呢,是对我自己说的。能让你高兴,就是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了。”他笑得一脸阳光。
  我突然毫无理由地生起气来,把那只小熊推还给他,“你留着吧,我不要。”然后自顾自往前走。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杂音,但这个时候,我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迟疑
  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
  他一等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
  到了公寓楼下,我们默默无言地分手,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后背会发热。但我没有回头。
  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地发现自己的的确确爱上了程明浩。因为爱他,才会下意识地把杜政平吓跑。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地帮他去铲除情敌,不管那个男人知道与否。
  我忍不住又拨了程明浩的电话,他不在。我很难过:我刚刚替你把情敌赶走,你却跑到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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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57: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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