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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0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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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一,汤姆•;汉克斯告诉我,他可以再给我两个学期的助研奖学金。这个消息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奇怪亨特怎么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没有作梗。
  后来我才听说,汤姆•;汉克斯的确去找了亨特“备份”,谁知亨特像骂学生一样把他臭骂一顿,顺便奉送一顶大帽子,说他拆化学系的墙角。汤姆•;汉克斯是系里“少壮派”骨干,平时和亨特就有点彼此看不惯,前年又因为谁坐副主任这把交椅闹到差点撕破脸皮。莫名其妙挨了一顿骂,他火冒三丈,索性下定决心继续给我一年的助研奖学金,这是做给亨特看:你以为我怕你?
  阴差阳错,两位教授的意气之争,成全了我的最大利益。
  亨特不是盏省油的灯。他或许觉得“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于是大义灭亲,亲自跑到计算机系,逼他们拒绝了他自己一个学生的入学申请。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果然有效,亨特手下想“暗度陈仓”的学生噤若寒蝉。
  那只倒霉透顶的“鸡”,正是郑滢。
  化学系的小道消息传播渠道很发达,不出一天,亨特的壮举已经人尽皆知。
  郑滢憋着一肚子气回来,破口大骂,一口一个“***”。她虽然熟谙美国俚语里二十多种骂人方式,真动了气,用的还是咱们的国骂。
  骂完了,她扑倒在床上挥动拳头用力捶枕头。这是我们学生时代自创的“减压法”,看什么人不爽,就把枕头当成那个假想敌,恶揍一顿,心里立刻好受许多。
  郑滢最近很不如意,和梁文琛之间已经烽烟不断,现在又跑出来这么一件事,无异雪上加霜。
  当初和梁文琛开始,她曾经说过最欣赏他身上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但她忘了,一个人既然可以综合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也一样可以汇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毛病。
先来报到的是美国人的毛病。去年过圣诞节,他们合买了一瓶红酒送给梁文琛他提出要郑滢付一半钱,气得郑滢拿了药房的发票要他掏一半避孕药的钱;每次出去吃饭购物都是AA制;郑滢偶尔碰了他那架当成宝贝的CD机,他竟然大动肝火。随后是中国男人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在学校里看见郑滢和哪个男生说话或者一起走路,必然要“关心”一下,而他自己却在圣诞舞会上嘻嘻哈哈亲别的女孩,亲完了还对郑滢说那是出于友谊。
几天后,郑滢很晚才回来。她爬到我床上,把一个随身听耳塞放进我的耳朵。大学时,晚上睡不着觉,她常常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我们每人一个耳塞听那个非常搞笑的午夜性教育节目或是张信哲的歌。
  “反正就我们两个人,你放出来吧。”我说。
  “不要,这样感觉比较好。”她把毛茸茸的卷发靠在我肩膀上。
  我们一起听《爱如潮水》。听到一半,她拔下我的耳塞,说:“我和他分手了。”
  “为什么?”
  “我跟他说我想去别的学校念计算机,他立刻反对,说分在两地,谈什么恋爱,还怀疑我是不是另外有男朋友。真好笑,亨特天天给我小鞋穿,我在这里都快待不下去了,他竟然还这样想。”
  她笑笑,“刚才分手时他还说爱我。其实,我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爱我,却不能容忍他爱我,又让我受委屈。”
  又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关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我拉拉她的手,“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肯定是对的。”
  她笑了,“你真好。”
  和梁文琛分手后,郑滢吸取教训,调整了找男人的标准,决定稳扎稳打,找一个“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经济基础,最好吃过一点苦,然后自己奋斗出一番事业的那一种”,秉着这个新原则,我们在美国地图上巡视一番,不约而同盯住了旧金山。那里云集了高科技行业的精英,条件优秀的男人满地都是。
  张其馨打电话来,她已经在旧金山安顿下来。
  “是程明浩去机场接你的吧?”我明知故问。
  “对啊。”
  “程明浩现在怎么样?”郑滢来劲了。
  “程明浩啊,人挺不错的。怎么了?”
  郑滢有点不耐烦,“详细点嘛,胖了还是瘦了,黑了还是白了,穿的什么衣服,有没有长得更好看点。关璐很关心呢。”
  “关璐很关心?”
  “当然,而且不是一点点的关心。”郑滢看着我嘻嘻地笑起来。
  我一把抢过电话,“你听她胡说八道!”回头对郑滢挥挥拳头,“再啰嗦别指望我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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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9:57: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1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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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刚好够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要感谢他呢。”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计算机系的功课很难,尤其那门数据结构,亏得有杜政平替我找考古题,有时还帮我一起做作业。学期结束,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那次玩具熊的事情,我们都装做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但我心里知道,他一定还喜欢我,否则就不会对我这么好。
  杜政平很得意,“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张其馨又打过几次电话来,说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学校里的同学,看上去她在那里适应得不错,我暗暗期望她会提到程明浩,但她从来没有。
  有一次,她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
  她停顿了一下,说:“如果身边有合适的人,不要放过机会。”
  我笑起来,问她,“你呢?又谈恋爱了吗?”
  她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
  我有点奇怪:谈就是谈,没谈就是没谈,什么叫“不知道”?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有一天,他用电子邮件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今天又去了渔人码头,借同学相机拍的,希望你喜欢。”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上次他寄来的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第二天,他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机会终于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带我一起去。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临出发,我想起那首歌“如果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于是跑到一家超市,问他们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盆花,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我要送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仔细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异常亲切,亲切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温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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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10:00: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2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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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最后一天下午,我穿上一双五厘米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我在那里给他家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很惊讶,“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他的嗓子有点沙哑。
  我说:“我也是临时想到,就来看看你。你怎么了?”
  “有点感冒。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来。”他干脆地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勾住,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张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张其馨织的,我肯定,因为我曾经仔细地看过针脚。可是,它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的心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另外那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置疑。张其馨的确回国去探亲了,八月中旬回来。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却怎么从没想到他会爱上别人呢?因为我不会爱上别人,就以为他也一样。
  刹那之间,我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惟一剩下的念头是“赶快走”。我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地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过了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感觉像大冷天被浸到冰水里,最初一段时间全身麻木,过一会,每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我心不在焉地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二字就热情地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却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倒像深秋。我瞪着偏僻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很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一家便利店,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些垃圾食品,惟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于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地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回到凉风飕飕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很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到了一个红灯,我在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还是温柔而坚定地开放着,它们看上去一点也不泄气。
我盯着那盆花看了一会儿,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程明浩打电话。那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这辈子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他听上去很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我马上来,”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张其馨?她居然还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换成我,就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惟一的感情。
  程明浩开车来了。那是一辆半旧的道奇车,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我把身子站直,朝他招招手。无论如何,我希望在他面前显得精神一点。
  我们聊了几句,我吸口气,问他,“你怎么不跟张其馨一起回国探亲?”一边转过头去朝他微笑。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我接着朝他微笑。天上都是乌云,我心里也满是乌云,却努力地把阳光铺排在脸上。我希望他知道:你不爱我,其实,我也不爱你,所以,不要紧。我不要他可怜我。
  他淡淡地说:“我假期有课。”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我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
  “张其馨很喜欢吃吧?”
  他点点头。
  我摇摇头——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意思?
  过去的一年里,我很多次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很简单。
  过去一年里所有的期待和揣测,统统是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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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10:0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3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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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他惟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
  程明浩带我去看金门大桥。下车前,他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张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暖过,现在,躺在我的手里。
  我不想穿,可是,打开车门,冷风扑面而来,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笼罩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程明浩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形成的壮丽景观,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震得桥面和红色的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不会。旧金山动不动就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地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海盐其实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地看着我。
  我默默地点点头,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都不属于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随手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个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谁说的?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
  车子往前开,程明浩突然问:“杜政平最近好吗?”
  “他——挺好。”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不错,“我们上大学时住一层楼,他人缘最好了……”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地说:“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只是,有一首歌里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地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后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于他的目光。但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头钻进科技文献,我全神贯注地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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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10:06: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4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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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他刚去钓了几条鱼,叫我坐一会儿,他去还钓竿。
  我发了一会儿呆,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不想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地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是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鲤鱼旁边劈里啪啦掉眼泪。他几步跑过来,焦急地问“怎么了,怎么了”,一面拉过我的手检查是不是受了伤。
  我茫然地看着他,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好找”,突然觉得很累,程明浩并没有说错,杜政平是个好人;这样一个好人,一直就在我身边;可是,可是,我为什么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被杜政平抱到了怀里。他在我耳边一遍一遍地说“不哭”、“不哭”。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据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抱着你,简直像是要行凶”。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一起吃晚饭,杜政平一直盯着我看,我拼命回避他的眼光,越来越心烦意乱。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于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地下楼去。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好。”
  “没关系。”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于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地说:“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晚上七十五支光的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于,我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今天很奇怪?”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说吧,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是张其馨,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终于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你和张其馨怎么都拿着破烂当宝贝?”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就让给她好了。”
  “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张其馨惟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点是她有一米六四,高了我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非常重要的。”
  “你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我很不服气地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她转回来,“你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人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糅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真的挺不错。”
  我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又好气又好笑,“不是我扑的,是他先来抱我的……”
  “反正结果都一样。那我问你,他来抱你,你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答不出来。那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拥抱并非出于爱情,所以我才会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没有办法去回报,所以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霉。
  “我要跟他讲清楚,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我痛下决心。
  “哼,想得美。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扳不回来了。”郑滢不失时机地张开乌鸦嘴。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扳回来,否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呢?
  第二天,在图书馆门口碰到杜政平,他犹豫了一下,想来拉我的手。我闪到一边,把两只手都牢牢地插进牛仔裤口袋里。
  我们无言地一起上楼。我抢先几级,然后猛然转过身,这样,我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向来对自己个子比较矮这个事实很敏感,每当我需要说一些自己心里没底或者理亏的话,总是有意无意喜欢站得比对方高一点——起码和对方一样高。
  此刻,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出来,大致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结巴了,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开始胡说八道。
  杜政平的脸色严肃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了好一会,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没有,这算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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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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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直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地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后,他就再也不“顺路”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有点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盯着日光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又立刻补上一句声明,“不要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那个时候的他的确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过了一会儿,突然又说:“我等你。”
  “你不要等。”
  “你要不要是你的事,我等不等是我的事。”
  我转过头去看他,他也正看着我。他,在等我;我,我又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我收到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还有,一直想告诉你,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非告诉我不可了。居然还跟我用“一直想告诉你”!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你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于说:“对不起。”
  那句“对不起”把我的眼泪逼了出来。
  那一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张其馨倒是并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可是,她究竟“爱”不“爱”?
  “你告诉我,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又问她第三遍,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那头,她也不会好受。
  张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璐,还是对不起。”
  我抱着话筒流眼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张其馨,结果只是更严重地伤害了自己;她有程明浩对她好,我没有。
应该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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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八年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远处树上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灿烂夺目。那时候,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亲近的人。
  “这里的星星特别亮。”我说。
  “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
  我起了个头,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才进心里却已然离去
  ……
  杜政平的声音很好听,我们合唱得天衣无缝。
  一首歌唱完,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想把手抽出来,他压得很紧。
  “关璐,我还是喜欢你,”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怎么办?”
  那一刻,我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我好像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啊。他转过头来吻我。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我想,他是个好人,我要努力地去爱他。
  后来,我才明白,真爱一个人是不需要“努力”的。在付出爱情的那一刻,便已是“覆水难收”。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一瓶香奈儿五号香水,那是我拥有的第一瓶香水。很久以前,我跟她说过有了钱要去买一瓶香奈尔五号,没想到她一直记得。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笑着告诉我她联系到一家软件公司去实习,做软件测试,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
  “我觉得自己好有钱,”郑滢会豪爽地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家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帮你推荐?”
  “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机会很不错啊。”她极力建议。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不小,”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够彻底,连井也一起怕!”
  “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郑滢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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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7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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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浅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他高兴得像个孩子。
  放春假时,我们去纽约玩。在洛克菲勒中心楼下的一家礼品店,杜政平给我买了一个“情绪戒指”。说明书上说它会随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人高兴的时候,它变成橘黄色;难过的时候,它变成紫色;伤心的时候,它又会变成深灰色。我并不相信,但还是觉得很好玩。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换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中指。
  那天下午,我们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他有点不以为然,他想先去看金
融区。
  “帝国大厦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拉着他去。
  我们坐电梯到帝国大厦顶上,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随着人流下来。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走过的游客拍照,照片贴在楼下,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
我没有什么准备就被杜政平拉着去拍了一张,觉得很不满意。到楼下一看,果然头发被风吹得很乱,表情也不自然,背包背在前胸,像只袋鼠。
  我说:“难看死了。”
  “我觉得不错啊。”杜政平倒是感觉良好,“唉,我们把这张照片买下来吧?”
  “什么?拍这么蹩脚还要十二块九毛九,不要不要!”我很坚决地否定了。就在这时,隔着喧嚷的人群,在另一面墙壁上的一张相片里,我看见了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属于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以为自己已经把他忘记,其实,我并没有。
  在这个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们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
  我定定地和相片里的程明浩对望,他的眼睛里有一点东西在闪烁,刚开始,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但它却像闪电一样刺痛我的眼睛,也毫不含糊地刺痛我的心。
  突然,我醒悟过来,他眼睛里面闪烁着一种忧伤。电光火石间,我的脑子像被人狠狠踩了一脚,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记:我并不知道他眼底的忧伤从何而来,却莫名其妙地觉得,它好像和我有关。
  怎么会和我有关呢?我终于回过神来,焦急地环顾四周,他应该就在这附近,我要找到他。我要他告诉我那点和我有关的忧伤是什么。既然和我有关,那么,我就有权利知道。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人,是不是都会坦诚一点?
  “你在看什么?”杜政平拍拍我的肩膀,“不想买的话就走吧。”
  我猛地回过头,“我们把它买下来!”
  “你刚才不是还说……”他目瞪口呆。
  “我说买就买嘛!”我不耐烦地推他,“快点啊!”
  他或许觉得我喜怒无常,但当时我心里惟一的念头就是不要程明浩看见我和杜政平的合影,一定不要。我懊悔拍那张照片。
  一路上我都在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高高的身影。他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杜政平问我:“你怎么了?”问了好几次。
  我只是摇头。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可就是不愿理他。刚才程明浩眼睛里面的忧伤,像两根钉子一样牢牢地扎进我的心里,让我的心很痛。他到哪里去了呢?
  我不要他忧伤。即使早就明白他并不爱我,我也不要他忧伤。
  我们在三十二街一家中国餐馆吃饭。结完账,老板送来两块签语饼干。杜政平打起精神,拿起一块,笑着说,“我最喜欢拆签语饼干了。”
  他打开那块饼干,里面居然空空如也——没有“签”。
  “怎么搞的?扫兴!”他有点沮丧,“看看你的吧。”
  他拆开我面前那块,拿出纸条看了看,很高兴地把它递给我,“写得很准呢。”
  我拿过那张纸条,上面写的是:“你爱的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你。”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我从没相信过签语饼干,觉得它们都是讲一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来讨人高兴。可是,这块饼干里看似普通的吉利话,却是气势汹汹地在逼问我的心事,非逼到我缴械投降。我爱的人,正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在哪里?
  我看看手上的情绪戒指,吓了一跳,它果然变成了灰色——我在伤心!
  等我把那张纸条细细叠好,放进上衣口袋,我已经明白了,“签”上所指的那个人,是程明浩。为什么?因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比上苍、比什么情绪戒指更有说服力。
  他也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我们或许隔了一条街,或许已经擦肩走过,或许曾在同样的地方投过目光、留过脚印。
  以后几天,无论去哪里,我都会不由自主地往人海里寻找,可是,没有找到。纽约,毕竟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里面,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离得很近,又仿佛隔着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杜政平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神态单纯而平静。我很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要变心了。可是,也不能说我变心,从一开始,我爱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没有变过。无论如何,已经欠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则,一定还不起。虽然程明浩并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杜政平。
  飞机飞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摇醒,对他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等杜政平终于弄明白我不是开玩笑,脸色发白,“我什么地方做得不好吗?”
  “没有,你很好,真的很好。”我不得不承认,杜政平在很多地方无可挑剔,“是我不好。”
  他转过头去看机窗外暗沉沉的天空,过了好一会儿,又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他的嗓音有点颤抖。
我无言以对。
  “他是谁?”杜政平不停地把座椅扶手上的烟灰缸打开又合上。
  我不回答,他又问一遍,然后苦笑着说:“就算输,你也该让我知道输在谁手里。”
  我横下心,老老实实地告诉他,“程明浩。”
  “程明浩?”他的表情非常惊讶,“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们没有开始,”我心酸地说:“他不喜欢我,他喜欢另外一个女孩子。所以,请你不要为难他,因为他不知道。”
  我把情绪戒指取下来,还给他。
  “两块九毛九的东西你也要还?”
  “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一点。”我坚持。他默默地接过戒指,放进上衣口袋,轻轻地说:“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我的眼泪流下来。我不值得他这么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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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8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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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我给郑滢打电话,告诉她我希望夏天能到她的公司做实习生。
  “你不是死活不肯来的吗?”她觉得很奇怪。
  “我想通了啊。”我尽量轻松地说。
  “你和杜政平吵架了吗?”
  “我和他分手了。”
  “为了程明浩吗?”郑滢最可爱也是最可怕的地方就是说话永远直截了当、一语中的。
  我不说话。
  “明白了。”郑滢沉吟一下,“明天把简历寄给我。”
  郑滢的公司的确一副求才若渴的样子,过了一天就有一位软件开发部门的主管给我打来电话,我们谈了一个小时,当场拍板,夏季去他们公司实习三个月,每小时二十五美元。
  挂上电话,我拿出计算器,把一小时二十五块钱乘以八再乘以二十再乘以三,居然有一万多美元,不由飘飘然起来。我觉得自己已经跨出了实现“美国梦”的第一步。
  我告诉郑滢今年夏天会去旧金山和她作伴,“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有本事挣这么多钱,而且,还能见识世界五百强的公司。”
  郑滢笑起来,“还有,见识世界五百强的男人。记得带点漂亮衣服来,我们公司里帅哥不少,值得认真勾引。”郑滢最近春风得意,因为她找到了新男朋友,是她那个测试部门里的同事,目前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细说从头,还是高我们七、八级的大学校友,在美国兜了一圈,最后在旧金山落脚,基本属于郑滢中意的那种“百分之百纯种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经济基础,吃过一些苦,然后奋斗出一番事业”的类型。
  “他应该已经快三十岁了吧,难道还没结婚?”我和郑滢对男人的看法有许多差异,但有一点共识,那就是“真正的优秀男人是刚出炉的羊角面包,你闻着香人家也闻着香,大家一起哄上去,不等冷下来就会被统统抢光;摆到超市里让你笃悠悠拣,问都不用问,全是隔夜的”,本着这个逻辑,我提出了合理的质疑。
  “唉,章晓刚还就是没有结婚,”郑滢好像正等着我这一问,声音里的得意洋洋透过电话线一路漫过来。那个叫章晓刚的男人念书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后来为了绿卡另嫁他人,弄得他心灰意冷,反倒发愤图强,领悟到事业比女人重要。不过,去年回国探亲,家里为他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两个人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开始交往。郑滢见过那个女孩的照片,颇有陈玉莲风范。
  郑滢说:“这样才好,否则我会怀疑他是不是有同性恋倾向。”
  “那他不是‘脚踩两条船’吗?”
  “不错,可是我不怕,那条船在太平洋的那一边,他看也看不见,碰也碰不着,我这条船可是实实在在就停在旧金山湾里,”原来,她并不认为“陈玉莲”和她属于一个重量级,“男人谈起恋爱来是很实际的,他们喜欢‘看得见、摸得着’,最好呢,色香味俱全,才不会像某些女人一样隔了八千里路云和月去喜欢一个人,而人家说不定还根本不稀罕。”最后一句话,与其说是在评论男人,不如说是拐了一个弯在骂我。
  “这不是对国内那个女孩子很不公平?”我被郑滢讽刺了两句,心里很不服气。
  郑滢很爽快,“谁的女朋友谁负责摆平。”我觉得她照这样修炼下去,恐怕可以成精了。
  和杜政平分手后,我总是刻意避开他,直到有一天,快递公司把他的一封特快扔在我的门口,信发自纽约一家大型投资银行。我硬起头皮给他送过去。
  杜政平打开门,看见是我,愣了一下。
  我把信递给他,“你的,他们把它放在我的门口了。好像蛮要紧的。”
  他看了看,对我笑笑,“谢谢你了。是很要紧,这里面有两千五百块钱的支票。”原来,今年夏天他会去纽约曼哈顿那家投资银行的IT部门实习。
  “恭喜你了。”我知道杜政平喜欢纽约,他曾经对我说过,纽约是一个“可以全面锻炼人的地方”。
“谢谢。”
  我说了一声“再见”转身要走,他叫住我,“关璐。”
  我回过头,他轻轻地说:“谢谢你送给我的领带,上次戴着它去面试,果然运气不错。”
  我垂下眼睛,“是你自己条件好,戴哪条领带都一样的。”
  三个星期以后,我又一次来到旧金山上空。这个地方,我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来,却还是来了。我望着碧海青天之间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一阵惘然袭上心头:这一次,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跑来?我告诉导师和同学是为了那个实习机会,但自己清楚,其实并不止于此。这一点,我没说,杜政平和郑滢也心知肚明,然而,应该知道的人,却根本不知道。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蓝天的这一边,并没有人在守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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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9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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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滢和章晓刚来机场接我,章晓刚一表人才,和郑滢很般配。郑滢果然挑了一只香喷喷、新出炉的羊角面包。
  晚上,我和郑滢挤一张床。差不多五月底了,旧金山的晚上还是凉气逼人,要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远处青灰色的山影里嵌着点点灯光,窗帘外的街灯隔着树叶透出淡青色的光芒,冷飕飕的。旧金山,是个冷飕飕的地方。
  “你觉得他怎么样?”郑滢问我。与其说是在问我,不如说是在邀请我夸夸她的男朋友。
  “不错,可以打九十分。”
  “那剩下的十分呢?”都打了九十分,居然还不满足。贪心。
  “陈玉莲啊。”
  “那算什么?我问清楚了,那个女人是他爸爸一个老朋友的女儿,家教严格得要命,所以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谈的是柏拉图式的恋爱。也就是因为这层面子,他才一直要等个合适的机会去跟她说分手的事情。”
  “你这么说,是不是你们……已经……?”我忍不住八卦地问。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他好像比较保守。其实,还是这样的男人好,懂得负责任。”我看得出,郑滢很在乎那个人。
  那个周末,郑滢干了一件极其愚蠢的事情:她大概时装剧看多了,异想天开为我和张其馨安排了一次“不期而遇”。
  郑滢以狗屎电视剧的情节为蓝本,先跟我说好星期六下午她、我、章晓刚一同去逛街,我说“你和男朋友逛街,我当什么灯泡”,她说“你又不是不认识他”;好,然后,她再去找张其馨,同样的邀请。她的完美计划是我们三个人一碰面,我和张其馨便会言归于好。我后来问她何以如此无聊,她理直气壮,“我觉得你们不值得为一个男人翻脸,”口气像电视剧里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大丈夫怎能为区区一个女子伤了兄弟和气”?
  她大概还不明白,男人未必会为一个女人伤兄弟和气,女人却一定会为一个男人反目成仇。
  星期六下午,我和郑滢在联合广场附近一家Starbucks等其实不会出现的章晓刚。那是我第一次去Starbucks,对着柜台上名目繁多、叫都叫不全的咖啡种类为难了半天,随便要了一杯薄荷摩卡。后来,我曾经很迷Starbucks,一样一样地把它所有的咖啡都尝过来,居然发现还是薄荷摩卡最好喝。
  英雄所见略同。张其馨显然也觉得跟郑滢和章晓刚逛街有“当灯泡”之嫌,她很聪明地不让自己当灯泡——她把程明浩带来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人推开玻璃门走进来,一口滚烫的咖啡险些喷出来,立刻转身推推郑滢,“怎么搞的?”
  郑滢也呆了,“不关我的事,我、我、我可真的没叫她带男人来噢,不相信你问她自己,你问她自己。”
  我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我和他们打个招呼,就只顾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喝咖啡,郑滢随机应变的能力很强,叽里呱啦地和他们聊起天来。
  桌子底下,我看见张其馨穿了双坡跟凉鞋,心里加倍恨郑滢——她至少至少可以积点德,提醒我换一双跟稍微高一点的鞋子吧?这一下可好,张其馨绝对在标准身高以上,我呢,缩在平底鞋里像只小松鼠。
  今天程明浩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看不见他的脚,我很失望,脑子里突然想:他那双旧凉鞋还在吗?
  两年前,我第一次见他,他穿那双凉鞋的时候,还没有和张其馨恋爱。那个时候,我还有机会;现在,他不再穿那双凉鞋,我也不再有机会。
  我莫名其妙地思念起他那双塑胶旧凉鞋。
  十几分钟后,等我终于抬起头、微笑着看向程明浩,他也正在看我,眼光很平和,像一池水,清澈见底,却波澜不兴。
  咖啡喝到一半,我突兀地问:“你们去过纽约吗?”
  那个问题和他们的话题毫不相关,三个人都转过头来看我。郑滢带着点莫名其妙的表情说“没去过”,张其馨摇摇头,最后,我听见程明浩的声音,“我去过。去年底,跟导师去开一个会。”
我感觉到他的眼神凝在我的脸上,却又低下头,不敢看他。
  我并没想那么问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问。我明明见过他,为什么还要问他去没去过呢?是为了印证那不是在做梦吗?印证了,又怎么样呢?
  大概没有人会相信,我是为了那么一次相遇和杜政平分手。
  我们东一句、西一搭地聊了一会,开始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张其馨和程明浩走在前面,我和郑滢走在后面。
  看上去,程明浩对其馨很不错——她的饮料喝完了,他顺手接过罐子扔进垃圾桶,这种默契,并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有的。相比之下,我和郑滢成了两只亮晃晃的大灯泡。
  我觉得这种场面好难堪,只是想快点回去灌下一大杯冰水,让灯泡冷却下来。
  然而,临分手,更难堪的场面出现了,张其馨一不当心,右脚上那只坡跟凉鞋骨碌碌沿着下坡路滚下去几丈远。
  我们四个人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向那只凉鞋。张其馨“唉呀”叫了一声,呆呆地站在那里,光着的右脚半踮在地上。
  那一刻,我竟然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恨不得马上开一辆车过来把那只鞋碾个粉碎。
  可是,下一秒钟,幸灾乐祸就烟消云散。因为,程明浩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捡起那只鞋,再走回来,弯下腰,蹲下身,默默地把鞋子放在张其馨的面前。
  他抬起头,脸上一副温和而恳切的表情。他的神情像刀子一样刮着我的心。他个头那么高,却蹲在地上,为一个女人捡凉鞋。在她的面前,他这么轻易地低头了。
  一个小时后,我和郑滢坐地铁回家,车子开动,把车站上所有的光影轰隆隆地甩到后面。我拉着扶手,车门上的玻璃反射出一张伤心的脸。
  已经证实过很多遍的事实,竟然还能让我伤心,难怪小时候妈妈就说我这个人“屡教不改”。
  伤心过后,只是觉得不值得。千里迢迢回到旧金山来看这么一幕,根本是和自己过不去。
  郑滢拉住我的手,“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成心的。”
  我摇摇头,“不值得。”
  郑滢难得糊涂之后,聪明劲回来了,“其实,这样也好,早一点明白,心里也早一点放下,你说对不对?”
  郑滢好像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和我抵足而眠,“安慰”了我整整一个晚上,终于累了,卷着被子睡过去。我却睡意全无,眼前一遍遍浮现出下午程明浩把凉鞋放在张其馨面前请她穿上的神情,那个神情像鞭子一样抽着我的心。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
  几个小时后,我用力推熟睡的郑滢,“醒醒,醒醒,我要去跑步,你去不去?”
  “嗯?”她迷迷糊糊。
  “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彻底把他忘记!是不是很值得庆祝?所以,今天我要去跑步,然后吃早饭,然后去公司加班。”
  郑滢睁开一只眼睛,瞄了瞄闹钟上的时间和日期,立刻又闭上,“现在是星期天早上六点二十分,你哪根筋搭错了?”
  我继续摇她,“听我说呀,从今天开始,我要重新做人,天天吃早饭,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工作!你支不支持?”
  “嗯……好……支……支……去吧……去吧……”郑滢敷衍着,又立刻接着梦周公。
  我不再理她,自己去跑步,吃早饭,去公司加班。我决定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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