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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分享][转帖]暗访十年,无数次死里逃生(告诉大家你所不知道的城市另一面) 第38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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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南方寻梦
  
  
  我常常在想,如果可以重新开始,我会选择在一座小乡村里做一名教师,或者在小乡镇里做一名职员。我愿意生活在恬静的田园风光中,喂马劈柴,关心稼穑,看春暖花开,流云飘过。
  我知道,很多厌倦了大城市繁重生活的人,都有和我一样的想法。
  
  
  大城市的物质生活很丰富,但是大城市的精神生活很压抑。我们生活在大城市,每天看到的,都是钢筋水泥的丛林,和大街上一张张忙碌而冷漠的面容。人类是从猿人变成的,人类总是希望自己像远祖一样生活在丛林中,城市里没有丛林,人们来就盖起一幢幢丛林一样的高楼。城市里没有动物,人类身上的动物性就被激发出来。那一幢幢高档写字楼里,充满了没有硝烟的战争和无声的惨烈厮杀。血液,在人类的视线之外四处飞溅。
  胜利者和失败者都非常惨烈悲壮。
  生活在大城市的成本太高了,生活在大城市的代价太重了。我们付出了青春的代价,而收获的却是不确知的未来。
  我们的家在乡村,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打工者”。所有来到城市的打工者,都和当初的我一样年轻,都和当初的我一样怀揣梦想,意气风发,然而,10年过后,20年过后,当我们腰身佝偻,两眼昏花,两鬓斑白,当我们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繁忙的生活,而我们中,只有少量人能够在这座城市站稳脚跟,更多人从这座城市悄然消失,像风一样,飘散在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有的可能回到老家,在暮年的寂寞中,凄凉度日;有的继续漂泊,像浮萍一样,不知道会被水流带到哪里。
  大城市就是一片丛林,它遵循着丛林法则,血腥飞溅,优胜劣汰。
  
  
  常常地,在暗夜里,我望着黑洞洞的屋顶,不知道我的明天在哪里,我的未来在哪里。
  我的耳边总会响起一句歌词:“明天的早餐在哪里?”这是《熊猫咪咪》的歌词,当竹子开花的时候,熊猫没有了早餐;当我们被这座城市抛弃的时候,我们的早餐在哪里?
  打工者没有明天。
  
  
  暗访黑医窝点结束后,我被调到了集团总部。
  那时候的我依然很贫穷,我没有钱租住市区的居民楼,只能在郊外城乡结合部的一座村庄租到一间住房。
  每天早晨,先坐公交车,再坐地铁,辗转一个多小时,才能来到位于市中心的报社。
  在这座城市里,每一辆公交车上都站满了人,每一趟地铁里都挤满了人。每一辆公交车都要走走停停,每一个路口每一座桥上都要堵车,每一个人都被挤成了相片,每一个都屏住呼吸,苦苦忍受。一辆公交车开过来,一趟地铁开过来,呼啦啦围上一大片人,像潮水一样席卷而来,车厢里的人说“别挤别挤”,车厢外的人说“快上快上”。
  公交车外是川流不息的轿车,那是富翁阶层;公交车内是荒草一样密密实实的人群,这是贫民阶层。这座城市里,有太多的和我一样的贫民。
  每次坐上公交车,每次乘上地铁,我都能看到那些疲惫得睡着了的乘客。他们怀中抱着公文包,倚靠着车厢,睡得很香甜。有的人没有座位,手扶着栏杆,也睡着了,车厢一阵摇晃,他一个激灵,又会醒来。
  有一次,我在公交车上认识了一个男子,也是一名来自北方的打工者,他在同城的一家报社做编辑,报社的编辑都是上夜班,同时,他还在一家杂志社兼职做编辑,杂志社的编辑都是上白班。每天早晨7点,他准时起床,匆匆洗漱,登上公交车。在车上摇晃一个多小时后,就到了杂志社。杂志社下午五点下班,他又匆匆登上公交车,来到报社上班。报社编辑通常凌晨一点下班,如果等候稿件,还会延续到凌晨两点。下班后,匆匆吃点夜宵,倒头就睡,早晨7点钟又要起床。由于夜晚睡眠不足,他练就了一种本领,每天一上公交车,手抓着扶手,就能入睡,而到了目的地后,又会准时醒来。他兼职了半年时间,这半年来一直是这样。
  有一次我还在公交车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在不停地打电话,电话里总会不断地出现公司的名字。她每天早晨下车后,都会来到一家肯德基餐厅里,找一个角落坐下来,摊开文件夹,开始上班。他们公司没有她的办公桌椅,她把肯德基当成了办公室。邻桌端来了汉堡和鸡腿,浓郁的香味刺激得她直流口水,她竭力控制着自己不要去看,她没有钱,她买不起这样昂贵的食物。为了防止餐厅服务员赶她走,她把别人喝剩下的空纸杯放在面前,冒充自己在这里消费。
  公交车上那些西装革履的人,可能是最没钱的人。我认识一个男子,他做营销,每天都是西服领带,开起来很款,其实,他只有那一套西装,那一双鞋子,他每天都要穿着这套西装去见客户,低声下气地让客户购买自己公司的产品。在别人的面前,他器宇轩昂;而独自相处时,他总会偷偷抹泪。
  每个打工者都有一部辛酸史。
  
  
  我所居住的那个村庄,几乎每家每户都住满了打工者。城里的房租太贵了,我们只能选择这里安身。
  每天早晨7点钟,这座村庄就从沉睡中苏醒,村外有座小桥,通往城里,早晨的小桥上,人声鼎沸,奔走的都是年轻的面庞,他们中有的操持着各种方言打电话,有的拿着早餐边走边吃,有的埋头疾走,担心赶不上公交车……早晨9点过后,村庄又恢复了寂静,家家店铺门扉敞开,老板坐在店门口打盹,野狗在巷道上觅食,偶尔有收荒者的三轮车驶过,一声“收旧家具旧电视喽——”的声音响过,所有人都会被惊醒,野狗也会在村道上仓皇逃遁。
  而到了夜晚,村庄又变得热闹起来,那些在城里打工的人们回来了,家家锅碗瓢盆叮当作响,煎炒的声音次第响起,村庄的空气中飘荡着一层辣辣的气味。无数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在这里聚集,用各种不同的方言在这里交流,抽烟、喝酒、聊天、争吵、做梦、甚至心怀鬼胎,而过了一段时间,有的人搬走了,有的人继续居住。搬走的不知道去了哪里,居住的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搬走。这里的生活充满了太多的不可预知,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有时候,在夜晚12点,我还能看到刚刚下班回家的人影,他们拖着疲惫的脚步,走进了村庄,拉亮了电灯,煎炒的声音开始响起了……我看着这些亮灯的窗口,总在想:我们为什么要这么辛苦?我们这样辛苦会有我们想要的结果吗?我们用青春赌明天,这样到底值不值?
  
  
  我无数次地想过回去,离开这座喧嚣的城市,不让自己再这样忙碌劳累,不让自己再这样提前透支生命,可是,和几乎所有的打工者一样,我们都已经回不去了。
  除了这座打工的城市,我们还能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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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9/12/24 17:25: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分享][转帖]暗访十年,无数次死里逃生(告诉大家你所不知道的城市另一面) 第38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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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在我对门的是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在来南方之前,他在北方一所学校上班。他的名字很个性,叫迟刀。而他的长相也像一名持刀抢劫的凶犯。其实他很善良,他那种粗犷的外貌很容易把人误导到一些恐怖的事情上面。
  迟刀从师范学院毕业后,分配在一所初中任教。而这所学校的会计,是他的一名亲戚。
  亲戚是一名被生活磨没了棱角的人,他掌握着校长所有贪污受贿的证据,可是他怯于揭发。就在他退休前,他才鼓足勇气把这些肮脏的罪证告诉迟刀。
  校长以前是北方农村的劁猪汉,每天在脖子后插根木条,木条上挑着红布条,来往于乡村山寨,这种奇特的打扮是这种职业的独特标志。这种职业不便于吆喝呐喊的,而人们一看到红布条就对他的职业一目了然。
  后来,劁猪汉的亲戚做了教育局局长,让劁猪汉做了一名学校的临时工,每天人模狗样地夹着一个文件夹检查学生到校人数,没有上过一天讲台。不久,劁猪汉又作为优秀教师而获得转正机会,成了公办教师。
  成了公办教师后,劁猪汉就堂而皇之地被调到教育局工作,每天督促清洁工打扫局机关的卫生。两年过后,他被下派到一所初中做校长。
  做了校长的劁猪汉没有任何能力,但是他能够通过泼妇骂街的形式赶着教师们上课上自习,教师们又赶着学生进教室。这样,学校的升学率就提高了,而学校升学率提高就在有关人士的眼中标志着这个劁猪汉有能力。他每年都是教育系统的先进工作者,后来,他就被调到了北方小城的一所初中,继续担任校长。
  学校的校长大权独揽,迟刀列举了劁猪汉36个受贿项目:学校的楼房改造,桌椅的更换,教学用品比如篮球架球门乒乓球桌的添置,教导主任年级主任的任命,乡下教师想进城任教,学生参考资料的购买,学生想进重点班,学生免试进入重点高中,特殊考生的加分……
  迟刀一直受到的是廉洁奉公,奉献社会的教育,他对校长的贪污腐败深恶痛绝,曾经多次匿名向有关部门举办校长的不法行为,但都是石沉大海。但是,迟刀还是一直锲而不舍地举报。
  那时候没有电脑,迟刀每次举报都是采用手写体。
  
  
  有一天中午,教育局突然来人了,紧急通知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在会议室里,教育局的纪检书记拿出一些书信展示在大家面前,大家看到那都是迟刀书写的,都回头看着迟刀。迟刀的字迹很特殊,每个字都像即将站起来奔跑似的。迟刀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举报给各级部门的书信,最终会回到小城的教育局手中。
  那名纪检书记在会上喊道:“凡是写若名信的都是坏分子,我们要坚决刹住写若名信的歪风。”他把匿名信说成若名信。
  会议结束后,大家见面后故意问:“今天,你写了若名信吗?”
  迟刀投诉无门,只能选择消极反抗。在《社会发展简史》课程中,有一章是讲奴隶反抗奴隶主的,处于绝对弱势的奴隶只能依靠破坏工具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而在这所专制的小学校里,迟刀也只能选择奴隶那样的方式。
  于是,每逢开会的时候,迟刀就会端坐在第一排,眼望着屋顶,念念有词,声音洪亮: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
  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
  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他的声音打断了校长的讲话声,校长厉声质问他为什么捣乱,他说他在温习中国最古老最经典的《诗经》中的著名篇章,开完会后就要给学生讲解。
  校长不知道什么《诗经》,更不知道什么《硕鼠》,校长有很多恶行掌握在迟刀手中,他对迟刀无可奈何。他只能等到迟刀朗朗完毕后,才挺着猪肝一样的脸色,继续讲话。
  《硕鼠》念得多了,人们听腻了,迟刀有一天又换成了《伐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劁猪汉出身的校长实在忍受不了这些他听不懂的文言文,但是他能明白迟刀是故意让他为难的。后来,每逢迟刀再朗朗上口时,他就赶快去厕所。他把自己关在厕所里,发出劁猪一样的嚎叫。
  教师们在背后偷偷地感慨:“中国古典文化真是博大精深啊。”
  
  
  那年暑假,教师大变动。在这座小城市,每年暑假教师都会有大的调整,行贿了的就进城,听话的留在原地,而像迟刀这种不听话的,就被调到了乡下初中。尽管迟刀每年考试,成绩都名列前茅。
  
  
  被发配到乡下的迟刀更加豁出去了,他辞职了,他说:“我就不相信一个小小的初中校长,能够黑手遮天。”他每隔几天就坐着长途汽车,到省会城市举报。
  两个月后,上面来人调查,校长被免职。
  此后,迟刀就来到了这座南方城市打工,居住在了我的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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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9/12/24 17:28: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分享][转帖]暗访十年,无数次死里逃生(告诉大家你所不知道的城市另一面) 第382楼
yesnono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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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也的真挚啊!不过,人类就是如此,充满了矛盾,在矛盾中走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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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9/12/25 10:22: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分享][转帖]暗访十年,无数次死里逃生(告诉大家你所不知道的城市另一面) 第383楼
高空眺望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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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怎么还没更新啊?难道要太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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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9/12/28 11:11: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分享][转帖]暗访十年,无数次死里逃生(告诉大家你所不知道的城市另一面) 第38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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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还没有更新啊!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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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9/12/29 8:37: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分享][转帖]暗访十年,无数次死里逃生(告诉大家你所不知道的城市另一面) 第38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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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喜欢《诗经》的语文老师迟刀离开了那座北方的小城后,现在在这座南方大城市的私立学校里做老师。他的嘴巴里不再对《硕鼠》和《伐檀》念念有词,换成了《蒹葭》和《关雎》,他说,《诗经》里最好的诗歌是这么一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充满了人生的苍凉和无奈。
  南方的大城市大量需要私立老师。无数的打工者没有这座城市的户口,他们的后代要在这座城市的公立学校读书,就要多掏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赞助费。打工者都很贫穷,他们的生活仅仅维持温饱,哪里有钱缴纳赞助费,但是,学生又要读书,于是,大量的私立学校应运而生。
  
  
  迟刀和我的年龄相仿佛,他热爱生活,心地善良,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无限眷恋和憧憬。现在,他已经来流浪到了南方另一座城市里。迟刀在那里娶妻生子,买房定居,每月的余钱都还了房贷。
  那时候,我经常和迟刀聊天到半夜,抽着性质恶劣的廉价香烟,偶尔还会买上一瓶几元钱的老白干和二锅头。多年后回想起来,感觉那段时光非常美好。回忆美好的事物,总让人感到很温暖。
  我们的少年时代都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上世纪80年代,那是一个纯情的年代,那是一个物质相对丰足而精神绝对丰富的年代,那是一个白衣飘飘充满了无限浪漫情愫的年代,那是一个爱情掺杂了物质就会被认为低俗的年代。那个年代,以后再也难以复制。
  迟刀会说起那时候的雪花膏,几毛钱一盒,他说那时候他的初恋女友总在偷偷地涂抹她妈妈的雪花膏,然后偷偷溜出家门,坐在他的飞鸽牌自行车后面,他一路摁响铃声,穿过阳光照耀的寂静小巷。空中,有鸽哨的声音缭绕不觉。很多年过去了,迟刀说他还能问道那种雪花膏淡淡的午后阳光一样的芳香。现在,几毛钱的雪花膏早就消失了,代之而来的,是各种各种非常名贵的价格高昂的化妆品,却常常将那些女孩子的脸损伤得惨不忍睹。
  迟刀还会说起更早以前的小人书,那些被无数双孩子的小手翻得破破烂烂的小人书,有的卷起角边,有的残缺不全,却都视为至宝。一本小人书的后面,总会排列着很多人的名字,前一个人还没有看完,后一个人已经在旁边等候,催促说“快点快点”。那些带给了孩子们无限想象的小人书,最后总不知道去了哪里,不知道在谁的手中丢失了。后来,小城市的街边有了小人书的摊点,这些摊点的老板都是一些老人,他们把上百本小人书摆放在木架上,让路过的每一个孩子都驻足围观,垂涎欲滴。那时候,他们每天下午一放下书包,就直奔这些树荫下的小人书摊点。
  还有那时候的喇叭裤和牛仔裤,一个极宽一个极窄。喇叭裤比牛仔裤更早。那时候穿着喇叭裤总会引来异样的目光,牛仔裤更会让人指指点点,因为那时候的人们对这种从港台流行过来的奇异裤子视为洪水猛兽,人们认为只有流氓阿飞才会穿这样的裤子。没有想到的是,喇叭裤现在早就没有人穿了,而牛仔裤居然有着伏地魔一样的强大生命力,流行了这么多年,而且还会继续流行下去。
  
  
  我来自农村,我关于少年的记忆除了部分与出生在小城市的迟刀重合外,我还有更多的他所没有感受到的记忆。那种红色的东方红拖拉机,雷霆万钧地碾过冰封的荒原,拖拉机后面的犁铧深深地刺进大地的胸膛,将沉睡一冬的土地像波浪一样翻卷出来,掩埋已久的地气带着温暖嘶嘶地冒出来,还带着泥土的芳香。我们一群小孩子,跟在拖拉机的后面,盼望着会有意外收获。被犁铧翻起的,还有一些动物的巢穴,那些在冬眠中快要苏醒过来的动物,突然暴露在初春的阳光下,睁开沉睡了一冬的眼睛,慌慌张张地向四面逃窜,有些甚至于跑到了我们的脚边,我们欢天喜地地追上去。这些动物,以田鼠居多,有时候还有兔子和獾。
  还有黑白电视机。整个村庄里只有一台那样的14寸黑白电视机,是城里的亲戚买了彩电后就把黑白电视送给这位农村亲戚的。我在《暗访传销窝点》中写到了福海妈,福海妈是每天晚上全村第一个坐在电视机前面的人,风雨无阻,雷打不动。那时候的电视机前总要围满全村的人,前面的坐在地上,后面的站在地上,更后面的站在凳子上,来得最晚的人,就只能从人群的缝隙中看了,总是看不到整个画面。那时候的农村一年才能看到一部电影,还是《渡江侦察记》、《苦菜花》、《闪闪的红星》这类充满了革命英雄主义的说教意味极为浓烈的电影,而电视机里面的画面天天不同,情节紧张激烈,就连广告都显得精彩纷呈。“燕舞,燕舞,一曲歌来一片情……”“一缕浓香,一片真情,南方黑芝麻糊……”“活力28,沙市日化……”
  
  
  有时候,我们还会说起一些上学时候的趣事,那时候我们上初中,经常有一些小地痞来学校里骚扰学生,也有一些不好好学习的学生和街上的地痞混在一起。初中的学生分为住校生和走读生。住校生都是偏远地区的学生,而走读生都是乡镇上的学生。走读生感觉自己比住校生高人一等,他们的穿衣也比我们这些住校生要好,他们穿着的确良和的卡、凡立丁,这是那时候的料子衣服,只有有钱人家才穿的起,凡立丁的裤子很软和,走起路来,呼啦啦地,像刮过一阵风,感觉很有面子;而我们住校生都是一身粗布衣服,个别家境条件好的,会穿上洋布衣服。住校生都只有一身衣服,这一身衣服就要穿一周,周末回家“背镆”的时候才能洗,所以,我们这些住校生身上总发着一种酸菜的味道,那些走读生坐在我们身边,总要故意掩着鼻子,以表示他们是乡镇上的人,他们家庭条件好,他们有钱。
  住校生一周回家一次,每次来学校的时候,背上都背着一个布袋,布袋里装着馍,那是一周的干粮,我们那里的人把这叫“背馍”。馍布袋里并不全是馍,还有红薯,还有一点辣子,和装在罐头瓶子里的野菜。
  那时候全班只有我和红旗家最穷,红旗和我整天吃红薯,难得吃一次馍。红薯产量极高,一亩可以产一万斤,而那时候的小麦一亩只有二三百斤,所以,上面就鼓励农民大量栽种红薯。红薯刚吃的时候好吃,而吃多了后就胃里发酸,还大量放屁,很快就感到肚子空空如也。那时候,我和红旗的同桌都是女生,我们上课的时候,一直想放屁,又不好意思,就竭力忍受着,摇晃着身子,等到下课铃声一响,我们就争先恐后地跑到厕所里……有一天春节,我和红旗都从工作的城市回到了家乡,回忆起艰苦求学的故事,心酸得掉下眼泪来。红旗后来考上名牌大学,又考上了博士,后来还参加了神五神六的设计,属于国家尖端人才。
  我想起来有一天晚上,我和红旗去街道上逛。那个乡镇的街道只有一条街,几十米长,几间卖杂货的店铺,再就是医院、邮电所、信用社、乡政府,可是,在我们的眼中,这就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地方,这也是当时的我和红旗到过的最远的地方,我们都是一直到考上高中后,才第一次来到县城。我们为县城的高楼大厦而深深震惊,更惊叹于在县城白天还能看电影。
  那天晚上,我们在街道上转悠的时候,突然就被几个小地痞拦住了,他们向我们要钱,我说:“没有钱。”红旗也说:“没有钱。”小地痞就开始搜身,结果,在红旗身上搜到了一毛钱,一个小地痞踢了红旗一脚,说:“没有钱?这是什么?一点都不诚实,你老师怎么教育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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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9/12/29 17:34: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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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农村时光总是让人难以忘怀。农村有着一眼望不到边的原野,有着层层叠叠的山峦,有着天空中变幻莫测的云朵和无比辉煌的火烧云,还有种种植物和动物,各种叫的上名字的和叫不上名字的昆虫和野草。在这里,人和动物植物都是平等的,可以对话,可以交流,人们把猪呀牛呀羊呀都当成了自己家中的一个成员,屋檐下的燕子窝和门前树上的的喜鹊巢,会被当作吉祥的象征,而山沟石缝里的猫头鹰和乌鸦则被当作凶险的代表,人们把这里的每一种动物都分为吉凶,都对它们赋予了极为生动细致的感情。甚至树木也是这样,甚至树木也都有感情,这些树木像一个个人一样,有他们的喜怒哀乐。乡间还有很多很多的传说,这些离奇古怪的传说,随着乡间的风雨一起传播,在每一个孩子的心中扎下根来,无论什么时候回想起来,都感到无比古朴而温馨。
  童年和少年生活在农村,是无比幸福的。
  有一天夜晚,迟刀突然和我说起了狼和盗墓。
  迟刀说在他小时候生活的山城里,每到黄昏的时候,就能听到山顶上狼的嗥叫,狼的声音很怪异,好像是一种压抑中发出的声音,声音并不高亢,却又穿透力很强,传播很远。每天黄昏时候,听到嗥叫的人们,就急急忙忙赶回家去,严严实实地关起房门,将危险和恐惧关在门外。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狼还会出现在北方山村,而现在,狼已经在北方农村绝迹了。
  我小时候也见过很多次狼,那些狼和狗并没有多少区别,甚至在外形上还不如狗,没有狗的毛色光滑,也没有狗显得高大有力。但是,狼在我的心中异常恐怖,这些恐怖来源于父辈们的传说。
  
  
  小时候,记忆中那时候的我还没有上学,父亲也还没有轧耱条。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父亲他们就会来到打麦场,抽着旱烟袋,围坐成一圈,大家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老家人把这种情景叫做“说古经”。常常地,夜风不知从什么地方凉凉地吹来,吹得旱烟锅的火光一明一暗,一个人在说,所有人在听,那些故事总与狐狼鬼怪,还与盗墓有关,那些故事常常让紧挨着父亲的我毛骨悚然,浑身颤抖。天上横亘着一条银河,星汉满天,争先恐后地眨着眼睛,突然,一颗流星划过,说的人闭上了嘴吧,所有人都仰望着天空,有人喃喃地说着:“什么地方又死人了。”
  老家的人认为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落了一颗星,就会死去一个人。
  而在最炎热的夏天,父亲他们则会选择在井台边“说古经”,这些故事照样更多的是鬼怪和盗墓。古井很深很深,井台边的石头上有深深的凹槽,那是被井绳积年累月磨出来的。人们背对着古井,坐成一排,丝丝凉气从古井深处袅袅上升,冲淡了酷热。坐在井边的人们,连蒲扇都不用摇,脸上没有汗水。
  但是,小时候的我对古井充满了深深的恐惧,总感到古井里潜藏着鬼怪,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会偷偷跑出来,在村庄里游荡。很多的时候,看到人们用巨大的轱辘吊出一桶井水,我就偷偷探看,看鬼怪有没有攀着水桶跑上来。
  还有“老碗会”,那时候中午吃饭的时候,每家每户的男人都端着一个很大的碗,碗里面盛着面条,面条上抹着一层辣椒,面条有小麦面的,也有包谷面和红薯面的。大家蹲在村口的老槐树地下,边吸溜吸溜地吃着面条,边“说古经”。人群的旁边围着一群小鸡,小鸡们等着会有人的碗里掉出一根面条,就叼起来飞快地逃走,别的鸡就气急败坏,追了上去。
  “说古经”的时候,围在一起的都是男人,男人是一家之主。奇怪,那时候的女人们都干什么去了?我想不起来,她们可能就呆在各自的家中。
  
  
  这样的场景再也不会存在了。现在的乡村里很少看到青年人和中年人,他们都去了遥远的城市里,居住在逼仄的房间里,从事着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节衣缩食,锱铢必较,把省下的每一分钱寄回家中,补贴家用。而家乡,只剩下了老人和孩子。他们早早就回到家中,关起房门,天上依然星汉灿烂,而地上只有一星半点的灯火。曾经的农业文明,现在已经走上了衰落。
  我现在还能记得当时听到的很多故事。狼吃羊的故事记载在各种各样的印刷书籍中,但是我小时候听到的这样一个故事,却没有见到任何文字记载。一头狼钻进了羊圈里,想吃羊,没想到却被羊顶死了。那只羊生下了几只小羊羔,为了保护羊羔,它超越了上天赋予它的能量,用犄角将狼死死地钉在墙上,狼用爪子抓着羊的脸,羊的脸上脖子上血肉模糊,但是它就是不退缩。第二天早晨,主人来到羊圈的时候,看到狼被钉在墙上,早就死了,而羊还在顶着,一动不动。主人把羊一拨拉,羊轰然倒下,原来它也早就死了。
  母爱让一只羊变成了金刚。这个故事我到今天还记忆犹新。父亲曾经指着村中的一个人说:“就是他家的羊。”
  猪和羊比起来,更有力量,但是,猪却天生是一个愚蠢的家伙,它无法像羊那样超越自己的天性。狼经常会偸猪,它跳进猪圈里,像个按摩小姐一样,给猪挠痒痒,松骨敲背,猪很舒服,很惬意,放松了警惕。然后,狼从里面拱开圏门,牙齿轻咬着猪的耳朵,和猪并排走在一起,尾巴打在猪的后背上。蠢笨无知的猪就上当了,就屁颠屁颠地跟着狼跑了。狼向哪边走,猪就往哪边走;狼跑多快,猪就跑多快。一直到了狼窝里,猪才大梦初醒,后悔莫及。
  狼很狡猾,村子里很多人都被狼咬过,有的人的脖子上至今还有狼咬后留下的疤痕。狼进攻人的时候,先会扑上去咬脖子,一击不中后,就会逃窜。狼还会偷婴儿,村子里有的婴儿就被狼偷走了,再发现的时候,只剩下半个身子。
  古人常常讲,狼狈为奸,可是我没有见过狈。这是一种非常神秘的动物,就连父亲,也只见过一次。
  
  
  文革初期,那时候父亲还没有结婚。有一次,父亲赶夜路,脚步飞快,月光朗照,他突然一回头,看到身后跟着一群狼。
  狼是以家族为集团活动的,一个集团里会有一只公狼,两三只母狼,还有数量不等的小狼。父亲说那晚他看到那些狼有大有小,高高低低,那是一个完整的狼的家族。家族作战时,每只狼都会非常疯狂。
  父亲看到了狼,但是他不能跑。如果你一跑,狼就知道你害怕,就会攻击。狼这种动物非常聪明,它就像阴险的小人一样非常善于察言观色。父亲背包里有几个馒头,他把馒头扔在地上,幻想着吃了馒头的狼群,就不会追赶。然而,狼群吃了馒头后继续跟在后面,他走慢,狼也走慢;他走快,狼也走快。父亲知道这是狼在观察他,如果他稍微露出怯意,狼就会扑上来。
  父亲装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大声唱着秦腔,这种古老的戏剧唱腔高亢,声嘶力竭,响遏行云,传说是苏武牧羊的时候,心怀悲愤,随口呐喊,后来就演变成了秦腔,流传在广阔的西北。狼顿了顿,还是跟在他的后面,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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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个子很高,可能有一米八五左右,可惜我只有一张照片,还是父亲那年在省城看病时拍摄的。照片拍摄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那张照片我一直带在身边,每次妻子看到父亲的照片,都要感叹父亲高大威武,男子气十足,哀叹自己没有机会见到父亲。其实,父亲那时候已经是一个患病的50多岁的老人了。
  我小时候对男子汉所有的理解,都来自于父亲。父亲也一直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从父亲身上学会了豁达、乐观、宽容、善良、正直、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其实,中国绝大多数的农民都和父亲一样。他们从最艰苦的岁月中走出来,中国传统的道德品质在他们身上一脉相承。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当初在政府做副局长的时候,父亲一再叮咛我:“庄稼人来求你办事,一定要办好。能来找你的人,都是恓惶得再想不出什么办法的人。”父亲担心我贪污受贿,每次回家他都要教训我说:“要做清官,不要做贪官,你看那些老戏上,贪官留下千秋骂名,清官让人一辈辈赞颂。”农民父亲总是用他非常朴素的观点教育我,“做人走得端,行得正,走到哪里都不怕。”
  就像前几天,美国的《时代》周刊年度人物给予了“中国工人”,那么,如果有一天我有资格评选“感动中国”人物,我一定要投“中国农民”一票。
  
  
  在那个恐怖的杀机逼近的冬夜,父亲在前面走,狼群在后面跟。后来,在明亮的月光下,父亲看到了远处的村庄,就发足向村庄奔跑,狼群在后面狂追。
  村庄在渐渐接近,而狼群距离更近了。北方的冬天异常寒冷,很多小动物都选择了冬眠,躲在深深的洞穴里,像个老财主一样守着一冬的干粮不愿出窝,所以,这个季节的狼群总是饿着肚子,它们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而如果攻击人类,那就表明它们已经极度饥饿,它们已经变得极度疯狂。
  就在狼群快要赶上父亲的时候,父亲突然看到了村庄外的一面断墙,他一只脚踩在墙上,一纵身,就跃上了墙头。然后,骑在墙头上,看着脚下气急败坏的狼群。
  由于北方地处温带,所以,北方的房屋都是单边修盖,门窗朝南,而房屋的背墙则建在土墙上。拆除房屋时,檩条木椽和砖瓦都拆走了,只留下拆不走的土墙。这些土墙足有一丈多高,上窄下宽,墙头的宽度仅有半尺。
  父亲骑在一丈多高的墙头上想,他就这样等着,等到天亮,村子里的人出门来,狼群就会散了。
  狼群围在一起,大概在商量什么,几分钟后,一只大狼离开了,别的狼分散地守候在断墙周围,防止父亲突然逃走。父亲心中笑着说,老子才不逃,老子干嘛要逃?
  北方的冬夜异常寒冷,那种寒冷砭入骨髓,滴水成冰。为了驱寒,父亲骑在墙头上继续大声高唱秦腔,活动四肢,几十米开外的村庄依旧悄无人息。那时候的农村夜晚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农民们总是很早就入睡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父亲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动物,身躯庞大,身下的六条腿在欢快地舞动着。父亲不知道那是什么,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六条腿的动物。
  六条腿的动物来到近处,父亲才看清楚那是两只动物,一只是狼,另一只不是狼,但是很像狼,那就是传说中的狈,一种比狼更坏的动物。狈的前腿很短,不便行走,所以它的前腿要搭在狼的背上。狈平时都呆在窝中,无法单独行动,只有当狼群遇到困难的时候,它才会出现。狈是狼群的狗头军师,一种老奸巨猾的动物。
  父亲后来还告诉我说,如果狈这种动物真的存在,那为什么他一生只见过一次这种动物,而别人都没有见过,所以,父亲怀疑狈其实就是狼,这种狼被猎人的夹子夹断了前腿,狼是向前爬行,所以猎人的夹子只能夹住狼的前腿。狼偏偏又特别强悍,特别刚烈,被夹子夹住前腿后,它们会生生地咬断前腿,然后逃跑。经历了一次死里逃生的狼,就变得非常狡诈,猎人布置的圈套,它们一眼就能识破。
  但是,到底狈是真实存在,还是狈本身就是断了前腿的狼,书籍上没有明确记载,我也搞不清楚。
  暂且还把这种动物称为狈吧。
  
  
  父亲看到狼群围在狈的头前,狈好像在布置什么任务。过了一会儿,狼群四散走开了,再回来的时候,它们的嘴边都拖着一根木柴,将木柴堆放在了墙角下,它们堆放得很整齐。
  那时候的北方农村都烧柴禾,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有一个摞得整整齐齐的柴禾堆。狡猾的狈让狼群搬运柴禾,狼群沿着柴禾就能攀上墙头。
  父亲感到极度恐惧。他只能大声呐喊,希望村子里熟睡的人能够醒来,然而,村庄里依然悄无声息。
  柴禾在脚下越堆越高,一只大狼站在柴禾堆上,跳起来扑向父亲的脚。父亲一踢,没有踢上,而布鞋却被狼咬掉了。父亲手中没有武器,只能给布袋里装满了土,像流星锤一样抡圆了,砸向狼头,砸得砰砰作响。狼的头是很硬的,老人们说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只有狼的腰才是它的命门,但是,狼在仰攻,他的腰守护得很严实。
  柴禾堆还在不断加高,另外一只狼攻了上来,一口咬住了布袋,不松口。父亲没有办法,只能脱下棉衣当作武器,然而,这种柔软的棉花填充物,对狼群不能构成任何威胁。父亲说,他当时想跳下墙头,手抓两根柴禾,和狼群拼个你死我活。
  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远处的村庄传来了门扇转动的咯吱吱的响声。这种刺耳的声音在寂静的暗夜听起来异常嘹亮。那时候的农村都是木门,门轴门墩都是木头制作的,经常要给门墩上浇油,如果不浇油,就会开启困难,发出咯吱吱的声音。父亲知道有人起夜了,就大声呐喊着:“打狼!打狼!”村庄响起了回声,接着亮起了灯光,狼群仓皇逃遁,那只狈又趴在大狼的背上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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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狼,我和迟刀谈论最多的还有盗墓。迟刀生活的那个地方,在古代的时候靠近帝王之都。所以,历朝历代盗墓的人非常多。而我生活的那个省份的很多地方,还有我们家乡的很多村子,仅仅从名字上就能看出历史久远,比如御史村、三王城、封城村、侍郎台、尚书庙等等,因为这些地方历史沉淀深厚,古墓众多,所以,就有很多以盗墓为生的人。
  我们小时候都听说过很多关于盗墓的故事,这些故事比狼的故事更为精彩。这些故事都是在“说古经”上听到的。这些地方的盗墓历史源远流长。
  我小时候听到的最恐怖的两个盗墓故事都是关于孩子的。一伙盗墓贼掘开了一个古墓,突然发现死者是一个孩子,孩子的头顶上插着一根铁钉。这个孩子在死的时候,家人并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而盗墓贼揭开了这个惊天秘密,他是被人用铁钉楔进头顶上死亡的。据说,孩子的头顶有某一个地方特别柔软,拿一枚铁钉,用手指按着,就能插进去。
  还有一伙盗墓贼,挖开甬道后,却发现甬道口有一个孩子的骨骼,距离石棺仅有两米远。这个孩子也是一个盗墓贼。盗墓团伙一般由几个人组成,其中有一个必定是极瘦的人或者孩子,这个人就是进入墓葬的人。盗墓贼把所有器物吊了上去后,就把这个孩子埋在了地下。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另一伙盗墓贼又来了,挖开古坟,才发现了这个秘密。
  把人埋在土层里是一种最恐怖的死亡方法,这种方法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小时候听说有两户人家有纠纷。一户家人盖房打墙,就将邻居家的孩子打进了土墙里。几十年来,邻居家一直不知道当初的那个孩子去了哪里,还以为被狼叼走了。后来,一场大雨,土墙倒塌了,人们才看到那个孩子是被打进了土墙里,他身上的衣服还完好无缺。打墙的时候,铺一层土,用石墩击出土窝,再铺一层土,再击出土窝。所以,土墙很结实,虫子都叮不动,孩子的尸首才能保存完好。
  
  
  迟刀说起了他们村庄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他亲眼看到。有一天,村子里一户有钱人家的女孩子死了。按照北方的风俗,孩子安葬只能选择晚上,大人安葬才能在白天,否则,两个鬼会在去阴间的路上相遇,小鬼会被大鬼欺负。
  那家有钱人安葬孩子的时候,陪葬了很多值钱东西,什么录音机啊,手表啊,还有给孩子的项链戒指。不想,这些东西被盗墓贼盯上了。
  孩子是在黄昏时候安葬的,盗墓贼是在凌晨动工的。
  第二天早晨吃饭的时候,农村的早饭是在早晨9点左右吃,那个死去的女孩子突然披头散发,出现在了村道上,所有人见了,都吓得说不出话了,这可真是大白天见到鬼了。女孩子跑回家,拍打着房门,她的父母吓瘫了,一动也不敢动。后来,女孩子就在村道上游荡,村道上冷冷静静,家家关门闭户,人人躲在门后瑟瑟发抖。后来,还是村中一个老人胆子大,走了出去,和女孩子交谈,发现这个女孩子不是鬼,她是死而复生的人。
  人们再去安葬女孩子的坟墓那里观看,看到昨天晚上的坟墓被扒开了,棺材也打开了,棺材边躺着一个男人,这是一个盗墓贼,他被死而复生的女孩吓死了。
  
  
  我们村庄里也有一个类似的事情。我在《暗访传销窝点》里写到了家乡一个女孩叫妮子,我这里要说的是妮子的奶奶。有一年妮子的奶奶死了,家人将她放在棺材里,准备第二天安葬,按照我们那里的风俗,葬礼会有很多亲戚参加,村中人都会来帮忙。那时候的人都吃不饱,妮子的奶奶又很吝啬,舍不得让别人吃她们家的东西。那天晚上,人们正在妮子家吃饭的时候,妮子奶奶突然从棺材里爬出来了,她颠着一对小脚气冲冲地走到了正在吃饭的人们后面,骂道:“你们这些骗人贼,怎么都跑到我家吃饭?”人们惊惶万状,想跑的迈不动脚步,想喊的喊不出声音。
  后来,妮子的奶奶又活了两年,才走了。
  
  
  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叫做假死。看起来死亡了,其实还没有死去,一旦受到某种刺激后,又会活过来。
  
  
  千百年来,盗墓贼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安葬者总在穷尽心机,死后想得到安逸;盗墓贼总是挖空心思,想盗得财宝。这种猫与鼠,鹰与兔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所以,秦始皇将自己的坟茔修建得异常牢固,而且将所有参与修建的人都作为了陪葬品,想守住自己坟茔的秘密。很多王侯将相都建有多个坟茔,以假乱真。至于坟墓中的种种机关:毒箭、弩弓、流沙、滚石、毒气、檑木、蛇蝎,那更是不一而足。
  然而,这些都难不倒盗墓贼。
  盗墓贼偷盗到的每一件文物,都有一段故事。每一段故事,都是一段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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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9/12/29 17:41: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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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更新啦!哈哈!真不容易!可能因为年底都忙,所以来不及更新吧。

盗墓这个行业应该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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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9/12/30 8:36: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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