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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0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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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星期五晚上,郑滢照例很晚回来,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没有注意到什么。第二天,轮到我做饭,我买回两个蹄髈用冰糖红烧一大锅,准备和郑滢一人一个——必要的话牺牲半个给她。但她赖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我怎么拉也不肯起来,说她不想吃。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说没有;我又问她是不是在减肥,她也说不是。
  这个肉食动物读书时常常一顿饭吃两块大排一个鸡腿还要买一份红烧肉和我分,哪一天郑滢小姐没有生病也不减肥,却对着香喷喷的红烧蹄膀不感兴趣,绝对是发生了天大的事。
  我用力把她的脑袋从枕头里拔起来,竟发现她满脸泪痕,眼睛又红又肿。她和章晓刚分手了。
  “为什么?”我明明记得前不久,她告诉我章晓刚终于和“陈玉莲”分手,为此还被家里骂成“忘本的东西”。当时,她一脸幸福,“其实我一直有点心虚,不过现在都明白了,他最最爱我。”
  “不要问我!”郑滢又把自己扎进枕头里,再也不肯说。
  郑滢在床上足足赖了三天,连星期一都请了病假没去上班。我下班回来,看看冰箱,好像她也只喝了点牛奶。
  我软硬兼施逼郑滢起来吃晚饭,她眼泪汪汪应付了一下,吃了几口又说没胃口,回去接着睡觉。不好,她肯定已经饿过了头,这样下去弄不好只怕会出生命危险。我很担心。
 睡到半夜,迷迷糊糊中,我听见外间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张开眼睛,郑滢已经不在她床上。我走出去,看见她光着脚站在厨房地板上,埋头在冰箱里找什么东西。
  我咳嗽一声,她回过头来,脸上交织着委屈、尴尬和不好意思,“关璐,你怎么真的就把两个蹄髈都给吃光了呢?”
  这个人没事了。那一刻,我又想捶她两拳,又想扑上去拥抱她。
  郑滢把剩菜风卷残云,不过瘾,再开一包火腿,大嚼一番,叹了口气,“爱情真***是个王八蛋。”
  她告诉我和男朋友分手的真正理由,“上个星期五,我们做完之后,我看他好像有点不开心,就帮他捶背,结果你猜他怎么样?他竟然问我,以前跟别人做完了是不是也这样?”
  “真恶心!”我叫起来。
  “更加恶心的还在后头,我问他究竟什么意思,结果他吞吞吐吐地说,想来想去,觉得我不是处女,而他是处男,好像有点不公平。”
  “他现在也不是处男了呀!”
  “所以啊,他看我的眼光倒好像我占了他天大的便宜。你说气不气人,他和女朋友分手后,我们第一次上床,我就告诉他我不是处女,他当时说不要紧,因为他爱我,结果我相信了他,现在呢,他又反悔了!”
  “后来你怎么说?”我知道郑滢最讨厌斤斤计较的男人。
  “后来我们吵起来,最后我跟他说:‘要说不公平,我也有同感,你比我以前的男朋友差了十万八千里,’气得他翻白眼。然后我们就完了。”
  看来的确是彻底完了。批评一个男人的性能力,比批评他的工作能力厉害一百倍,绝对让他恨之入骨。
  我知道郑滢心情不好,但还是忍不住被她的黑色幽默逗得笑起来,“你这样一讲,搞不好从此他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不敢碰女人了呢。”
  “不关我的事。你知道我最恨什么?我最恨他明明口口声声地说爱我,后来又反悔,抓着什么公平不公平来做文章。不错,我知道男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处女情结,老实说,我第一次和他上床的时候自己也很后悔为什么不是处女。可是,后悔又怎么样?我再后悔也回不去了,他明知道我回不去了,为什么还要来为难我?从前的事情,就算我错了,他要是真的爱我,就必须原谅我,一定要原谅我……他既然不肯原谅我,我有什么办法,只能和他分手,总不见得等他来甩我,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郑滢一口气说下来,眼泪汪汪地又要洪水泛滥,我马上再打开一包火腿放到她面前。
  “有时候我想,男人大概认为‘我爱你’像超市里十块九毛九一打的玫瑰花,好随便送人的。”郑滢苦笑一下,悠悠地说。
  “不要这么悲观,你只是运气不大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可能是我期望值太高了,可是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要是真的爱我,就该懂得怎么去对‘我爱你’三个字负责任,否则的话,还不如不说,我也不要听。”
那天午夜,我发现,这个看似潇洒的女孩竟然有如此刚烈的爱情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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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10:1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1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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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郑滢照常上班,满脸笑容,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她性格中最令我佩服的一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当时再怎么伤心,过后绝不回头。
  她关照我以后看见章晓刚不要露出什么脸色,我也做到了,只是有一次在走道上看见他和我们部门一个项目经理说话,他好像对我们部门提议的某个项目里程日期很有意见,在那里说“照这样,只留十个工作日要完成三十六个测试方案,对我们太不公平了”,为了强调,他把“太不公平了”一连讲了三遍,还配上手势,脸板得一本正经。我不由想他在床上对郑滢说“你不是处女而我是处男,不公平”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道貌岸然,差点笑出来,立刻转过身去装咳嗽。
  这个人果然很喜欢“公平”。其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公平,然而,有时候,追求了公平,便可能错失某些珍贵的东西。
  七月份,郑滢过二十三岁生日,她决定要开个派对好好庆祝一下,用她的话来说,“冲冲喜”。
  在草拟邀请名单的时候,她低眉顺眼地问我:“我请张其馨,你会不会介意?”
  “介意什么,是给你冲喜,你想请谁就请谁。”
  “可是,我如果请张其馨,就不好意思不请程明浩,对不对?”
  我笑起来,“请吧。我不是早就说过要忘记他了吗?放心,我保证不会眼泪汪汪借酒发疯。”
  “那就好,”她很高兴,“上次她过生日请我,我可送了她一套雅施兰黛呢,这次该她还礼。其馨挺要面子,我估计她起码应该会买一套倩碧什么的。再说,她和程明浩一起来,也不会轮到她自己掏腰包。”
“可是程明浩也不过是个学生啊。”
  “还说你忘记了,一转眼又心疼人家的钱包。女人心疼男人的钱包,等于心疼那个男人。想开点,他的钱包再鼓,也轮不到你去掏。”这个人精。
  “神经病,”我白她一眼,“你希望我送你什么?”
  她居然顺着杆子往上爬,“嗯,一小时挣二十五块钱的人,我的期望值就比较高一点了。迪奥怎么样?”
  “你狮子大开口啊?”
  “心疼自己的钱,就快点去交个男朋友。知道什么时候最能体现男人的价值吗?”她眯起眼睛,开始绘声绘色,“就是当你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他搂着你的肩膀,微微一笑,问你‘要不要再逛逛’,你摇摇头说‘不要了’,然后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掏出信用卡,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的时候。什么叫潇洒?那才叫潇洒。”
  “你是说男人当冲头被人家宰的时候潇洒?”我忍不住觉得好笑。
  “无聊,不跟你烦了,我去给张其馨打电话。”
  几分钟后,她回到我的面前,表情复杂,“关璐,张其馨说她会来,但程明浩不会来了。”
  “为什么?”
  “张其馨告诉我,她和程明浩已经分手了,可是呢,她说会带另外一个人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你说是为什么?”
  “怎么会这样……”我眼前又浮现起程明浩捡起凉鞋、弯下腰放在张其馨面前的情景,脱口而出,“这不是对程明浩很不公平吗?”她怎么会舍得跟他分手呢?
  “拜托拜托,你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提这两个字,我现在听见‘公平’就打恶心,”郑滢回过神来,“唉,这不是正好吗?我是说,你要还喜欢程明浩,就应该把握这个机会把他给捞回来。男人啊,有两个时候最脆弱了,生病的时候和失恋的时候。现在简直是天赐良机,唉,最好他再生一场病,不要大病,感冒就可以,你就去照顾他,嘘寒问暖,楚楚可怜地看着他,再往手上贴块邦迪装成是帮他炖鸡汤的时候弄伤的,应该就差不多了。这样一来,他应该会很感动,突然发现以前错过了如何的一个好女孩,然后他大概会抓住你的手贴在他的脸颊上,这个时候,记住了,你要矜持,一定要矜持,要红着脸、犹豫一下,把手抽回来,这是关键,否则就跌身价了……”郑滢开始温习电视剧的标准情节,自说自话,眉飞色舞,而我心里盘旋的却只有一个念头:程明浩一定很难过。
  我不要他难过。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而带来的那种难过是刻骨铭心的,我经历过,所以不想他也经历。而且,他越难过,就说明他越在乎张其馨,为了这一点,我也不希望他难过。
  但是,我不相信他会不难过,所以,我跟着一起难过。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忘记他。但是,显然,他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左右我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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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10:1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2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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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滢的生日派对在星期六晚上举行,为了不辜负她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去买了一个迪奥的礼盒。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书店,我被橱窗里一本书的封面吸引住了。那是一本有关园艺的书,厚厚大大的,封面上画着一种漂亮而眼熟的花——非洲紫罗兰。
  据说,那是一种可以开很久的花。去年夏天,我曾经买过一盆送给程明浩。
  开得再久,到现在恐怕也会谢了吧。
  我走进去,拿起那本书。书很重,我抱着它坐在脚凳上开始翻,里面有一章写非洲紫罗兰,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来。
  本来毫无意义的信息,却因为和他沾了一点点边,每一个字都变得温暖、亲切,如同故人。
  读到最后一段,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抬起头,正撞上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对着我微笑。
  我惊讶自己能看一本花花草草的书看到入迷,以至于有人搬了张脚凳坐在身边都没有察觉。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那个人就是非洲紫罗兰的现任主人——程明浩。他微笑着对我说“你好”。
  我立刻合上书,挤出一个笑容,回了一句“你好”,再也想不出别的话来说。
  他看上去稍微瘦了一点,脸色有点苍白,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对劲,与我想像中满眼血丝、头发蓬松、胡子拉碴、黄绿着脸到处找晦气的失恋男生全然不同。他的脸色还是很沉静,眼神依然清澈见底,唇边挂着温煦的微笑。
  “最近还好吗?”他问我。
  “嗯,”我点点头,“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来看书,有一本参考书太贵,我不想买,就跑来看。你呢?”
  “我……我也是来看书,”我指指手里的书,一边用右手遮掉封面上的非洲紫罗兰,只露出标题。
  “你喜欢花草吗?”
“我喜欢漂亮图片。小时候我妈不许我买连环画,我就跑到书店里看,一个下午能看掉好几本,看完了觉得特别高兴,因为不用花钱。后来她知道了,给我钱叫我去买,我都没买。”
“我也是。我曾经在书店里看掉一整本《基度山伯爵》,连续看了好多个星期天,”他笑着说,“可惜那个书店里没有地方坐,站得脚都发麻。对了,你妈给你的钱,你没买连环画,干什么了呢?”
  “你猜不到的,我买了一支润唇膏。其实当时我很想买一支口红,因为我妈从来不许我碰她的,说小孩子涂口红会学坏,我觉得她就是小气,所以就偷偷把零用钱存起来自己去买 
,结果跑到商店里又心虚起来,不敢问人家,挑价钱便宜的随便买了一支,结果打开一看,什么颜色也没有。我很难过,觉得被他们骗了。”
  “后来呢?”
  “后来我把润唇膏旋出来,旋得太多,又太用力,整支就那么断掉了。当时我虽然觉得买了‘次品’,还是心疼得要命,又不敢告诉别人。所以一直到现在,我用润唇膏都非常小心。”
  我们一起笑起来。说来奇怪,这段尘封的、有点丢脸的回忆,我从来没有和人家说过,却对他说了,而且并不觉得不好意思。
  “你的书看完了吗?”我问他。
  “没有,我下个周末再来看。”
  我们一起坐地铁。车厢里人很多,好不容易有个位子空出来,他让我坐下,很自然地用身体为我挡住人潮。过了几站,我抬起头来看站牌,他对我微微一笑,说“还有两站”。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好像已经认识了他很久。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
  到站了,我对他说了句“再见”,走出车厢,再回头,车子已经轰隆隆开走。我有点后悔——刚才说“再见”的时候忘记对他微笑一下。我知道自己笑的时候比不笑的时候要好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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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10:14: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3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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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给郑滢庆祝生日,来了很多同事,我第一次发现她在公司里人缘那么好。当然,章晓刚没有来。
  张其馨那个让我们挂念几天的谜正式解开:她的确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叫林少阳,在一家很有名的软件公司当工程师。
  她把林少阳介绍给我们认识,我和郑滢不由暗暗交换了一个眼神,并非因为那个男人的名字和我们猴年马月时崇拜得发昏的林瑞阳只差一个字,而是因为他实实在在很有几分像田振峰。
  仔细地看,林少阳的长相和田振峰还是有很大的差别,让我们一下子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是他的眼睛。他和田振峰一样,有一双会笑的眼睛。
  六年前,我和张其馨在学校篮球场边把球扔回给那个男生,他说“谢谢”时脸上的神采和眼睛里的笑意差点把她当场电昏。过了这么久,看来张其馨的电阻并没有增长多少。
  我可以肯定,张其馨是为了这么一双会笑的眼睛离开程明浩的。
  在派对上,他们是一对相当醒目的情侣:林少阳殷勤小心地照顾张其馨,张其馨跟郑滢说了一会儿话,就坐到林少阳身边,一脸温柔,偶尔凑过去和他咬咬耳朵,两个人都一脸甜蜜。
  张其馨送的生日礼物竟然真的是一套倩碧化妆品。她笑着对郑滢说:“我也不知道该买哪一种好,林少阳说这个牌子不错,就买了下来,希望你喜欢。”
  派对结束告别时,张其馨看着我,好像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只是笑了笑,我也回了一个微笑。我有点伤感地发现,从前那么好的朋友,现在落得无话可说。
  大概没有什么比爱上、或者说爱过同一个男人能更加彻底地摧毁女人之间的友谊。我和张其馨曾经两次一起爱上同一个男人,过了初一过不了十五。
  客人走光,郑滢忙着拆生日礼物,突然抬起头来问我:“你说那个姓林的像个好东西吗?还是我有偏见?”
  我从洗碗槽的一堆盘子里抬起身,摇摇头,“我不知道。”
  郑滢微微皱起眉头,“也说不出为什么,好像就是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笑她,“别忘了你手里还拿着人家送的礼物呢。他可是神机妙算,知道你想要什么就送什么。”
  “就是这个不对!”郑滢一拍大腿,“这些方面太精通的男人,肯定不会是好东西。”
  “那可未必,我们公司里几个男同事可会打扮呢,那么几根头发,天天用发胶弄得亮光光、香喷喷、根根竖起才来上班,他们对女朋友可是忠心耿耿的。”
  “不,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喜欢不喜欢打扮,而是帮谁打扮。男人自己喜欢打扮不要紧,可要是一个男人那么会买女人的东西,肯定没什么好事情。”郑滢煞有介事,“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还有啊,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很花,就像田振峰一样。”
  我问郑滢:“她有没有跟你说为什么跟程明浩分手?”
  “说了,”郑滢朝天翻了个白眼,“说得玄玄乎乎,就跟你甩杜政平时候说的那套废话差不多,我听了两句就知道是谁没良心。你们这些女人,自己狼心狗肺,还要编出那么一通话来掩耳盗铃,越描越黑。”她摇摇头,一脸痛心疾首。
 那个星期六下午,我犹豫好久还是又去了那家书店,差不多等了半个下午,把那本园艺书从兰花一直看到茶玫瑰,程明浩并没有出现。走出书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大号傻瓜,还是美国的特大号。
  回到家,郑滢也在看书,失恋以来,她学会用看书来打发周末的时间,只不过,她看的书门类特别,不是《恋爱心理》就是《寻找心灵的彼岸》,再不就是什么《女子爱情兵法》 
,有一次,我甚至发现她在看《男人必读》,因为她觉得有必要知己知彼。如果以一本书三个学分计算,那个夏天,她突击了一个谈情说爱的硕士学位。
  郑滢的一个优点是有了好东西从不吝于分享。那天,她兴奋地指着手里的书说:“关璐,你听,这首诗写得多好,‘君看寒光耀目流星没,绝胜沉沉天际苦勾留,’”然后得意洋洋地拿惟一的听众做案例分析,“你对程明浩的感情像是流星,而杜政平呢,就是‘沉沉天际苦勾留’,是不是很贴切?”
  “杜政平没有可怜到那个程度吧?”我抗议。
  “打个比方嘛。所谓爱情也许本来就像流星,飞过的时候光彩夺目,可是不会再回来,只让你看一次,过期作废,没劲死了。”
  她的话勾起我的伤感,我说,“我宁可希望它像哈雷彗星,这一次错过了,等过了一段时间,哪怕好久,又会回归,还是一样的亮。”
  “帮帮忙,这不是吊人胃口吗?”
  “这样至少人心里还有希望啊。”
  那场谈话的结论是,郑滢正式把我归入了书里描述的那一类“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性的人”,她语重心长地说:“你这样的人容易受伤害。”我完全同意,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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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4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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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下班以后,我坐地铁回家,竟然在车站里碰到了程明浩,他远远地看着我微笑,然后穿过人群向我走来。
  “你怎么在这里?”
  “我……路过。”我等着他说从哪里来,或者到哪里去路过,可是,他什么也没说,脸上有点红。
  我的脸也“刷”地跟着红了起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会是故意在这里等我的吗?两个星期之前,我们坐地铁经过这里,我的确告诉过他,我的公司就在附近,我天天从这里搭车回家。
  我发现自己那颗“对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卫性”的心兵不厌诈,很没出息。
  车子往前飞驰,我们静默着,过了一站又一站。
  我心里很着急——好不容易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却什么话也不说,有点浪费。但是着急也没用,我还是想不出话说。
  终于他问我:“你什么时候实习结束?”
  “八月底。”
  我们开始聊我的实习、功课、对旧金山的印象,都是大路的话题。我问他:“你有没有想过转学计算机?现在这个专业那么热。”
  他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的本行,还有,我希望能早一点拿到博士学位。”
  “可是拿了博士学位未必能找到好工作啊。”
  “是这样的,出国的时候,我外婆很开心,看见人就讲她的外孙要去美国念博士,因为她觉得念书能念到博士就是到顶了,还专门叮嘱我一拿到学位就马上拍一张‘戴方帽子’的照片给她寄回去,”他低下头,“我外婆年纪大了,身体又很不好,她跟我说过‘无论如何都要再坚持几年看到你读完书的那一天’。我不能让她失望。”
  “你很怕让别人失望吗?”
  “也不算,我只是很怕让对我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样我会很难过,因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我寄予希望。”
  我看着他脸上清秀俊朗的线条,突然感到迷惑:他既然那么怕让对他寄希望的人失望,怎么就不怕让我失望了呢?
  他自己给了我希望,然后把它打得粉碎,还在这里说什么“怕人家失望”。
  我觉得胸口闷闷的,不再说话。我们又静默了。
  快到我下车的那一站,程明浩说了一声“对了”,掏出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他的电话号码递给我。
  “谢谢。”我在那张纸的下面写上我的电话号码,撕下来还给他。
  下车后,我把那半张纸叠好放进钱包夹层。刚才,我和程明浩分了一张纸,我不知道,在人生中,我们能够分享的东西,还能有什么。
  回到家没多久,郑滢叫我去听电话,捂着话筒激动不已,“男人,男人。”
  是程明浩。他说:“我只是试试看这个电话号码。”
  “你怕我写个假的给你吗?”我不由笑起来。
  “不是那个意思,”他有点尴尬,“刚才我忘记跟你说,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或者加班晚了需要人接,给我打电话好了。”
  “谢谢你。”
“真的,不用客气。”他恳切地说。
  “谢谢你。”我的脸颊贴着话筒开始发烫,却不知说什么好。
  放下电话,郑滢知道是程明浩打来的,一脸诧异,逼我把通话内容复述一遍,然后眉开眼笑,“小姐,恭喜你,他这样,是要追你啊!”
  “人家也没怎么样,就是说有事找他帮忙而已。”
  “正好啊,也不用等他生病了,以后你呢就天天在公司里留晚一点,抓他的差送你回家。他这样送上门来,两个星期之内绝对会有突破性进展。”
  “也许他只是客气而已。”嘴里这么说,我心里也希望郑滢说的是真的。
  “装傻。我在旧金山住了这么久,他怎么从来不打电话来叫我有事找他帮忙?你就照我说的去做,不会错。”
  “算了,抓差也要等的确需要,否则太做作了。”
“你怎么这样,”郑滢恶狠狠地把锅里的青菜倒进碟子,“老实交待,你跑到旧金山来干什么?不要嘴硬,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不好好把握,到时候,人家心凉了,你就后悔去吧你。”
我照着安装文档一样一样把先行软件和补丁安装、调试好,把一套数据输入所有需要的部件,运行几次,修正几套数据,终于得到了预期的结果。我非常高兴,看看钟,七点二十 “他要是真喜欢我,就不会那么容易心凉。”
“随便你,随便你,”郑滢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你们这两锅温吞水,你热的时候,他不热,等他热一点,你又凉下去了,兑在一起,天晓得什么时候烧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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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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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一个多星期,终于出现一个机会去顺理成章地抓程明浩的差
  
那天,我正在为公司准备一个演示。演示相当重要,主管已经暗示过,以后想回这家公司工作,这是个表现的好机会。所以,除了一系列早已做好的幻灯片,我还计划索性建个软件环境,放一系列真的数据去运行,以增强说服力。
分,我打算趁热打铁再输几套数据进去。
  一个小时后,即将大功告成之际,狗屎发生,而且臭不可闻——我的电脑不知是觉得超时工作受委屈还是居功自傲,反正,它突然黑屏,连个招呼都没打一下。
  我折腾了半个多小时,证实电脑确实死掉,连回光返照也不可能,惟一的办法是在部门的后备电脑上把所有的东西重新做一遍。
  我打开机房,从头做起。看着安装软件的蓝色状态条像蜗牛一样好半天才爬窄窄一小格,不由火冒三丈:这些东西,刚才都做过,凭什么要我重做一次?天知道这台机器会不会也发神经病?我咬咬牙,关上电脑——我困了,我要回家睡觉。
  我给程明浩打电话,请他送我回家。终于有机会抓他的差,我心里却一点也不高兴。
  半个小时后,我坐在他的车上。他问我:“怎么这么晚?”
  我无精打采地告诉他是为了准备一个演示。
  “很重要吗?”
  “嗯。做得好,说不定将来就有机会回来上班。”说到这里,我难过起来:要是真能把刚才做完的东西演示一遍,效果一定非常好。我闭上嘴,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闷闷地把它撕成一小条一小条。
  等一张纸巾被撕成拉面,我忍不住发牢骚,“其实,我并没有把准备都做好。我是说,我本来都做好了,后来电脑突然坏掉,就统统丢掉了,倒霉透顶。”
  他转过头来,“可以重新做吗?”
  “可是可以,就是要花好多时间,我懒得再麻烦。”我看着车窗外的街道。
  窗外的景象不动了,我转过头,程明浩把车停在路边,一本正经地说:“不如我送你回公司吧?”
  “我不要。差一点就差一点,反正我本来也不那么想回这里工作。你送我回家。”
  “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把能做的做好。”
  “我做不好,行了吧?跟你说过了,我要回家!”
  “我担保你回家一定后悔。再说,已经做过一遍,再做一次只会更容易,对不对?”
  “你又不学这个,懂什么?!”我生气了。
  他认真地看了我几秒钟,摇摇头,脸上居然浮起一个微笑,“我是不懂,我承认,可小姐你总应该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吧?你要是觉得没有价值,怎么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做?又不是不会,多花点时间,就在这里哇哇乱叫,亏你好意思。”他的口气简直有点恶作剧的味道。
  我被他噎得没话说。
  他自说自话把车开进一个停车场掉头,“走吧,做完了我再送你回家。”
  车子平稳地开着,程明浩不说话,我也不再“哇哇乱叫”。虽然我觉得他的话有道理,但还是对被训一顿心有不甘。我转过头去飞快地白他一眼,他眼睛看着前面,却半扬起眉毛,好像在说“你拿我怎么样”。
  车子开进公司的停车场,已经稀稀拉拉只剩下几辆车。我正要下车,程明浩问:“你们公司里现在应该还有保安吧?”
  我终于找到机会报一箭之仇,“我们公司那么大,保安当然是二十四小时值班的,土——包——子。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笑了,“去吧,我在这儿等你。”
  “其实你可以先回家,我做完了再给你打电话。”
  “不用了,我可以在车里睡觉,省得开来开去。”
  我回到机房,从头开始安装、调试、输入数据、检查结果,等到把一切都准备妥当,已经差不多两点钟,苍蓝的天空缀满了星星,从十八楼的窗户看过去,仿佛都不过咫尺之遥,随时要穿过夜幕飞到我怀里似的。我最后审视一下,万事就绪,伸个懒腰,穿上外套,在自动售货机里买了两杯咖啡,跑下楼去。
  停车场上只剩下一辆车,车灯熄着,静静地在那里等待。
  我向那辆车跑过去,突然,在橘红色的灯光下,我意识到,几个小时前,在我由于挫折而任性、失去信心的时候,有一个人比我自己还要相信我。他并不知道我做的究竟是什么,却那么坚定地把我逼回来要我坚持到底,只是因为相信我。
  我甚至开始感谢那台发飙的电脑,要不是它,我怎么可能体会到这一点?
  我走到驾驶座旁边,发现程明浩头靠着车窗睡着了,身上斜搭着一件夹克衫。他说他可以在车里睡觉,看来不是吹牛。
 我怀着一点偷窥的心情仔细端详起他睡着的脸——他醒着的时候,我多半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他的脸被淡淡的灯光笼罩着,看上去很英俊,但却微微皱着眉头,好像在想什么事情。他在想什么呢?会不会是睡得不舒服——这辆车子不大,而他的腿那么长?或者是在梦里思考问题?要不,是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比如,张其馨?
  有一本书上说,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儿童,正襟危坐之时深藏于心,而当睡着 
时,脸上便会浮现出那个儿童的喜怒哀乐。那才是我们最最真实的心思。
  程明浩身体里的那个儿童,是皱着眉头的。
  我敲敲车窗把他叫醒。他揉揉眼睛,摇下车窗,对我笑笑,“好了?”
  我点点头,递给他一杯咖啡,“这是我现在能提供的最高级的咖啡了。”
  我们坐在车里喝咖啡。我问他:“刚才你睡觉的时候做梦了吗?”
  他想想,说:“记不得了。怎么?”
  “问问。”我笑笑。这么一会儿工夫,他身体里的那个儿童已经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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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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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开始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咖啡,比如星星,比如,非洲紫罗兰。
  程明浩说:“你送我的那盆花真难侍候。就说浇水,我花了好久才弄明白应该浇多少,水浇少了它会无精打采,水浇多了它一样无精打采。”
  “不会吧,书上说非洲紫罗兰很好养。”
  “那大概是我的问题吧。不瞒你说,从小到大,我惟一养活过的植物只有仙人掌,所以很怕把这盆花也养死。”
  “其实就算真的养死也不要紧,又不贵。”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弄得我一直提心吊胆。”
  “为什么?”
  “因为你把花给我的时候,好像是在临终托孤。”
  我笑起来,“有那么严重吗?”
  “说真的,我那个时候很担心要是把那盆花养死,什么时候再碰到你,你万一问起,知道了会失望。”他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闪动着一点光芒,刺得我立刻低下头去,不知该说什么好,心中的喜悦却像落在宣纸上的墨,一点一点悄悄荡漾开去,变成一个圆圆的晕。
  原来,他也会怕我失望。
  我们把咖啡干掉,精神抖擞。我说:“早知道不该喝咖啡的,现在就是回了家也睡不着。”
  “去看金门大桥吧。”他提议。
  “我又不是没见过。”
  “你肯定没有在凌晨两点钟看过金门大桥。”他发动汽车,开出停车场。
  街上空空荡荡,只有红绿灯在一个个路口尽职地闪动。同白天的喧嚣相比,宛如换了一个世界。一栋栋高楼在车窗外掠过,远处点点如豆的灯光和沙沙如叶的车轮声交融在一起,漾成一片难以言述的温柔感觉。转过一个路口,视野骤然开阔,随着山势起伏,远近高低,一大片灯光和着天上的繁星,宛如从黑夜的尽头涌来,刹那间连成一片浩浩荡荡光的海洋,夜色里的海湾,反而变成了那片光海中宁静安详的小岛。而就在这片静谧的小岛上,一条璀璨夺目的灯链横贯东西,勾勒出金门大桥修长秀丽的曲线,在清朗的夜色里与远远近近轮船的灯光相映成趣。那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桥。
  我们站在海湾边,不由自主地屏住气息,惟恐自己的呼吸不小心打扰了这一片梦境般的美景。
  过了好久,我由衷地说:“真漂亮。”
  “累吗?”
  我摇摇头。
  “再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微笑地看着我,“就在这附近。”
  “看日出吗?”
  “也对也不对,到那里你就知道了。”
  二十分钟后,我们站在一片狭长的、伸展进旧金山湾的半岛状地带上。隔了苍茫的水域,左边远处是若隐若现的金门大桥,右边是万家灯火、与天上星光交相辉映的旧金山。看久了,灯光、星光交会在一起,仿佛随时可能纷纷坠入水中,流成一条星河。这幅景象融进冰凉的夜气,宛如玲珑剔透的水晶球,美得不可思议,让人都不忍心多说话,惟恐就此踩碎了它。
  风很大,阵阵寒意袭来,我把外套牢牢裹在身上,再穿上程明浩的夹克衫。他的衣服很大,穿在我身上长出好多。他看着我企鹅一样摆动着袖管,呵呵地笑起来,“你这个小不点。”
  “这是什么地方?”我用力吸入一口清凉的空气。
  “你看,”他指着不远处。我这才发现,在大大小小的花岗岩石块中间,冒出了一些微微弯曲的大管子,总共大概有十几个。
  “这叫浪管风琴,是很特殊的一种乐器。涨潮的时候,这些管子会根据水势的强弱发出不同的声音,听上去像风琴在奏乐。”
  “是吗?”我一下子对它们产生了兴趣,“你怎么知道?”
“一个美国同学介绍的,我来过一次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后来,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跑过来。有一次,好像是过新年,我在这里待了差不多一整夜,冻得发昏。”
  “为什么?”
  “那一阵子运气太差,实验做得不好,考试也没拿到A,干什么都不顺,有一次我情绪低 落到极点,觉得好像全世界都把我抛弃了,就跑到这里来坐了一个晚上,至少还可以听听海浪说话。”
  “是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号吗?”记忆电光火石一般在我脑海里回放。
  他点点头,“那大概是我最倒霉的时候。”过了一会,又轻轻地笑了一下。
  我想起来了,那一天,他曾经给我打过电话,我没接到。第二天我回电问他去了哪里,他没告诉我。原来,他跑到这里来了。我不由有点难过,那个时候,他一定很孤单吧。
  我凝神聆听,却什么也听不见。
  “这些管子什么时候会奏乐呢?”
  他看看手表,“再过一个多小时吧,五点半涨潮的时候效果应该最好。”
  于是我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他替我挡着风,我们都没有说话。我感到很幸福,因为他在我身边。这个时间,海湾那边的旧金山沉沉入梦,所有人都睡着了,只有这个人和我在一起等待“天籁之音”。我觉得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种坚固的同盟。
  可是,等到五点钟、五点半、五点四十五分,等到星光淡去,潮水涨起,“刷刷”地拍着堤岸,等到天色渐渐开始泛亮,浪管风琴竟然没有发出声音,那一根根大管子只是沉默地、几乎有点无奈地站在那里。
  我不时回头看一下,它们还是一声不出。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仔细听听,风声水声却清晰真切。
  程明浩把耳朵凑近几个管子认真地听了一番,走回来,脸上交织着困惑、失望和尴尬,“真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我说:“没关系,至少我们还可以看日出。”
  他对我笑笑,“下次再带你来。”但我还是看得出他神情中的沮丧。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说不定是那些管子下面塞住了,有些人会把易拉罐什么的扔进去,积多了就可能塞住。那次我们……”他讲到这里突然停住了。
  “我们?”
  “就是我和张其馨,那次,她来陪了我一个晚上……那时候,我们两个心情都很不好,同病相怜吧……”他淡淡地说,却再也没有下文。那是他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提起张其馨的名字。原来,我缺席的那个晚上,陪着他的,是张其馨。
  他们可能就是这么谈起恋爱来的吧?张其馨那么善解人意,换成我,大概也会动心的。
  我心里酸酸的,恨不得时间倒流,立刻回到两年前那个冬夜,假如那天我没有同杜政平出去玩,接了他的电话,或许,后来的一切就会不一样了。
  可是,当时我又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看着程明浩的脸,他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空旷,让我简直想伸出手指去问他“这是几”。那个名字显然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是他不方便、也不愿意与我分享的。这个瞬间,那些东西为他的情感包上一层盔甲,让我接近不得。顷刻间,我们的同盟土崩瓦解。
  今晚,他心血来潮把我带到这个他心爱的地方,却帮他自己唤起了回忆。与其这样,不如不来。他挑了一个最最浪漫的情境让我明白他爱过别人,真过分。
  我讨厌他。
  清晨第一抹阳光照过来,我看着地上被拉得长长的影子,黯然地发现,我们之间依旧天遥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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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7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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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我送回公司。我从网上搜索到浪管风琴管理部门的电话号码,一过九点钟就打过去,问他们为什么今天早上浪管风琴不会奏乐。
  电话那头,一个女人打着美国式的官腔说非常感谢我报告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派人去检查,叽里呱啦说了一通以后笑嘻嘻地问:“还有别的事吗?”
  她不可能理解这一个小节对我来说有多大的意义。
  演示做得很不错:该来的人都来了,一切运行正常,预先设好的数据没有出纰漏,我没有忘词,问题也答得滴水不漏,老板相当满意。
  回家后,我洗个澡,立刻爬到床上去。
  郑滢一回来就兴高采烈地掀我的被子,“招,昨天一夜不归,哪里风流快活去了?”
  还没等我有机会说话,电话铃响起,郑滢去接,说了两句话,把电话拿进来递给我,兴奋得两眼放光,“程明浩,程明浩。”
  程明浩问我演示做得怎么样,我说很好,然后我们就沉默着。
  “早点休息,你昨天一夜没睡。”他说。
  “嗯。谢谢你。”我挂上电话,想起昨天其实他也一夜没睡,应该还有一句“早点休息”或者类似的表示关心的话,反正说什么也比“嗯。谢谢你。”要好。我又懊恼了。
 郑滢问我:“程明浩得罪你了?”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那么冷漠?”
  “我怎么冷漠了?”
  “你刚才的语气好像在说‘姓程的,我讨厌你,快去买块豆腐撞死,不要再来烦我’。”
  “没有吧?”我心里有那么多委屈,怎么投射到语气上,却变成了冷漠?这样一来,他大概会觉得我根本不在意,而其实,我是很在意的呀。我开始讨厌自己,明明心里想着一套,嘴上却说着另外的一套;我更加讨厌他,因为,让我变得这样表里不一的人,是他。
  “我明白了,昨天晚上,你们做‘那个’了,对不对?”郑滢开始自作聪明,脸上一副“过来人”的表情,“书上说,女孩子经历第一次之后,情绪上往往会有一定的波动,觉得茫然、缺乏安全感,甚至对对方产生怨恨情绪,像你刚才那样的表现就很典型。其实呢,在这种情况下,程明浩应该亲自跑来安慰你,最好送一束花什么的。不过,他能知道打电话来,也过得去了。你可能会觉得他还不够细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却正好说明他也很单纯、缺乏经验。男人嘛,难免粗心一点,不过,只要他心里知道对你好,其他的都可以慢慢培训,对不对?”
  “对什么呀?”郑滢那一番左右骑墙却谬以千里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大致告诉她。
  她居然很失望,“不务正业。”
  “我‘务’了正业对你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好处,那样的话我们讨论起男人来,可以进入一个更深的领域。”郑小姐大言不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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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8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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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程明浩打个电话过去。
  电话拨通,他好像又感冒了,声音闷闷的,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天吹了半夜的风又把外套让给我穿的缘故。
  我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喉咙有点痛,已经吃过药了。”
  “不要紧吧?”
  “没关系。”
  “你经常感冒吗?”我忍不住问。
  “也不算,差不多每年一次,据说这样对身体有好处。”他的声调平静温和,却拒人于千里之外,让我把本来想好的话统统咽了回去,说出口的,是一套不咸不淡的客套。
  挂上电话,我打开窗子,让清凉的夜气隔着睡衣把我裹住。怎么会有人专门在夏天感冒?是因为旧金山的夏天太凉吗?为什么他一感冒,就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他的心事,让我看得见,摸不着?
  我再也不给他打电话了。我有我的架子,可以放,但不能放到底。
  剩下的几个星期很快过去,我没有再给程明浩打电话。我以为他会再打过来,但他没有,我们之间那种似有若无的联系像游丝,在风里飘着飘着,一转眼,不见了。
  也许,本来就没有什么。
  实习最后一个星期某天下午,我莫名其妙地牵挂起滨海区防波堤最前端的浪管风琴来:它们修好了没有?我打电话去问,同一个女人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们查过了,管子的确有点堵塞,现在已经修好,她说“你明天早上就可以去听了”。
  我像放下了一件心事,一面又觉得好笑:我一个人凌晨五点半有觉不睡跑到那个地方去捉鬼吗?同一个情境,可以很浪漫,也可以很无聊。
  下班回到家,进门就听见郑滢破口大骂,“王八蛋,王八蛋,如假包换!”
  那个如假包换的王八蛋是林少阳。张其馨显然已经来了一会儿,诉苦完毕,正在吃一杯冰淇淋,嘟着嘴,那双弯月一样、高兴起来“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眼睛被泪水泡成了两条细细的线。
  原来,林少阳不止长得像田振峰,连带性格也有点像,喜欢认什么“干妹妹”,不过他更胜一筹,认起来不分种族,这一次,认了他公司里的一个十八九岁的美国小姑娘当“干妹妹”。那个女孩子是他们部门的实习生,更重要的身份是林少阳三线主管的女儿。张其馨今天来,是因为林少阳上周末陪人家一起去打网球,她知道以后,同他狠狠地吵了一架。
  张其馨说:“明明天也不热,穿得那么凉快……唉,你们想想也知道了,反正全身上下的布加在一起差不多也就这块擦桌布那么大,亏她好意思穿得出来!他还反过来怪我心胸狭窄……”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又红了。
  张其馨看上去很伤心,但我实在无法产生多少同情心,因为她即使再伤心,也没忘了吃冰淇淋,而且,吃的还是我最心爱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冰箱里惟一的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了。
  冰淇淋吃完了还可以买,我生气的是,她好像总是挑我喜欢的东西“所见即所得”,百发百中。
  张其馨嘟着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这句话提醒了我——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那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陪什么人打网球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我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叫我。抬起头来,张其馨站在冰箱旁边,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关璐。”
  我抬起头看看她。
  “关璐。”
  我答应一声:“啊。”
  “关璐,你好像……”张其馨一脸楚楚可怜,半天没有下文。
  “我好像什么?”我摇摇头,低下头接着切洋葱,“说啊,我又不是林少阳。”
  “你好像看不惯我。”
  我停下手里的刀,“我为什么要看不惯你?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林少阳年纪轻轻就会拉关系,将来肯定前程远大。”
  “你还是看不惯我。”她不肯放过我。
  我心里的火蹿起来,放下菜刀,打算和这个女人好好清算一番,然而,说出口的却只是:“你把我的冰淇淋吃光了。”
  “我只吃了一杯啊。”
  “你吃的是我最喜欢的冰淇淋,而且是最后一杯了。”洋葱的气息刺到眼睛里,我去揉,只是越发眼泪汪汪。我非常恼火——我不想在她面前流眼泪的呀。
  张其馨看着我的狼狈相,终于忍不住,“切洋葱的时候,你把刀放在水里浸一浸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理她。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其实,我不是已经把程明浩还给你了吗?”
  我看着她一脸的无辜,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居然觉得“把程明浩还给我了”,仅仅因为她和程明浩分手?荒唐。
  或许,爱情就像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吃掉就是吃掉了,不可能还,也还不起。
  我把菜刀浸到水里,黯然地说:“你不可能把程明浩还给我,因为他不属于我。现在,麻烦你快点走吧。”我终于能够面对这个现实:程明浩并不属于任何人,他只属于他自己。他可以喜欢我,也可以喜欢别人。他不喜欢我。
  “关璐。”张其馨好像突然发现有人比她还要伤心,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她的手移开,“我要把这个洋葱切完。”
  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还给你。”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回新墨西哥去,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怨恨。毕竟,那是一种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又不喜欢我。”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有一次他买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捡起来一看,上面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五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上剪下来的。当时我没问他什么,他也没说。”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从来都不知道啊!”
  “后来分手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当初不去追你,他说他觉得你‘太好了’。”
  “什么叫‘太好了’?”
  “我也不知道。”张其馨轻轻地叹了口气。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爱过他呀。”
  后来说的话我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一句“他喜欢过你”。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糨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就自说自话地把一切都结束了?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站在窗子前看街上的车子,一直看到它们拖着的灯光变成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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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10:19: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9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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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星期四是实习的最后一天。主管对我的工作表现很满意,希望我毕业后回来工作,我答应愿意考虑。当时美国经济一片繁荣,一般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都有起码几家公司要。那时候,也有另外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意向,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最好。主管相当高兴,说他明天就让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 
,按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清理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电话铃突然响起,是程明浩。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对,明天下午。”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于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机会了。”
  原来真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食指上,缠得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窗外远处暮色里的马路,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有机会再去吧。”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冲口而出,“不过,我不一定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工资没有加州高,但那些地方生活水平低,所以也不错。”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我问你,有人告诉我,你觉得我‘太好了’,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我几乎在哀求他了。
  “有。”这一次,他很快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爱情,原来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他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送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我不耐烦了。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他停顿了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或者‘太不好’,但我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好了,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不一样,太不一样了……就像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跑到加州来,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我逼着自己说完。说完了,像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却累得昏昏欲睡。
  沉默。
  沉默。
  沉默。
  一个声音在电话那头问:“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语气重重的。
  “会的话,你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看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看到底”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大楼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下照片上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
  进了电梯才发现它是往上去的——二十四楼某位敬业的同事也刚下班,早我一点点按了钮。我只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楼,然后再往底楼。门打开,我立刻飞跑出去,隐约听见那个同事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晚安”,也顾不得回答。
  等到了街上,程明浩已经不在那里;我愣了一会儿,转身跑到停车场,看不见他的车;我退出来,一路跑了好几个街区,一直到气喘吁吁。这条街上红绿灯很多,转得也慢,我满心希望他正停在某个路口,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等我。他为什么不等我?他既然大老远跑到我公司楼下发呆,怎么就不肯多等一会儿呢?不错,我是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但人,总有可能改变主意的呀。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回家,给他打电话,他不在。一个小时后我再打,他也不在。临睡前,我打了最后一次,他依然不在。
  我犹豫了半天要不要给他留个言,最后还是没有留,因为要说的话都已经说了。很多话,本来根本不想说,到底被他逼得统统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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