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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0楼
天天天蓝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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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的心理,转载的这篇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未完待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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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1 17:50: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1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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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真好!继续啊!好期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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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1:56: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2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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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好久楼主都没有来更新,我自作主张找到了这个文章替楼主发了!

   楼主不会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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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5:50: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3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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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领带,我认识,它就是我去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还留着。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她也收到邮件,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我说:“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那条领带很风骚嘛,不知哪里弄来的,我也想买一条。”

  “我送给他的。HUGOBOSS,五十几块钱,不过是去年买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款式还有没有了。”话刚一出口,我意识到,女人是不打领带的,“你要买给谁?”

  “不买给谁,随便问问。”郑滢立刻扯开话题,“哇,没想到你还为他动过血本。”

  我不相信,觉得她八成有了新男朋友,不知道那个男人送过她PRADA没有。可是,她为什么不愿说呢?后来我想,可能他们刚刚开始,她想等确定一点再告诉我吧,于是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那个女人起码比你低十分。”

  “人家会煲汤。”

  “哼,小杜就是被她的汤泡熟的。说正经的,我觉得他好像对你余情未了,你看他的眼神,含情脉脉,花痴一样,还打着你送的领带,根本就是专门寄给你看,他可能希望你会后悔。”

  “凑巧而已吧。”我说,“对了,昨天晚上你到哪里去了?我给你打电话,家里老是没人。”

  “张其馨和她的眯眯眼吵架了,拉我去买衣服。本来我已经累得差不多了,还陪她出去跑了整整一晚上。一面逛,一面听她在我耳朵旁边叽里咕噜,简直受罪。每次都这样,姓林的不乖,我就倒霉。”

  “林少阳又花了哪个主管的女儿?”

  “比那可怕,是老情人。昨天,林少阳的大学同学在旧金山聚会,张其馨陪他去,和他以前的女朋友碰个正着,眯眯眼不争气,多看了人家两眼,好,醋罐子打翻,醋统统泼到我这里来,而且还是镇江醋,后劲十足。她拉着我把梅西百货女装部从上到下兜了两个圈——一层不少,又去对街的男装部兜了两圈,困得我差点趴在柜台上睡着。”

  “买什么了?”我知道女人发起火来喜欢虐待信用卡。

  “不要提了,她本来信誓旦旦说要刷爆一张卡然后把发票扔给眯眯眼,反正他今年涨了工资,我听了还挺兴奋。结果挑来挑去,自己只买了瓶护肤霜,衣服都是帮林少阳买的,说什么Calvin Klein大减价,错过可惜,根本是她自己没用,我都后悔陪她去。”郑滢的语气里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后来呢?”

  “后来我们回家,再后来眯眯眼就来把她领走了。”

  “她对林少阳怎么说?”

  “哼,她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口水泡遍林少阳八代祖宗,赌咒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理他。等那个王八蛋跑来,两句好话一讲,立刻服服帖帖、温柔得像只小绵羊,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吧。”

  “我看她这么‘降’下去,真的要投降了。男人跟小孩子一样,不能惯的,你越惯他越不像话。比如昨天,林少阳心里大概还高兴,你想,惹女朋友吃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会掉块肉,到头还有新内裤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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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5:51: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4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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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裤?”我很诧异。

  “Calvin Klein的男式内裤不是很出名吗?”

  “我是说,她给林少阳买内裤?”

 
 
 
  “很没出息吧?”

  “不,我的意思是,她给男朋友买内裤?”

  “内裤怎么了?你不也给杜政平买过领带?”

  “领带和内裤不一样,”我叫起来,“领带是光明正大的。”

  “内裤怎么不光明正大了?男人可以不打领带,你倒去问问看,几个不穿内裤?”

  “总之感觉怪怪的,女人给男人买内裤,就好像男人给女人买胸罩。再说,她怎么知道……尺码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知道就可以,你管人家怎么知道?顺便告诉你,张其馨拿起一套中号,再拿起一套大号,到头来还是挑了中号,我在旁边差点笑出来。她老是担心眯眯眼去花这个花那个,我看根本多余,他就算想,只怕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喂,你千万不要跟她说。”

  “恶心死了,除了你,谁会好意思说?”我笑着骂她,脑子里却不由浮上一个问号:张其馨给程明浩买过内裤吗?我心中隐隐有点不安:我想,我不会给他买内裤,因为觉得那样太肉麻。那么,假如张其馨买过,而我没有买,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如她?我有点烦恼,如果把内裤作为衡量爱情的尺度,我必输无疑。

  其实,自己的男朋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突然间有点明白张其馨究竟什么地方胜我一筹,她懂得把肉麻用在刀刃上,挥舞一下,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浪漫”;而我做不到,我只会让肉麻烂在心里,腐朽的永远腐朽。

  我仿效杜政平,提前一个学期就用实习的方式去公司上班,年底再回学校答辩论文。五月份,我办好手续,把大件的东西半卖半送处理掉,剩下的零碎塞进两只大箱子带上飞机。

  飞机起飞,机长向大家问好,说“此次航班的终点是旧金山”。我把手表调到美国西岸时间,再过几个小时,就可以见到他了。他现在会不会也在看着手表算什么时候该出发去机场呢?

  我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

  飞机到旧金山,我走出通道,接机的人群里看不见程明浩。我记得昨天明明把飞机班次和到达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他,晚上打电话时,他还说过跟导师请好了假,要来接我的呢。我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怎么搞的?

  又是十五分钟过去,我去买了一杯薄荷摩卡,突然想起他会不会像我上次一样玩捉迷藏?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以程明浩的性格,绝不会那么无聊。那么,是他临时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要不就是公路上塞车,天哪,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我的心猛地一沉,开始不安,坐在凳子上东张西望,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他出什么事情,千万不要。

  二十分钟后,他终于出现,我立刻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怎么这么晚才来?”

  他理理额前有点凌乱的头发,“我去医院了,出发晚了一点,路上又碰到塞车。”原来的确有人出事了,不过不是程明浩,而是张其馨。早上她骑车去学校的路上,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挂倒,摔在地上,手臂骨折,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学校接到医院通知,立刻给她档案上的“紧急情况联络人”打电话。而张其馨档案上的那个“紧急情况联络人”,是程明浩。

  “她不要紧吧?”我吓了一大跳。

  “检查过了,大脑和脊椎都没有问题,幸亏她被车子挂住的时候是往外面倒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松了一口气,“不过手臂要上一阵子石膏。”

  “那就好。”我说着,眼前突然浮现起好多年前在学校医务室看见田振峰捧着张其馨右手小拇指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样子,心里很不舒服,有点像勉强咽下一个冰冷的大三明治,堵在胃里无法消化。

  刚才程明浩跑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是不是也来过一场怜香惜玉?他们四目相接,会不会觉得感慨万千?搞了半天,他把我扔在机场,是去关心她了,我还傻乎乎地提心吊胆,怕他出事情。

  我的担心散去,慢慢换成了委屈:程明浩把我扔在机场,却去医院看她。当然,她够倒霉,换我是程明浩,接到电话也会马上跑去。但还是委屈,而且,越来越委屈:凭什么她总是有理由让人去怜香惜玉?连分了手的男朋友也不放过?

  总有那么一点蛛丝马迹提醒我,他们有过一段交往。

  他们之间,还有什么?

  我在心里叫自己不去介意、不去深究,然而事不由人,有些东西像立体电影一样一路逼到眼前来,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给我留。更加让我绝望的是,我发现自己还是很介意,还是会深究。

  或许,藏着爱的眼睛真是容不下沙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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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5:5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5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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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他赌气。剩下的半天,他说什么我都兴味索然。

  “关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事情都过去了,你还想怎么样?”他一边开车一边无可奈何地看看我。

  我瞪他一眼,转头看窗外的风景。事情都过去了,我还想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

 
 
 
  程明浩帮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公寓,非常小,但是卧室和客厅各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外面的车水马龙,下午的阳光照进来,暖融融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太阳。”

  我点点头。

  他把钥匙给我,“房门上我自己帮你换了一把牢一点的锁,睡觉的时候别忘了把门窗关好。”

  我说:“谢谢。”我知道他对我好,可是,我很怕他对别人也一样的好。那样的话,他就算对我再好也不特别了。相比之下,我倒宁可他对我差一点,但不要对别人好。我要做他心里最最特别的那个人。

  我很想把这些心事都告诉他,可是,对着他,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只会板着脸,好像我依然很生气。我真没用。

  第二天去公司报到,填了一大堆表格,其中有一张就是关于“紧急情况联系人”的。我填上程明浩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突然想起昨天的事情,又生起气来,恶作剧地想把他的名字擦掉,写上杜政平的,心想,假如出了什么事情,公司把电话打给杜政平,让他也尝尝嫉妒的味道好了。后来到底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怕万一运气不好,出门就在楼梯上摔一跤,公司真的小题大做去通知杜政平,程明浩会生我的气。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哪个愤怒的女人千里迢迢从纽约来拎着一锅汤往我头上泼。

  在公司里见到郑滢,我都几乎没认出来。她把一头卷发拉直,披在肩上,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

  女人突然改变发型,八成是为了男人。直觉再次告诉我,她在谈恋爱,而且是和一个喜欢清纯的男人。

  郑滢容光焕发,看见我,立刻跑过来嘻嘻哈哈地打招呼。

  “你怎么把头发拉直了?”我摸摸她的头发,平平整整、光滑柔顺地散在浅蓝色短袖衬衫上,看上去很妩媚,“刚才我走进来,踩了一脚炮灰,现在才明白是为什么。”

  “想拉直,就拉直了呀。”她调皮地冲我眨眨眼睛,“是这样的,某一天,我的头发告诉我,老这么卷着太辛苦了,我想想呢,觉得有道理,就索性让它们放放假。”

  她还是不肯告诉我。

  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张其馨。她已经和林少阳搬到一起,这让我有点吃惊。她也改变了发型,却是往另一个方向,把留了多年的头发剪得半长不短,再烫成像发了一半的泡面。

  “你怎么样?”我问。

  “好看吗?”她更关心的却是自己的头发,“前几天才烫的。”

  “嗯,挺有味道。”我们异口同声地说,虽然心照不宣地觉得有点可惜,因为张其馨发质很好,稍微处理一下,不输给当年电视上那个“秀发如丝般润滑”的飘柔广告模特。

  林少阳正在忙着炒菜,他们一副恩恩爱爱的样子。我看着林少阳,突然想到昨天张其馨摔伤手臂,学校并没有把电话打给他,而是打给了程明浩,他心里就一点疙瘩也没有?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是男人的气量比女人大,不那么介意?

  临走时,张其馨拉住我的手,轻轻地说:“昨天真不好意思。我已经把档案改过来,以后不会再这样了。你没生气吧?”

  我摇摇头,笑笑,“不要紧。”好像也没别的话好说了。

  昨天那件事,就像一片云,在我的心上无端投下一片阴影,又飘得无影无踪,让我反而觉得自己的生气师出无名。

  从张其馨那里出来,九点多钟,郑滢送我回家。我问她:“他们什么时候搬到一起的?”

  “几个月前吧。”她打个哈欠,把车并道,准备转弯。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这有什么好啰嗦,很自然啊。”

  “他们打算结婚吗?”

  “一定要结婚才能住在一起吗?”

  “没有结婚的打算为什么要住在一起呢?”

  郑滢斜了我一眼,嘴角扬起半个笑容,“男人和女人生理构造不同,是有一定道理的。彼此需要,并不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啊。”

  “我不同意。”

  郑滢来劲了,“小姐,现在是E时代,这里是美国,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土得像处女吗?”讲完,她看看我,修正一下,“不对,你应该真的还是处女吧?处女当到二十四岁,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否则,可以考虑立贞节牌坊了。”

  “E时代?美国?和处不处女有什么关系?”我不服气。

  “喂,你不会也搞什么‘处女情结’吧?算了吧,去超市买套音响总也要先试试,噢,找个男人,不好好检测一下,等结了婚才发现性无能,怎么办?退货?凭你那点脸皮,我看就把亏吃到底了。”她朝前面一辆绿灯了还在迟疑的车恶狠狠按一下喇叭,总结陈词,“所谓ML,ML,就是说,爱,是做出来的。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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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5:59: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6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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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要‘做’,先要有‘爱’。我只会跟自己最爱的人做,而且,他也要同样爱我,跟我爱他一样。否则,我不会心安。”

  郑滢嗤之以鼻,“程明浩的日子真不好过。”

  她提起程明浩,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程明浩和张其馨,上过床没有?郑滢的话并非没 
 
 
道理,现在是E时代,这里是美国,不是人人像我一样老土。

  车窗外一栋栋积木一样精美的维多利亚式房子飞逝而过,霓虹灯下,我的心境苍凉起来。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上过床——他,跟她。”我低下头,老老实实地说。我和郑滢在这点上不太一样,她有事可以一直瞒着我,而我,心里的话很容易被她勾出来。

  郑滢看看我,把车停到路边,握住我的手,“关璐,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这对你自己不好。明白吗?”

  我点点头,朝她微笑,“我明白的,随便想想。”

  道理我都明白,只是偶尔会胡思乱想一下。

  我改变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实验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气了。

  程明浩正忙着一个实验,看见我,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九八年夏天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学校找他。

  “我想看看那个雨鞋花盆。”

  他递给我一把钥匙,“在我办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这里就快好了。”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迎面看见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罗兰。两年不见,它长大了一些,长得很好。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新换的盆确实很像一双雨鞋,淡蓝的鞋帮上微微凸出两朵洁白的兰花。我轻轻摸着它,想起程明浩那么一个大男人捧着这么一个花盆回家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随后又感激起来:让他下定决心开了十八小时的车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间的温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细细擦了一遍,浇上一点水,程明浩进来了。

  “做得太逼真了,”我把一只脚放到花盆旁边,“你看,说不定我还真可以拿它当鞋穿。”

  “恐怕还是小了一点吧。”他脱下白大褂挂起来,一边打量着我的脚,笑着说。

  我仔细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不过,已经很接近了,值得奖励。”

  “怎么奖励我?”他用手臂环抱着我,身上一股实验室的味道。我亲亲他的脸颊。

  “陪我去吃晚饭。”

  “你还没吃晚饭?”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十点了。

  “刚才想一鼓作气把这个东西做完,就没顾得上吃。不过,”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帮你做。”我开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面,另外炒了一个青椒肉丝。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饿了吧。”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我真不懂事。

  “对不起。”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

  “还不够好,”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要对你更好。我要怎么样,才能对你更好一点呢?”

  他看着我一本正经的样子,想想,笑起来,“那就帮我拿点胡椒粉过来。”

  我很高兴地把胡椒粉递给他。他跟我讲实验中的事情,兴致勃勃,虽然我听不大懂,但还是很喜欢听。

  吃完饭,他坚持帮我洗碗。我给他围上我那条上面印着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围裙穿在他身上,几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是不是更像个肚兜?我都二十几岁,用不着这个了吧。”他摊开手,想把围裙摘下来。我不许他摘,说:“戴着嘛。”我喜欢看他戴我的围裙——很不合身,却是我的印迹。

  我微笑地看着他,突然忍不住亲了他一下。

  “干什么?”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没什么。喜欢你。”

  事实上,看着他那副样子,我莫名其妙地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洗完碗,他穿上外套,“你早点睡觉,明天还上班呢。”

  我送他到门外,在路灯的灯光下,他显得又高又帅。我搂住他的脖子,“上次公司要我填‘紧急情况联系人’,我填了你。所以,以后我要是出了事情,比如被车子撞了,你要马上到医院去看我,知道吗?”

  他的脸色严肃起来,“不许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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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6:10: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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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说自己,不要紧的。”

  “这种事情自己也不能说。”他一边说,一边找最近的一棵树摸了两下。

  “原来你这么迷信,还入乡随俗,来美国人的迷信。”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他把我紧紧地贴在胸口,“反正你不许出事情。听见没有?”

  “那万一呢?我是说万一,比如低血糖晕倒,不一定断手断脚的啊。你会立刻放下一切去照顾我的,对不对?”我也伸手去碰碰那棵树,“树我也摸过了,放心大胆说吧。”

  他捧着我的脸,“璐璐,无论如何我都会照顾你,以后不许再说这种话。”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开始叫我“璐璐”。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橙黄的灯光下,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那么,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见他自己。

  我突然明白了,恋人之所以喜欢互相凝视,就是因为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还有什么比知道自己住在所爱的人心中更让人幸福?我觉得很幸福。

  我问他:“你会对我好吗?”

  “会的。”

  “会非常好吗?”

  “会的。”

  “会比对其他人都好吗?”

  “放心吧。”

  “那你怎么不问我会不会对你好?”

  “你这么盯着我问,就已经说明你会对我好了啊。”他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我对他微笑,把他的脖子抱得更紧,一直到我的鼻尖贴着他的鼻尖为止。他的鼻子比我的大,鼻头圆圆的,给他那张本来很有线条的脸骤然添上了几分孩子气。

  过一会儿,他看看表,“我真的该走了。你也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爬不起来。”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路上当心。”

  我朝他挥挥手,看着他把车子开走。刚才有那么一刹那,我有点害怕、又有点期望他会提出今晚留下来。他并没有,我暗暗松了口气,却又有点隐隐的失落。

  我算算时间,他开车回家差不多半小时,现在路上车少,应该不用那么久。二十分钟后,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我过五分钟再打,这一次他拎起了电话,“我刚进门。什么事?”

  “没什么,就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到家。现在我真的要睡觉了。晚安。”我要挂上电话。

  “等等,”他叫住我,温柔地说:“璐璐,我爱你。”他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清晰地传过来,像一阵小小的电流,刹那间触遍我每一个神经末梢。

  “你再说一遍?”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小不点,我爱你。”他又说了一遍。他终于对我说这句话。

  这一次,我快乐地说:“土包子,我也爱你。”

  拥有爱情的日子很甜蜜,那种感觉难以用文字形容,大致来说,就像吃着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的,可以再去拿。

  在公司里,我逐渐熟悉新的环境和人际关系。艾米的部门共有二十多个人,分四个项目组,她分配我暂时去给一位叫马克的员工做助手,其实,就是帮他打下手。

  开始我挺高兴,觉得有这样一个缓冲期,在正式接项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面面熟悉一下。然而,一个月过去,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马克是部门的老臣,常常把“想想我们当初做产品1.0版的时候”挂在嘴上来显示他的身份,可惜脾气不好,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据说生起气来连老板也敢骂。

  艾米叫我跟他学习,说“马克什么都懂”。不错,马克什么都懂,但他什么也不肯教我,只叫我帮他复印东西、找资料、看看科技文献、写写总结什么的,每次我提出帮他做一些和源代码有关的事情,他都推三阻四,也从来不愿意回答我的问题,让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对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呵呵笑起来,“你们老板会不会觉得你有骄气,想打一打?”我说:“怎么可能,我在公司里是标准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努力维护一个笑容可掬的形象,除了替马克跑腿,别的同事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只要有空,我也尽量答应,甚至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去对街的Starbucks为大家买咖啡。那个时期,我尝遍了Starbucks所有的咖啡品种,也练出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七八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钟之内走一个街区,过街,上六楼,分送到不同的办公室,咖啡没有一滴洒出来,没有一杯送错人,而且依然滚烫。

  郑滢听说我天天下午帮同事义务买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他们怎么好意思?”

  “我自愿的。”

  “用不着那么客气。”

  “我觉得,无论在哪里,人心总是差不多的。我对别人好,他们心里知道,说不定工作上就会多教教我、帮衬一点,有什么事情也会讲给我听。马克在我们部门里早已经过气,跟谁都合不来,大家其实心里都不拿他当回事。他对我又不好,与其傻乎乎地帮他印东西找资料,还不如去跟其他人拉关系,说不定哪个项目经理正好需要人,一搭手就把我从冷宫里捞出去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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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滢递过来一个不以为然的眼神。

  “还有,记不记得去年你第一次带我去Starbucks的时候笑我是‘乡下人’,现在要不要再去一次,我保证反过来你是‘乡下人’。”

  郑滢笑起来,“服了你,帮人家跑腿还能想出这么多理由来自我安慰。”

 
 
 
  几天后,跑腿买咖啡带来另一个重大收获。我终于见识了郑滢的真命天子,准确地说,是那位真命天子的车。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拎着咖啡过马路回公司,一个女孩子从大门里走出来,仔细一看,是郑滢,打扮得明艳动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经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香槟色汽车绝尘而去。

  那辆车的驾驶座上是一个戴墨镜的男人,隔得太远,看不清脸,但车我却认得明白——是一辆凌志LS400,凌志轿车里最高档的款式,车上配电脑控制,驾驶座有记忆系统,七喇叭高级音响系统,价格不菲。

  有一本杂志上说过,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有多少道理,但是,郑滢绝对配得上那辆车。

  开凌志LS400的男人,理应找一个这样的美女;开凌志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的领带;开凌志LS400的男人,绝对送得起PRADA。

  几天以后,我找郑滢一起吃午饭。

  “你最近看上去很幸福。”

  “幸福看得出来吗?”她反问,一边把面前沙拉碗里的一大片生菜叶子塞进嘴,“咯噔咯噔”地嚼,一小半菜叶还露在嘴唇外面,看上去像一只动画片里的兔子,让抱着一个大号汉堡包啃的我立刻自惭形秽。大约一个月前,她看自己的身材不顺眼,决定节食,与卡路里有了不共戴天之仇,开始吃那些低糖低热却着实令人反胃的所谓健康食品。像红烧蹄髈那种算不出卡路里的东西,她是看也不看一眼了。

  “时间,上星期五下午四点十分左右;地点,本公司门口;事件,一个男人开着凌志车来接一个女人下班。记叙文的四要素有三个已经全了,剩下一个是不是应该由你来提供?”

  郑滢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的沙拉酱,眯着眼睛笑起来,“你看见了?”

  “你最好老实交代。”

  “其实,说不定你也见过他。”

  那篇记叙文的第四个要素叫杨远韬。今年初,郑滢的部门邀请了一些客户代表来公司,主要目的是听取他们对产品下一个版本开发计划的意见和要求。郑滢的主管让她也去参加,“熟悉一下产品”,结果她一箭双雕,不但熟悉了产品,还顺便熟悉了一家客户公司的技术总监。

  他们的恋爱是这么开始的:“那天早上,大家都在会议室里拿东西吃。我倒了果汁,接着去拿甜甜圈,你知道我最喜欢那种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可是盒子里只剩下一个了,他正好排在我旁边,我们正好一起伸手去拿,结果他就把那个甜甜圈让给我了。”

  “你为了一个甜甜圈看上他——还是公司请的客?”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即使那是一个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

  “当然不是,后来我们一起吃午饭。结果你猜怎么样,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临走出门,突然折回来,把掌上机递给我,上面是一个问题:‘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旁边还有一张愁眉苦脸的卡通自画像。”

  “嗯,浪漫。”大概就是从一个甜甜圈开始的爱情使郑滢痛下决心告别了这种充满诱惑力却会使人发胖的东西,而且殃及其他很多门类的食品。她现在对减肥空前热衷。

  “这个人看上去严肃,私下里却像小孩子一样。你知道,他竟然把我们公司餐厅里烤面包用的炉子当成暖气机,还把手放上去烘呢。”郑滢的声音甜得像巧克力,“他对我非常非常好。”

  “他在哄你玩吧。”

  杨远韬今年三十四岁,以他的地位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正正好好符合郑滢那个“美满的爱情等于男人年龄是女人年龄减七再乘二”的公式,她觉得这是天意。

  但是,老天爷常年超负荷工作,难免会打打瞌睡,郑滢绕了很多路才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与此同时,这个男人等着等着,大概有点不耐烦,一昏头就自说自话先去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

  “他肯定说他老婆缺乏品位,不理解他,还有,他对那个女人没感觉了,是不是?”五四时期开始,有点苗头的男人少不得自比潘安发发这类感叹,目的无非是为了蓝杏出墙,而且希望墙外有人接应。不同的是,五四时期的男人基本上遵父母之命成家,有地方推卸责任,故而理直气壮;到如今,自己一本正经迎进门的太太,还开口闭口娶妻不淑,实在令人费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的男人脸皮比从前的男人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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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6:2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9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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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远韬倒是没落这个俗套。郑滢说:“他说他老婆是个好女人,陪他度过了最艰苦的日子,所以他对她相当有感情,”她往嘴里塞进一大勺色拉,重重地说:“可是,他说他爱我,假如可以重新选择一次,他百分之一百会选我。”

  天下的好男人都一样,负心汉则各有各的门法。这一个负心汉,很聪明地开门见山把牌摊在桌上,然后“置于死地而后生”。
 
  “这又说明什么?”

  “说明他更爱的是我。感情和爱情是不同的。”

  “他有小孩吗?”

  “没有。”

  “他会和他老婆离婚吗?”

  “我现在还不想给他太多压力,”郑滢好像并不想多谈,把话题岔到杨远韬对她多么多么好:杨远韬曾经到处为她找一种雀巢出品的叫“八点以后”的黑巧克力,杨远韬出差回来不去自己家先跑来看她,她痛经的时候他帮她揉肚子,噢,对了,杨远韬送给她一个PRADA包包。

  “多少钱?”面对那些令人炫目的品牌,我第一反应往往是这句很俗气的话,改也改不过来。

  “上海华亭路买的,你说多少钱?”

  “他送你个假包?”

  “准确地说,是‘仿’的,不过,看上去跟真的一模一样。”

  我看看她,再也忍不住,笑起来,“我明白了,你是真的很爱他。”

  “怎么说?”

  “否则以你的脾气,怎么肯让他拿个假包来耍?”

  郑滢沉默一会儿,说:“他有苦衷的。”老话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杨远韬背后的那个女人显然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一套管理丈夫的系统,“他老婆要定期查账的,她的理论是钱花多少都可以,不过要知道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他花几百块钱买个包,他老婆肯定会警觉。”

  “然后河东狮吼?”我心想,臭男人,“苦衷”你个大头鬼。

  “倒也不是,他说不想让他老婆无谓地难过。我想想也是,抢了人家的丈夫,好像是有点理亏。”

  有些女人恋爱起来会变得任性,比如我;而有些女人恋爱起来却会变得通情达理,比如郑滢。我觉得她不是突然变贤惠,就是爱昏头了。种种迹象表明,她属于后者。

  “换了我,就坚决不要那个假包。”我说。

  “程明浩可是好像连假的也没送给过你啊。”她明显地有点生气。

  “如果我想要,迟早有一天他会拿个真的来。”我不由针锋相对。

  .我们大眼瞪小眼,“噗哧”一声同时笑出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骂谁都可以,骂他就不可以。”郑滢摇摇头。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三月份吧。”

  “你为什么瞒我?怕我传你谣言吗?”

  “我跟他说好了,对外不公开,”她左右看看,压低一点声音,“这家公司里好些人认识他,万一别人知道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到底是对谁没有好处?你,还是他?”我不肯放过她。

  她看看我,然后转过头去看窗外的草坪,“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犯贱?”

  “有点,”我咽下最后一口汉堡,“世界上男人多了,没结婚的满地都是,你很喜欢向难度挑战吗?而且,女人的心比男人细,他老婆迟早会发现,到时候黄脸婆找上门来拿把水果刀顶着手腕跟你讨老公,你吃得消?”

  郑滢脸上露出一个有点无奈的微笑。

  “唉,那个甜甜圈你究竟喜欢他什么?”这一轮谈话在我和郑滢多年的交情里不下于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对于人类历史的意义——我第一次头头是道地跟她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恭恭敬敬地听她大小姐训话。我骤然觉得自己老成了许多,于是再接再厉,“有钱?好看?有地位?知道哄女人开心?还是车屁股上那个L?”我开始打手势以加重语气。

  她搭住我的手臂,换一种底气不足的声调,“知道了。老实告诉你,我已经跟他分手过三次了,不过没分掉。我想我大概真的爱上他了。”

  我瞠目结舌。数字是很有说服力的,郑滢从前的恋爱都是分手一次就够了。

  “你是爱他的钱还是爱他?”

  “我当然爱他的钱,”她做了坏事一样抬起眼睛看看我,声音低下去,“不过,也爱他。”

  “其实他这个人很好,不大多话,但很实在,下次你见到他就知道了。惟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心太软……他说他老婆身体一直不大好,怕她受不了打击,现在真的不想气她,想等这一段过去以后再慢慢跟她提离婚的事情,”随之又前后矛盾地加上一句,“其实我也还年轻,就谈谈恋爱也好啊,你想,要找个理想的恋爱对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不对?”

  我没得话说。这一次,郑滢是栽进去了。她大概是看那些谈情说爱的书走火入魔,难怪古人说女人不应该读书。

  又是两个星期,我的工作一点起色也没有,还是天天帮人家打杂印东西订会议室买咖啡,马克还是不给我好脸色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他。难道美国人也相信“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那一套?我找了一个机会婉转地向艾米讲了自己的处境,她笑笑,“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现在你只要好好向马克学东西就可以了。”我心里嘀咕,马克防贼一样防我,学什么学。

  过了一个月,艾米用一种酷毙的方式让我明白了她那句“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绝非画饼充饥:她把马克逼出了公司。

  表面现象是在公司服务十几年的马克突然辞职,内幕是艾米突然把马克叫去,提出要把他调去一个基层客户服务部门,马克一听就火冒三丈,客户服务又辛苦又死板,程序员都不愿意往那边调,何况以他的资历。美国人要起面子来也厉害,他试图联合部门里资深的同事联名上书,人家反而打小报告,三下两下,艾米借故把他训了一顿。他一气之下辞职。

  艾米送给马克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他没带走,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我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哪天我要是离开公司,一定不要像这样被两件衬衫打发走,我要部门里所有同事来为我送行。

  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我接手了马克那一间景色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和一大堆艰深晦涩的工作,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惟一的休闲是周末和程明浩去看旧金山湾边的码头。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们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直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

  那些码头历史悠久,像一排士兵,整整齐齐地驻守在旧金山湾边,尽职地输送着来往于旧金山和美国乃至世界各地的船只。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叫“巧克力天堂”。里面所有的商品都是巧克力,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金币、小动物、人像,甚至有巧克力做成的金门大桥。我喜欢一种包椰丝的黑巧克力,小小的,做成一朵朵玫瑰花的形状,可爱得简直让人不舍得下口。每次走过那里,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就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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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6:3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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