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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6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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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两把,而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程明浩质疑我随机定出来的规矩。

  “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照你的,抓两把。”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于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我们经常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画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头发,阳光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箔。

  那里有几条长凳,很旧了,铁支架上锈迹斑斑,木头座位上却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在阳光下暖暖的。坐在上面,听着一阵阵海浪声,时不时有海鸥“咕咕”叫着在身边掠过,头上,是永远湛蓝得几乎透明的天。

  这原本就是个哪里都可以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轻轻地摸我的头发,“你的头发真暖和。”

  “别老摸我的头,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

  “那你还老喜欢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有一次,一袋巧克力吃光,程明浩告诉我,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想了想,点点头,对他笑笑,“那很好。”然后低下头,加上一句,“不过,你要快点回来。”

  他又摸摸我的头发,“半年时间很快的。”

  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每天有好多船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下一个星期五,我在公司里碰见了杨远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他正好站在我的对面,胸前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杨远韬穿浅蓝衬衫、米色西裤,手臂抱胸夹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身材高大,脸颊偏瘦,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一点不像找了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发展婚外情的男人。

  可是他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做情妇;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丈夫,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他大概发现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郑滢一起去逛街,她背着那个仿的PRADA包,果然以假乱真,惟妙惟肖。

  我告诉郑滢我见过杨远韬了,她立刻起劲,“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他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他说‘我是郑滢的好朋友’吧。你们现在怎么样?”

  我问郑滢“你们现在怎么样”,她却告诉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关杨远韬太太的事情:杨太太两年前辞了工作,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来管理丈夫。杨远韬每年要去他们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好几次,她大概是有点怕“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加上听说男人回了国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国那边不动声色地收买眼线,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化妆品带去送人,非常慷慨,却没想到后院起火,问题偏偏出在自己身边。

  “她每个月都要核对老公的信用卡账单,细得很呢。”郑滢叹了口气,“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兰蔻化妆品给中国办公室那边最丑的一个秘书,杨远韬花一百块钱都要给个说法。”

  好一个厉害的女人。

  “她不是身体不好吗?怎么管起老公来还这么生龙活虎?”

  “人家是全职,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管,还能不面面俱到?”

  “那杨远韬岂不是很辛苦?”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女人,外加两个公司来回跑,难怪他老是皱着眉头。”

  “我不管,他的老婆他迟早自己摆平。”

  经过一家首饰店,郑滢拉我去看戒指。

  店里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问她:“两个女人看戒指,人家会不会当我们同性恋?”
“怕什么,美国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只管你有没有钱。”

  “你会自己花钱买戒指?”

  “才不会,我看看式样总可以吧?”

 
 
 
  郑滢看中了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刻得纯净无瑕,戴在她手上宝光四射。

  “怎么样?”她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我又想起杨远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你怎么这么会煞风景?”郑滢翻我一个白眼,“对了,等程明浩向你求婚,千万别把自己大甩卖,一定要他买个一克拉的。”

  我看了看价钱,吐吐舌头,“这么贵?他买不起的吧?”

  “买得起也要买,买不起也要买,”郑滢很干脆,“否则啊,就让他等着吧,等到买得起再娶你好了。女人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机会,一定不能随随便便。”

  我看着她笑笑,却不由走起神来。假如程明浩向我求婚,能拿个一克拉的钻戒来当然很好,没有的话,我大概也不会舍得说“等着吧”,万一,万一,他等着等着,又不想娶我了,那可怎么办呢?

  走出那家首饰店,郑滢去买香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喜欢香奈尔五号,而换了一种伊芙·圣罗兰公司出品的香水,叫“鸦片”。

  她把“鸦片”喷在试纸上让我闻。

  “一股老女人的味道。”我摇摇头,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外婆喜欢在房间里薰的檀香。

  “这是成熟女人的味道,神秘、温柔、性感。女人,就该是男人的鸦片。”

  “我怎么感觉好像成熟女人体味比较重,所以才需要这么多香料来盖。”

  她转个身,让那个PRADA背包对着我,“关璐,帮我把钱包拿出来,在第二个夹层里。”

  我拉开拉链,刚要去翻第二个夹层,突然,背包的带子断了。显然,上海华亭路卖的有些东西做得虽然逼真,却不是太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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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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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郑滢一起呆呆地看着那个断了一条带子的包。过了好一会,她慢慢地把那条没断的包带从肩上褪下来,拉着我走出商店大门,一直走到路边,才轻轻地说:“关璐,你的包借我用用吧。”

  我们蹲在地上,一起把郑滢包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小东西转移到我的背包里,她把那个倒空的PRADA包朝地上抖了几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将它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我们接着逛,郑滢照样有说有笑,但我看得出无论说还是笑,都有点勉强。

  最不该出现的东西往往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我们居然无意间撞上了旧金山的PRADA店,当然,是货真价实的那个。扑面而来,咄咄逼人。

  我正想拉郑滢走另外一条路,她已经看见招牌,脸上的笑容在一瞬间烟消云散,转过身,颓然地在一个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坐下,“我有点累了,想歇一会儿。”

  我买了两杯卡布基诺回来,郑滢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真不经用。”她那副样子像一只被人家踩了尾巴的小猫咪。

  “是我拉的时候太用力了。”

  “不关你的事,假的就是假的。”她对着装咖啡的纸杯喃喃地说。

  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光滑柔软。她为了杨远韬把卷发拉直,其实也是把自己心里最柔弱的一面展现给他,他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能力去珍惜。

  我的心里突然间升起一股无名之火——我彻底被那个混蛋,不,那只软软的、上面浇一层巧克力还撒着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激怒了:明明有老婆,还要在外面拈花惹草;退一万步讲,真的要拈要惹,就要有本事摆平;现在你拈了、惹了,又想投机取巧,什么东西?郑滢再聪明、再厉害、再有锋芒,她毕竟只有二十四岁,比起一个三十四岁,知道什么时候耍酷、什么时候卖乖、什么时候拿假包来哄哄人的男人,原本就低了一头。我回想起上次看见杨远韬时的样子就来气: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人家见了都认为他在思索怎么给公司赚钱,其实啊,我看他正在琢磨下次回国怎么去弄个仿造的Fendi来骗女人。

  半杯滚烫的咖啡喝下去,我越发热血沸腾,一把拉起郑滢,“跟我走。”

  “到哪儿去?”

  “你跟我来。”我一直把她拉到PRADA店门口,“进去挑一个吧!不就是腌菜缸里捞出来的尼龙包吗?又不是买不起。”

  “你说什么?”

  “我说我想买个PRADA包送给你,行不行?”我掏出钱包,拿出信用卡,“哼,不就是‘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吗?我也会,老实说,真的PRADA我还没见识过呢,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开开眼界!”

  
 郑滢瞪着我看了好半天,我朝她扬起眉毛,“走啊,我难得这么大方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瞪圆的眼睛慢慢拉细、拉细,最后抿成两条线,笑了起来,“你想做冤大头?”

  “反正没人查我的账。”

 
 
 
  她拉起我的手,“成全你,不过我们换个地方。”

  二十分钟后,我们坐在“圆桌”比萨饼店里分享一个三层饼料、外添一层起司的“豪华型”比萨饼。

  郑滢如同饿虎下山,左一块右一块,一个人吃掉三分之二。她“咕咚咕咚”灌下半听可乐,“假如刚才我跑进去挑个包,你真的会帮我付账吗?”

  “会。”

  “不心疼?”

  “废话,当然心疼。PRADA的包,够我挣一会儿的呢,估计光交的税就比我身上这个包还贵。”

  “你对我真好。”郑滢响亮地咂咂手指,很欣慰,“不过,我才不会要你买。”

  “我知道,以你的脾气,事后一定会还钱给我。其实呢,你真想要的话,我们可以合买一个轮流用。”

  “不要,这个包我绝对不会自己花钱买。”

  “为什么?”

  “有些东西,女人是不能自己买的,比如戒指和名牌包。”

  “那香水呢?”

  “香水可以,香水是用来勾引男人的。就像钓鱼,总要买鱼饵吧?可是,等鱼上了钩,就没有理由放着不动,自己跑到超市买生鱼片吃,对不对?香水是合理成本,而钻戒啊、名牌包啊,就是盈利,以小博大。这也就是刚才为什么我不让你做冤大头的原因,懂了吧?”

  我懂了,做冤大头也有性别歧视:我不幸生为女人,只有被宰一个比萨饼的资格。

  “你打算怎么办?”我有点担心。郑滢一肚子经纬,却找了个错误的对象。

  她的脸色沉下来,闷声不响又吃掉一块比萨饼,抹抹嘴角的油,“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他老婆生病死了。”

  “什么病?”

  “子宫癌。”

  “你真毒,又咒人家生不出孩子又咒人家死。”

  “我没有咒她,做梦梦见的,有什么办法。”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敢否认从来没这么想过?”

  “想有什么用?想想就能成真,我立刻去买***中它几百万。”说的也是,要是咒语真能实现,只怕我老早帮着郑滢一起咒了。“那个女人也算倒霉,什么坏事没做,被我恨得咬牙切齿,”她接着说,“所以说男人不是东西,你辛辛苦苦把他栽培好,他就去找比你年轻漂亮的女人;偏偏越不是东西的男人还越会讨人喜欢,让人一点办法都没有。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林少阳升级快,张其馨反而担心,树大招风,吹啊吹的,总有一天吹出问题来。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用‘鸦片’吗?”

  “想让自己显得成熟一点?”

  “因为他老婆用‘鸦片’,他自己又不喜欢用香水,衣服上一旦沾了别的味道很容易闻出来。我也用‘鸦片’,他老婆就不容易发现。”

  “哼,换了我,就把另外一种香水死命地往他衬衫上喷,等回家以后老婆跟他‘刺刀见红’,他总得有个交代吧。”我义愤填膺之下讲了一句后来差点后悔得自己打嘴的话。

  郑滢突然眼睛发亮,“我怎么就没想到?关璐,你的香奈尔五号借我用一用。”

  “干什么?”

  “往他衣服上喷啊,我要让他老婆感受到我的存在。”我的天。

  “派这个用场不用那么高级吧?”

  “就是要高级,我要让那个女人明白我也是有档次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后来,我那瓶香奈尔五号果然为这个馊主意付出了惨痛代价。

  走出比萨饼店的时候,郑滢说,“以后你来‘老朋友’的时候不要摸我的头,晦气。”

  “瞎说八道。你哪个庙里听来的?”

  “上中学的时候我爸炒股票,开始做得很好,有一次我来‘老朋友’,无意当中碰了他的脑袋,后来他就开始赔。我妈骂了我好几年。”

  “那是你爸水平臭。”我哭笑不得。

  “其实我也不太信,不过最近实在太倒霉,经不起再折腾了。”

  “好,我帮你消灾,”我笑着拉她到路边的一棵树上摸了两下,“程明浩教我的,他说很灵。”

  郑滢说到做到,趁杨远韬不注意时把香奈尔五号喷到他的衬衫和西装上,严阵以待等他太太发作。结果,好几天过去,一点敌情也没有。她终于忍不住问杨远韬他老婆最近有没有说什么,答案是否定的。原以为会“刺刀见红”,结果对方却连刀都没亮出来。香奈尔五号这个香水品牌刚出来的时候,有人曾用“一个响亮的巴掌”来形容它何等沁人心脾、令人难忘,现在,郑滢这一个巴掌甩得响亮,却结结实实打在了棉花上,毫无反应,着实令人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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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62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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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是喷得不够量?”

  “什么呀,你是没闻见,简直香飘万里。”

  “或者他回家之前换过衣服了?听说现在有些男人狡猾得很,办公室里专门放一套备用的衣服呢。”

 
 
 
  “应该也不会吧?他对女人的香水不那么敏感,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和他老婆用的是一个牌子。我看,要不是他老婆鼻子有问题,就是涵养功夫特别好。”

  “肯定是后者,自己用香水的女人不可能鼻子不好吧?这种不动声色的女人最厉害了,让男人想同她翻脸都没得借口。”我突然对杨太太好奇起来,原本以为她是只一触即发的“河东狮”,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学学人家吧。要是哪天程明浩身上沾一点香水味,你老早一哭二闹三上吊了。”郑滢无精打采地说。

  “他身上只会有酒精味,才不会有香水味。郑滢,算了吧,这种有家庭的男人麻烦一大堆。你有时间精力跟他老婆斗,在周围抓一把男人,总归拣得出个把像样的,等拣出来再慢慢调教好了。”

  “不行,”她又抬起头来,“他明明爱的是我,跟他老婆之间现在充其量只是‘情义’,凭什么要我让步?”讲得理直气壮。

  回想起来,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或多或少都相信过所谓“爱情”,真的可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这是他背着老婆私开的一个账户,每个月存一点,积下的钱给我买的。你看,这张是三月份的,说明他认识我不久就开始偷偷存钱了。他说,他一直想给我买一份像样的礼物,那次回国带个假包回来,其实自己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这回本来想买条项链给我,看见我包坏了,就索性帮我买个新的。”她一脸骄傲。我翻着那些银行对账单,都是几十块几十块一存的,倒也称得上用心良苦,觉得啼笑皆非——一个年薪六位数的男人需要耍这种把戏帮自己的女朋友买一个包,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与郑滢相比,我的爱情平静得多。我把穿着淡蓝色套鞋的非洲紫罗兰搬回来养,白天去上班前,我把百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非洲紫罗兰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的植物;晚上下班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肥。一段时间下来,它看上去更精神了。

  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挑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人也有“植物属性”,我大概属非洲紫罗兰。

  二十四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老”了。上班时间长了就眼睛痛、腰背酸、皮肤发干,偶尔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补一觉,否则一定无精打采。

  我原以为这些症状是我独有的,问了郑滢,她也恨得咬牙切齿,“女人老起来ABS也刹不住。”

  “你比较幸福,有程明浩帮你捏肩膀。”杨远韬出差了,过两个月才能回来,她很羡慕这一点。

  “也不能随时捏,再说,他过几个月就到西雅图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他说那里条件好,镀层金,将来容易找工作。”

  “等他找到工作,你就嫁给他吧,女人最好在二十五岁之前嫁出去。”

  “谁说我想嫁给他?”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

  “好,你不想嫁给他。你只不过找工作的时候就在为生孩子做准备而已,”她白我一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种高科技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不适合女人干。”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女人干,女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公,然后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男人还觉得你温柔贤惠,又舒服又讨好,”她讲得眉飞色舞,突然脸色一转,“不过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公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惟恐天下太平,这种女人,换我是男人我也不要。”自从和杨远韬好了之后,郑滢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她感到心酸。做人情妇,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三围赶得上超级名模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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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6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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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转眼,她的脸上又云开雾散,“杨远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你和张其馨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他也不用装不认识了。”我看得出郑滢很开心,杨远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他的诚意。如果说郑滢已经打定主意来个“八年抗战”,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几星期后,郑滢果然约我和张其馨吃晚饭,地点在北滩一家餐馆,她说:“这家的提拉米苏很好。”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裙子,稍微化了点妆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甜点菜单研究那种叫做“提拉米苏”的蛋糕。郑滢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朗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撒上巧克力粉,相当费工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朗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少”,画龙点睛,全靠做蛋糕师傅的功夫。

  过了一会儿,郑滢来了,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色无袖窄裙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不知是不是由于又开始吃避孕药的关系,我觉得她的身材越来越引人犯罪了;一头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着她的步子轻轻舞动;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脸色晶莹匀净。无论在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眼里,她都算得上一个大美女。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飞扬了。郑滢远远地看见我,微笑着轻轻挥了一下手里的小包,款款走过来,我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桌子上向她投去的目光,成分比较复杂,但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色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来自男人,后者来自女人。

  郑滢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杨远韬说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我说:“不着急,反正张其馨也还没来。”

  十分钟以后,张其馨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桃的面包,一边聊天。张其馨这个学期拿到了硕士学位,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读博士,出来工作,虽然导师一再挽留,说只要她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她拿博士学位。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个博士学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读书已经读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张其馨在一家化学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郑滢同日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女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她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林少阳只有硕士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说不上哪里“不大好”,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看上去,张其馨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杨远韬还是没有现身。

  郑滢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精心画过的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娇艳欲滴的嘴唇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郑滢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那应该就是杨远韬了。

  对方在说话,郑滢脸上的表情像旧金山湾上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好,那就这样”。

  她把手机放进提包,“啪”的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他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怎么了?”我和张其馨异口同声地问。

  “他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郑滢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样子,又不好多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到提拉米苏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郑滢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我相信她嘴里的“我”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酒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酒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朗姆酒,立刻就不一样了。”

  郑滢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惟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他,立刻就不一样了。

   付账的时候,我和张其馨提出AA制,郑滢却坚持由她结账,“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张其馨打电话叫林少阳来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郑滢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郑滢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我拗不过她,于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玛格丽塔。郑滢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

  “是不是他老婆不许他出来?”我决定开门见山。

  她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他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坐着他老婆从前的一个同事,他说那个女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男人,被某个八婆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他老婆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他心虚,”郑滢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她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玛格丽塔喝完,郑滢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她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她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没听说过吗?”她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窝上,她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擤擤鼻涕,“什么东西,王八蛋。”

  “郑滢,跟他分手吧。”我看着她这个样子,很难过,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郑滢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然后接着喝。

  “郑滢,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婆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他老婆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男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他又会喜新厌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在美国离婚很花钱,他老婆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男人啊……”我开始振振有词地骂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开卷有益”这句话不假。

  郑滢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程……程明浩已经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喜欢他吗?”

  “他没有老婆。”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男人,你就爱他,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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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她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色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突然意识到,如果把杨远韬换成程明浩,如果把郑滢换成关璐,我十有八九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郑滢得意洋洋,“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她又拿过一个杯子倒半杯酒,递给我,“喝!”一仰头先把自己杯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他老婆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是不是很阴损?”

  “阴损什么?”我的心突然被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感充满,开始和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然后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烧进喉咙,酒精“噌”地腾上脑门,呛得一个劲咳嗽。

  郑滢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哎呀,你……你***真不像个男人。”

  半小时后,郑滢趴在桌上说胡话,还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我想拉她起来,却拉不动,她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我们吹口哨,我害怕起来,拿出郑滢的手机给程明浩打电话叫他来。

  二十分钟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郑滢可能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拳打脚踢,嘴里还唱着“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程明浩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她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郑滢的高跟鞋脱下来,免得那两个筷子一样细的鞋跟踩到他脚上。

《爱如潮水》的歌词美则美矣,和现实却有一定距离。现实中,一个买醉的女人,实在谈不上仪态万方;而那个“别的男人”半皱着眉头,打不还手,好像也并没有见识到什么“妩媚”。

  不知是不是由于那番挣扎,郑滢刚在车后座上坐稳,就“哇”的一声,一箭双雕地把程明浩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吐了个稀里哗啦。

 
 
 
  吐完以后,天下太平,郑滢乖乖伏在我肩膀上。我捏着鼻子,尽量不去看胸前衣服上那一大片散着酒气的污秽,一边轻轻地拍她的背,生来第一次感到自己有点“伟岸”。

  我们把郑滢“搬”回我家,让她躺下,我又去拿个脸盆放在床头防止她可能再吐。她嘟囔两句,沉沉睡过去。

  我把弄脏的裙子脱下来泡在盆里,换上T恤和睡裤,从冰箱里给程明浩拿了一罐可乐,“今天谢谢你了。”

  “她怎么了?”程明浩坐在客厅沙发上,拉开可乐喝了两口,问我。

  “男朋友。”

  “吵架了?”

  “也不是,她男朋友有老婆,今天本来要请我们吃饭的,结果又没来,真不是东西。”

  程明浩笑了,“难怪她刚才把我当仇人一样。”

  “她现在恨一切雄性动物。”我歪着头靠在他身上,他闻到我身上的酒味,皱起眉头,“你也喝酒了?”

  “就半杯威士忌,陪她喝的,辣死了,一点也不好喝。”

  “以后晚上不要到那种地方去,女孩子在那里很危险。”他再重重地加上一句,“还有,不许喝酒。”

  我点点头,“知道了。不好意思,把你的车弄脏了。”我感到过意不去,因为男生大多把车当宝贝。

  “反正也是旧车。”

  我叫程明浩留下来陪我。我们打开CD机听张信哲的歌,是那首杀伤力很强的《让我忘记你的脸》。张信哲一遍遍地唱:

  不看见

  但愿从此忘了往事

  而拥有明天

  不能再好像从前

  以为你会出现

  在转眼之间

  不看见

  决定好好安排自己

  去面对明天

  不能再轻信诺言

  什么海誓山盟

  直到永远

  爱情好似云烟

  我笑起来,“张信哲唱来唱去都是女人辜负了他,可怜巴巴,其实生活中都是男人辜负女人。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那么红,女人总被辜负,一看见男人倒霉就觉得很爽。”

  我对程明浩说:“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

  “你电子邮箱的密码,”我盯着他的眼睛,“我只是偶尔打开看看,不会删你的东西,当然也不会去回人家写给你的信。我只是要……看看。”

  程明浩微笑着望了我几秒钟,一声不响地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把我的左手摊开,在掌心上写下“gl761118”。

  “是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生日,”他对我微微一笑,“你挑了个吉利的日子出生。”

  “我妈说我的预产期是11月15号,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推迟了整整三天。等生下来,头发和手指甲都老长了呢。”我也笑了。

  他把我的左手握成拳头,“人的心脏和拳头差不多大,所以,你的心脏就是这么大。”

  “这么一点点?”我有点诧异,“太小了吧?”

  “那是心脏,又不是垒球。”

  我叫他把手也握成拳头,放在我的拳头旁边,“你的心脏就要比我的大。”

  “我比你高。”

  他把我的拳头放到唇边亲了一下,然后把它握在自己手心。那一刻,他的心包容着我的心;我的心里,写着开启他电子邮箱的密码;而那个密码,是我的名字加生日。我的心里浮上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房间里,我最好的朋友刚刚在情场上中了飞弹,丢盔卸甲,恨死天下男人;我却在这里卿卿我我,而且觉得爱情很甜蜜。

  我们拉着手漫无边际地聊天,从张信哲的情歌到美国的流行音乐,从西雅图那家研究所到我们公司里的鸡零狗碎,从郑滢的本田车到杨远韬开的凌志。

  “你喜欢什么车?”

  “丰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去买一辆。”

  “为什么?”

  “结实、耐用,哪里都可以开。”

  “你想开到哪里去?”

  “比如去爬山什么的,如果要搬家的话,也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子里。”

  “我还是喜欢轿车,像我的丰田佳美。”我伸个懒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

  我们本来说好聊一个晚上,可是没多久我便迷迷糊糊,脑子里最后一个印象是程明浩去拿了一条毯子把我裹起来,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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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程明浩跟我去把我的车开回来,然后他就走了。

  郑滢终于酒醒,喝完一大杯浓茶,一边揉太阳穴,一边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我,“昨天我怎么回来的?”

  “我和程明浩一起把你弄回来的。”

 
 
 
  “我都说了些什么?”

  “你叽里咕噜,我们没听清楚,”我决定不告诉郑滢她发酒疯的样子,“不过,你把他车后座吐得稀里哗啦,他现在大概在搞卫生呢。”

  “噢,对不起,你代我向他道歉,真不好意思。”郑滢突然客气起来,让我听了浑身不自在。我问她:“你不要紧吧?”

  她摇摇头,翻身睡去。

  快中午,她的手机响个不停,那个没种而皮厚的男人说想来看她,郑滢劈头把他臭骂一顿,扭捏半天,却还是把地址告诉了他。然后她起来洗脸刷牙梳头,拿冷毛巾把肿起的眼皮勉勉强强捂下去,扑上一点粉底,又躺到床上去。

  杨远韬来了。我出去买菜,拎了大包小袋回来,满以为他应该已经把郑滢哄好,至少哄得差不多,结果却毫无进展:郑滢还赖在床上一言不发,没有起来的意思。走进浴室,我吓了一跳,杨某人蹲在地上,很卖力地洗盆里的脏裙子,身上系着我那条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神情肃穆得像瞻仰陵园。他听见我的脚步声,抬起头来,挤出一个有点尴尬的微笑,随后认出了我,笑得加倍尴尬。

  “我叫关璐,郑滢的朋友,跟她一个公司。”我干巴巴地自我介绍。杨远韬习惯性地伸出手来,发现上面满是肥皂泡,便又收了回去,“你好,我叫杨远韬。”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时髦的话说叫做有“磁性”,配上宽肩阔背、浓眉大眼,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以把方圆若干米甚至若干里之内的“雌性”统统化成铁钉。

  “我认识你。”

  他有点讨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记得,上次在公司里见过你。”他那副样子让我想到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稻草。我猜,郑滢刚才大概把他骂得够戗。

  我到房间里看看郑滢,她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杨远韬:“她怎么了?”

  “她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他堂而皇之地把自己留了下来。

  我看他往裙子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终于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觉得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条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他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他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上面都是她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很奇怪,简直有点荒唐:在公司里,我都不够资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质问他。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尽管菜做出来后,我并没发现有太大了不起。但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是一个做错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忽然明白了郑滢何以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斩钉截铁、呼风唤雨的男人,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下一个周末,杨远韬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的意思。他专门下厨,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他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离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不是“解决问题”,也不是“想想办法”,而是干净利落、咯嘣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加上第一声的“婚”,什么人都一听就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得,不仅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却也被称为“血战”: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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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好,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我在艰涩无味如过期牛肉干的工作里挣扎两个多月之后,终于看到了一点牛排的影子:艾米有一个短期项目,是针对一个大客户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但意义不小,艾米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干。她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的,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Chris几乎一起举手。

  Chris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奶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的风范,而且永远打扮得一丝不苟,烫得笔挺的保罗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色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以及在漫长的会议终于结束前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问题了”的时候举手说“我还有个想法”,仿佛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Chris在工作上以“积极主动”著称,任务一下来,他立刻找我开会,说有一些“想法”要和我探讨。我中计而去,结果他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为了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没几天,他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板摇尾巴,等我发现,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弄得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下班后,和Chris又开了两个小时斗智斗勇的会,我给程明浩打电话想找他一起出去吃饭。他说他已经吃过了,我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改论文。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索性跑去找程明浩,想让他帮我煮碗面条吃。程明浩煮的面条很好吃。

  在他楼下,一辆车正好开出去,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张其馨的车:深蓝色的三菱,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她在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程明浩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面。”

  我看见客厅茶几上面有两个茶杯,杯子里的茶喝掉一半,还在微微冒热气。

  我问他:“你的室友呢?”

  “去芝加哥开会了。”

  “刚才有人来过吗?”

  “没有。”

  “你在干什么?”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声音。

  “改论文。”

  我终于忍不住,“那么那个茶杯是谁的?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喝两杯茶。”

  他回头看看,脸色有点发白,低下头,把手插到裤袋里,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刚才张其馨来过,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要找人说话为什么不找我和郑滢,要来找你?”

  “她说有些事情想听听男人的看法,”程明浩把手抽出来,交握在一起,“我们就是聊了聊天,没别的。”

  “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

  “比如她问我男人为什么明明有女朋友还喜欢去会女网友,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也不太喜欢上网,就是这样,没有别的。”他急急地分辩。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过来,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在‘改论文’?”我盯着他的眼睛逼问。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泪慢慢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淌,“你刚才说谎的时候,我一点都没听出来,我真的一点都没听出来。程明浩,你怎么学会说谎了呢?”

  他想来拉我的手,我躲到一边,“我肚子饿了,麻烦你帮我煮碗面吃,多放点辣,好吗?”
 他马上去煮面条,煮到一半他来问我:“你要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

  我说:“越硬越好。”

  其实,无论是面条还是心,都应该硬一点才好。

 
 
 
  那碗面吃得我眼泪不停地流:大概他放了很多辣,大概,我心里很难过。

  让我难过的,其实并不全是张其馨来找程明浩,而是程明浩居然对我说谎——当着她的面对我说谎。而且,他说谎的口气和说“璐璐,我爱你”的时候是一样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他说谎的啊。我不会骗他,所以想不到他来骗我。

  吃完面,我用纸巾擦擦眼睛,然后擦擦嘴,把筷子和碗递还给他,“谢谢,很好吃,我走了。”

  他拉住我,“璐璐,你听我解释,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怕你知道了会胡思乱想。”

  “我不胡思乱想,可以走了吧?”

  “璐璐。”他不放我走,固执地看着我,好像要用眼光把我钉在原地,却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问题突然从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蹦起,猝不及防地从嘴里溜出去,“你和她上过床,对不对?”问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定定地看着我,逐渐换了一种矛盾而痛苦的眼神,最后点点头。

  我很多次想过这个问题,等真的得到了答案,反应却没有想像的那么激烈,好比一场战争,当时再惊心动魄,等结束之后凭吊遗址,只剩下“俱往矣”的苍凉。我只是牢牢地抓着他的袖管,左右牵动,“难怪你会为了她骗我,而且,眼皮也不眨一下。”

  过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算了。”然后我放开他,跑到门边去扭锁。这间屋子闷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要出去。门开到一半,我突然意识到这一步要是跨出去,前面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我很怕自己这一步跨出去,一切就都结束了。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绝望。

  我反手又关上门,无可奈何地顺着门框蹲坐下去,把头埋在膝盖上,“程明浩,你,你让我以后还怎么相信你呢?”

  我一遍遍重复那句话。突然,我被他一把拉起来抱进怀里。他的声音有点哑,“璐璐,不要这样,你可以相信我的,真的,可以的……”

  我皱着眉一个劲摇头,“我不要再相信你了……”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唇已经被他用嘴唇堵住。他用力吻我,好像受了委屈的是他而不是我,我想推开他,可是手被他抓得牢牢的,一点也不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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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他的吻落在我额头上、鬓角上、眼睛上、鼻尖上、脸颊上、脖子上,最后回到嘴唇上,这一回,却温柔了许多,好像秋日的风揉擦过地上金黄的落叶,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他的脖子开始回应。他大概感觉到了,更加热烈地吻我。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璐璐,对不起”,这句话却让我生气起来:说“对不起”就表示他做了不对的事,我不要他做错事再说“对不起”,那样,不管吃了什么亏,到头来我总会原谅他。我不要他伤害我,爱,不应该用道歉来弥补。

  顷刻间,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不已的决定:我要跟他上床,这样,他以后就会最最爱我了。这个念头仔细想并不合逻辑,但在当时却像一道闪电深深刻进脑海,天经地义。

  我悄悄解开衬衣的一颗纽扣,拉着他的手慢慢伸进去,一直到他的手就贴在我的胸口上。

  他的手颤抖了一下,“璐璐。”

  “说你爱我。”

  “我爱你。”

  “那就好。”我把自己更紧地融进他的怀抱,加倍温柔地吻他。

  他的手在我身上慢慢游走,呼吸也急促起来,一阵阵微妙的颤栗通过神经末梢使我感到眩晕。终于,他把我抱起来,放到房间里的床上。

  有足够的小说把所谓的“第一次”形容得花好稻好、妙不可言;也有足够的生理卫生教材谆谆教诲说“第一次”往往并不尽如人意。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这种类似赌气的情形之下。醒来之后,脑子里翻江倒海的不是甜蜜、不是幸福、不是生气、不是后悔、不是忧郁,却是淡淡的、笼罩着一点悲伤的茫然。

  我看着程明浩沉睡的脸,他的脸在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好看,眉心却微微皱着。这一点,上次在停车场我就发现了。不知为什么,程明浩内心里的那个孩子好像总是皱着眉头。现在,他已经拥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皱眉头呢?难道,他也和我一样觉得茫然?

  我几乎想立刻把他摇醒问问他究竟在想什么。这时,一个更实际也更重要的问题浮了上来:刚才,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我怀孕了怎么办?

  我吓了一大跳,一看表,已经六点多钟,立即穿好衣服开车去郑滢家。她披了件睡袍睡眼惺忪地放我进门,我一把抓住她,“我现在是安全期吗?”

 她瞪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精神振奋起来,“明白了,干柴烈火。”

  “不要拿我开心了,现在要不要紧?”

  她瞄一眼日历,“不好意思,你现在中奖几率很高。假如程明浩运气好,估计过两个月我就要陪你去买早孕试纸了。”

 
 
 
  “那怎么办?”我哭丧着脸坐到椅子上。

  “天无绝人之路,”郑滢慢条斯理地从冰箱里拿出一个浅蓝色的小纸盒,打开,里面是一颗白色的小药丸,“吃了吧,这是事后避孕药。”

  她倒了杯牛奶,看着我把药片吃下去,说:“以后小心点。”

  我说:“没有以后了,除非我跟他结婚。”

  “喂,你不会像电影里那样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逼他对你负责吧?”

  “我才没那么无聊,我要他心甘情愿跟我结婚。”

  “这就对了,男人最怕女人那样逼婚。不过话说回来,女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我建议你去找个医生开点药备着。”

  “你的妇科主治医生怎么样?”

  “还可以,不过我估计你不会喜欢,他是男的。”

  “你找个男人看妇科?”

  “女医生都被人家抢光了嘛。不过我倒无所谓,我妈生我的时候,接生的就是个男医生,也就是说,我一生下来就上上下下被男人摸了个遍。”

  郑滢从墙上拿下一张名片递给我,“就是他。”名片上的英文旁边用黑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着“郑广和”三个字。

  “你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就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从一堆男医生里把他挑出来的,要摸,也要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忍不住笑起来,“名字起得不错,是不是你每次去看病都有酸梅汤喝?”

  “说起名字,他的自我介绍才好玩呢,‘我叫郑广和,就是郑和当中加上一个广字’。”

  “这有什么好玩的?”

  “郑和不是三保太监吗?噢,假如你是个男人,姓李,你会说‘我姓李,李莲英的李’吗?我跟人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可从来都说‘我姓郑,郑成功的郑’。”她扬扬眉毛,“要不要?”

  我把名片还给她,摇摇头,“我还是想找个女医生。”

  “就知道你这副样子。我提醒你,这一带看妇科的女医生很难找。”

  “我总觉得男人当妇科医生有点奇怪,又看又摸,假如碰到一个女人身材火爆,比如说你,起了自然反应怎么办?算不算性骚扰?”

  “这个我倒从来没想过,”郑滢对这个问题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应该说很有可能呢,因为男人的生理反应是不受大脑控制的。可是,既然不受大脑控制,好像也就不应该算是骚扰。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女人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谁叫她长得风骚让医生都想入非非了呢。嗯,下次我要注意一下,看郑广和有没有什么自然反应。关璐,我发现你的确成熟了,问的问题水平都高出一个档次。”

  “胡说八道。”我被她夸得啼笑皆非。

  “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地方你挑。”

  “干什么?”

  “庆祝你长大成人。”

  中饭吃到一半,我觉得脑门发热,身上发痒,随后郑滢叫起来,“你的脸……”

  我对着化妆盒的小镜子一看,脸上不知何时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色斑点和肿块,我卷起袖子,手臂上也有同样的斑点和肿块,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郑滢立刻陪我去看医生,结论是“严重过敏”,最可能的过敏源是我今天早上吃的避孕药。

  郑滢觉得对不起我,“早知你这么麻烦,就不随随便便给你吃药了。不过,我自己吃那种药真的一点事也没有啊。”

  我只顾愁眉苦脸看着自己快肿成半个猪头的脸,“这下怎么办?”脸上和身上的红斑和块块已经“农村包围城市”,奇痒无比,惨不忍睹。

  我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吃了抗过敏药,躺到床上昏昏沉沉睡了一下午。如果说昨天晚上是一场赌气,那么,现在我正在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受到惩罚。

  傍晚,有人按门铃,按了好几次,我没去开门,因为我想那大概是程明浩,我不要他看见我现在的样子。我的脸自己看了都怕,不要说别人。

  到晚上,换成了电话铃一遍一遍地响,直到我终于拿起话筒来。

  程明浩在电话那头很着急地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镇定一点,“我在睡觉。”

  “是这样,”他的声音平缓下来,顿了一下,又问:“璐璐,你,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舒服?”

  “没有,”我脸上热起来,加倍的痒。我一边用手掌揉脸一边对着话筒说:“我很好,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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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看看你。”

  “不要不要,”我叫起来,“你不要来。”

  “我一会儿就走。”

 
 
 
  “也不要,我……我现在不想见你,实在不想,所以我求求你不要来!”我着急了,声音提高好几度。

  “你还在生我的气?”

  “我不生你的气了,不过我也不想见你,我现在要睡觉,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就这样吧。”我几乎要哀求他。

  “璐璐,”他的声音无比柔和,“以后我再也不对你说谎了。再也不了。”

  “嗯,那好。”大概是抗过敏药的作用,我的眼皮涩得张不开,头好像有千斤重,“那就这样吧。”

  我挂上电话,马上又钻回被子里呼呼睡去。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脸上、身上不再那么痒,大部分的肿块已经平下去,红斑也不太明显了。我往脸上刷一层粉底,修葺一番,上班去。

  在一个漫长的红灯下,昨天清晨的茫然心绪又冲上脑门:程明浩现在在想什么?除了不说谎,他还能对我做出什么承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从谁开始,大家都说要把“性”和“爱”分开,不管是否真的潇洒,至少要学着去潇洒,我想我也不例外。可是,从心底里,还是忍不住质疑:没有足够的“爱”,“性”又有多少分量?我试图用“性”来证实“爱”,也这么做了,却只证实一点:我对避孕药过敏。实在令人沮丧。

  再见到程明浩的时候,我努力装得泰然自若,他好像也心照不宣,总之,我们都绝口不提前一天发生的事情。两人独处的时候,我总有点担心他会再提出要求,因为那样的话,我就不得不跟他探讨“采取措施”这个尴尬的话题,可是,他没有再提出过,只是对我更加体贴。

  有一本书上说,女人要是和男人发生了关系,身体里会分泌出一种物质,让她对那个男人产生依恋的情绪。以前觉得这种说法耸人听闻,现在看来却不无道理,在那场闹剧一样的“初夜”之后,我发现自己好像的确更加依恋程明浩。同一本书上也说,男人往往把已经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当成自己的“占领区”而失去兴趣。我希望那个作者在胡说八道。

  那年过生日,程明浩送给我一台小小的、银灰色的手机,每月有一千分钟通话时间,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设成我手机上的第一个快捷键,“这样的话,你就可以随时找我了。”我说:“我可不一定有空找你。”心里却很感动。

  二年十二月,程明浩去了西雅图。他把两个箱子塞进道奇车的后备箱,搓搓手,微笑着说:“璐璐,好好照顾自己。”我看着他脸上阳光般的笑容,拉住他的衣袖,“你不许扔下我不管。”

  “不会的。”他抚摩着我的头发。

  我伸出手去,又要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想起自己正好来“老朋友”,郑滢说过这时候摸人家的头是晦气的,立刻又把手缩了回来。

  他看看我,“怎么变乖了?”他已经习惯我把他的头发弄成一窝乱草。

  我嘻嘻一笑,“没什么,今天饶了你。”

  那个月,我拿到了计算机硕士学位,成了公司里一名正式员工。

  我把希望寄托在和Chris合作的项目上头,我想,把这个项目做好,有了一点根基,下次便可以做更加重要的项目;几个项目一下来,就有了吹牛的资本,到时候,要升级或者跳槽,都比较容易了。

  郑滢向我感叹,“我们其实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人家前几年毕业的,靠着公司股票上市,好多已经成了百万富翁呢。”

  我说:“现在这样也不错啊,只要肯花工夫,总有出头之日的。”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那句“只要肯花工夫,总有出头之日”的话说得过于乐观了。

  和Chris的合作项目进行到一大半时,我们去约客户服务部门一位负责人开会,核对我们对产品做的修正是否符合要求。

  会议进行得很顺利,眼看要皆大欢喜地结束,那个人突然提出要我们把某个新增的产品功能改动一下,因为客户曾提过好几次类似的要求。那个功能正好是我做的,我觉得他提出的改动并不算难,而且听上去很有道理,就照样修改了,也没放在心上。

  谁知正式展示的时候,出乎意料,客户对那个产品功能的改动大有意见,气氛尴尬起来。客户服务部门主管首先沉不住气,问:“谁做的决定?”言下之意是“我不知情”,艾米立即附和,表示“我也不知情”,那个混蛋的负责人竟然马上转过头来问我:“为什么这样改动?”我被他问得目瞪口呆,脱口而出:“是你提出的呀!”结果他巧舌如簧赖个一干二净,说我理解错误。我转过头去求援地看着Chris,因为那天开会他也在场,我希望他能够出来说句公道话,但Chris眼睛盯着天花板装没看见,从头到尾一言不发,气得我简直想把手里的可乐浇到他喷满发胶的脑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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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7:37: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69楼
魑魅魍魉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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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公司工作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经验:你在电视上、报纸上、杂志上看到自己公司天方夜谭般的标语、广告,自豪感油然而生,觉得“我们真是很厉害”。然而,当你在钢筋混凝土大楼某间会议室里被人三拳两脚揍到角落里踩成一张相片,才发现,无情下手、作壁上观的,也是一群“我们”。

  散会后,艾米没有骂我,只是说“以后凡是他们提的要求,一律保留书面凭证”,然后 
 
 
一字一顿地说:“记住了,学会保护自己,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分钱也不值。”我明白了,她心里很清楚这件事上谁是无赖,或许大家都清楚,只是他们需要一个人承担责任,算我倒霉,撞了枪眼。

  回家的路上塞车,我在庞大的车流里回味艾米那句“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一分钱也不值”,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然后莫名其妙想起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既然人嘴里说出来的话不值钱,女人为什么还那么相信男人的承诺?

  一月份,我终于找到了一位女妇科医生,她说我的身体既然会对一种避孕药过敏,就不能排除对其他避孕药过敏的可能性。她说可以给我再开一点试试,我想起过敏时的可怕样子就起鸡皮疙瘩,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有人说,看一个男人是否真正爱你,就看他会不会让你吃避孕药。假如真是这样,那么,我的身体已经宣告,我必须嫁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因为他必须天长日久忍受我不能吃避孕药这样一个事实。

  我的医生还接收新病人,于是我问郑滢她想不想转过来,郑滢说:“算了,我还是照顾本家的生意吧。”

  “对了,关璐,上次那个问题,我问过郑广和了。”

  “哪个问题?”

  “就是男医生碰到女病人起自然反应那个问题呀。郑广和的答案是‘男医生从业时,首先是医生,然后才是男人’。假惺惺。”

  “你拿那个去问他?他还回答你?”我觉得不可思议,“当心他反过来告你性骚扰。”

  “怕什么,我又不是在他办公室里问的。你猜怎么样,原来我们去同一家健身房,上星期六我在那里碰到他,正好他脱光了要往游泳池里跳,我都差点没认出他来。”

  “怎么样?有没有六块腹肌?”

  “像只剥光的田鸡,”郑滢半眯起眼睛,“不过肩背肌肉倒还过得去,大腿其实也不错,比我原来想像的要性感一点。”

  “然后呢?”

  “然后我们各游各的,等到吃饭,那旁边就一家餐馆,我正好跟他搭一张桌子,没什么话说,就顺便问他那个问题。他居然脸都红了。”

  “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么皮厚。你们还说了些什么?”

  “差不多都是他在说,这个人大概出了医院妇科就不知道该怎么跟女人说话,翻来覆去那家健身房怎么好,设施怎么齐备,年费怎么合理,他怎么每周都去,啰嗦死了,难怪三十二岁都没结婚。”

  “他告诉你他三十二岁?”

  “他还告诉我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谈了很久,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手。我看不是性格不合,是觉得他太无聊。”

  “这个男人对你有意思!他跟你讲健身房是希望你知道他体健貌端,跟你讲没结婚是希望你知道他名草没主,跟你讲女朋友是希望你知道他不是同性恋,”我兴致勃勃地分析,“很有可能他帮你做检查时就已经春心萌动。”

  “那他也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有男朋友。否则他开给我的那些药是吃来杀蛔虫的吗?”说的也是,估计杨远韬都未必知道郑滢吃哪个牌子的药。

  “他婚离得怎么样了?”

  “哪有那么快,他说要盘算盘算怎样尽量减少损失,我看是又开始心疼钱了。我不管,反正我告诉过他,我会嫁给二二年第一个向我求婚的男人。一年的时间,总够了吧。”

  “万一到时候他离不掉,你怎么办?”

  “到了那个时候再说,我现在总得先给他点压力。就像我们定工作计划,管它完得成完不成,先要写得像那么回事。”

  一个月后,Chris和我的合作项目结束,他凭借其中的出色表现升了一级。Chris慷慨地请全部门吃了一顿饭,然后向艾米提出要求和我调换办公室,理由是他现在高我一级,按级别,应该拥有一间转角办公室。

  那个星期五下午,我用会议室的转椅把自己的东西一样一样推到Chris那间其实差不多大小、只是窗户小一点的办公室,第一次体会到所谓“力争上游”最现实的意义。一扇稍微大一点的窗户,在特定的环境下,代表了许多、许多。

  回想起来,虽然刚工作时傻乎乎一心求成又没找对门路,受了委屈也不知如何应付,那一段时间却还是很值得怀念。当时,公司好像很有钱,动辄找名目组织活动:新项目要开始了,庆祝一下,找个地方吃海鲜;达到了里程目标,庆祝一下,全部门去看球赛;夏天到了,庆祝一下,海边烧烤,公司报销一切费用外加汽油;秋天到了,庆祝一下,去葡萄酒园品酒,品完每人带一瓶回家;项目结束了,而且居然还提前了两天,了不起,每人一张礼品卡;圣诞节吗,废话,一年一度,不好好开个酒会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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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6/12/22 17:40: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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