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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闻
本帖属于: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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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
[讨论]武汉景区规定男女“混帐”惹争议
楼主
流水无声
发帖:178
等级:点苍傲雪
积分:230
注册:2006/5/31
近日,武汉市一风景区推出“消暑夜游”活动,其中,户外帐篷野营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同一个帐篷里,均要男女搭配。此“混帐”规定引起争议,不少网民在网上发帖对此进行抨击。木兰天池方面解释,这种露营方式在户外圈子里叫“混帐”。因为露营在户外的大山中,安全问题不能不考虑。男女“混账”在发生意外险情时可以互相照应。 不少人认为,这样太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有网民说:“孤男寡女住在一起本来就不安全!”
为什么有一点新鲜事就一棒子打死呢?
很多人觉得这样太前卫了,不能接受,但是去那里旅游的露营的以大学生居多,而且多为团队,他们的消费能力不强,所以这个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个目标群体的。他们很多都是恋人、网友一起来,对于“混帐”也很情愿。而且每两个帐篷仅隔一米远,又是团队一起来的,能出什么事呢?
不是“混帐”,是混账!
此风景区所谓“以防万一”的安全考虑只是个噱头,根本站不住脚。 混帐规定侵害了人权,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强迫人家男女必须同住一个帐篷,更何况男士就一定能保证安全吗?孤男寡女住在一起不是以防万一,是制造万一!
我要做牛A和牛C之间的那种人!
爱生活!爱老婆!爱小叽!
用户IP:*.*.*.*
发帖时间:2007/8/3 8:53:00
作者
主题:
回复:[讨论]武汉景区规定男女“混帐”惹争议
沙发
馒头
发帖:2571
等级:初出茅庐
积分:2831
注册:2006/6/7
林子大了~
馒头 VS
血案
らI Miss YoU So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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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恋┨┠中┨┠勿┨┠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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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IP:*.*.*.*
发帖时间:2007/8/3 9:17:00
作者
主题:
回复:[讨论]武汉景区规定男女“混帐”惹争议
板凳
阳关公仔
发帖:717
等级:五湖信步
积分:863
注册:2007/5/22
什么景区啊,谁知道怎么走?
中午做饭,妈妈给我一盆胡萝卜:“去,把胡萝卜切成肉丁!”
用户IP:*.*.*.*
发帖时间:2007/8/13 16:51:00
共3个,每页10个,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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