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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题:回复:[转贴]走过美国 被推荐到:纽约(New York)简介 第270楼
驻马江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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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送走了提姆,我仔细四下打量了下附近。周围房子都不是很新,但还算干净整洁,街上行人不是太多,但衣着都还光鲜。看来确实如提姆所说这一带还不算是太糟糕的街区。不过现在是正午,城市里,尤其象圣路易斯这样城市的夜晚永远不会是安全的。我盘算了一下,现在我需要做的首先就是离开市区到乡下去,在美国,乡村永远要比城市安全得多。如果一时出不了城,那就先找家汽车旅馆住下,总之天黑了我绝对不能再留在街上象现在这样游荡了。
  
  不过对于圣路易斯我一无所知,在城市里也别想能搭到车,所以我决定找个人问一下,看附近有没有公共交通可以把我送到圣路易斯的南郊。
  
  连着问了几个路人都不得要领,这时路边一家小理发馆里刚好走出来一个身材有些胖,头戴贝雷帽的白人年青男子。看他样子挺友善的,于是我马上走上前向他打了声招呼,问起路来。没想到这个白人青年一听我的解释就很爽快地说:“我刚好没事,可以开车送你去南郊。”
  
  这个白人青年叫“布莱恩(Brian)”是一所私立学校的音乐教师,人非常开朗友好。当他得知我是中国人后,马上开心地告诉我,他妻子也是华人,来自印度尼西亚。
  
  一说起他的妻子,布莱恩的双眼就闪闪发亮,一副很幸福的表情。他告诉我,他妻子也是学音乐的,他们结婚已经三年,“不过我的岳父岳母不是太满意我,”布莱恩边开车边说:“他们觉得他们的女儿应该嫁给华人,而且也不该离他们这么远。
  
  我很爱我的妻子,她是天下最好的女人,她对我非常忠贞,这也是我最满意她的一点。”
  
  布莱恩告诉我圣路易斯市的南部一带都还算治安不错的地方,可是在穿越圣路易斯市区的路上,我看到马路两旁的许多外表还算不错的独户小楼都是满院荒草,人去楼空,我在美国其它城市没有见到过这样颓败的景象,看来圣路易斯确实已失去了它往昔的容光。
  
  无意中布莱恩提起他本来是在公立学校教书,我就问他干嘛要换到私立学校,在公立学校不是工作更稳定,收入也还不错吗?
  
  布莱恩摇摇头说:“公立学校学生的纪律太差了,在课堂上我做的更多的不是教学生音乐,而是忙着维持秩序,让学生们在教室里好好坐着,不要奔跑打闹,我觉得自己更像个警察而不是老师,所以最后就辞职不干了。”
  
  中午十二点半,布莱恩把我送到了圣路易斯南郊一处叫“阿诺德(Anold)”的地方。告别了布莱恩,我走到公路附近的一家便利店补充了些食物和水。五月底的密苏里又闷又热,我又买了一罐冰镇啤酒,坐到便利店外面的屋檐下,喝着冰啤酒,简单地吃了一点面包算是中饭,然后就来到55号州际公路南向的路边开始搭车。
  
  刚从西部抵达中部还不到一个星期,明显能感觉出两地的气候差异。西部这个时候虽然也很热,但是空气干燥,身上的汗水很快就蒸发了,在野外走上一天,衣服照样很干爽。而且就算烈日当头的正午,只要有荫凉的地方就一定会很凉爽。可是在中部,特别是进了密苏里后,空气中的湿度很高,除非是在有冷气机的室内,否则不管在任何地方,有没有荫凉,从早到晚皮肤都是粘粘的一层汗,身上的衣服就从来没干过,湿哒哒地贴在身上非常难受。而且这边的蚊子简直是可怕,又多又厉害,一路上追着我咬,手上脚上凡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都给叮满了大包。
  
  阿诺德虽然是郊外,但到底离城市不远,更何况这里还是属于圣路易斯的范围,所以尽管路上车流滚滚,却没有人愿意为我这个长着一付陌生面孔的东方人停下来。站在杂草丛生的公路旁,脚边的地上四处散落着过路司机随手丢弃的被压瘪了的麦当劳可乐杯和啤酒易拉罐。高速公路上,一辆辆汽车从我身旁一闪而过,而时间却在一点一点象是在爬行。炙热毒辣的骄阳之下,笼罩在密苏里高温湿热的空气之中,这时候,等待是对耐力和意志最好的考验。
  
  路边一直站了三个半小时,才有一辆旧皮卡停了下来。司机是个身材壮实的白人小伙子,他也叫布莱恩,是个园丁。
  
  这时时间已经不早,正赶上下班时间,高速公路上挤满了回家的车流。布莱恩嫌堵车堵得太厉害就驶下了高速公路,开上了一条与高速公路平行的一般道路。我们的车在高高低低的山坡间起伏着,狭小的道路两旁郁郁葱葱长满了各种树木。密苏里的气候虽然对于人来说又湿又热,但对于动植物却又是再好不过了。
  
  美国中部的人都比较传统,一般结婚较早。在车上我顺口问起布莱恩是否已经结婚了。他摇摇头,然后告诉我他有一个已经一起同居了四年的女友。“如果两个人能够在一起待上四年那也不简单了。”我说到。
  
  “哦,是啊,我女朋友是个不错的女人,我对她很满意。”布莱恩点点头说。
  
  “那干嘛不结婚呢?”
  
  “我可不想娶个美国女人,她们难办的很。”布莱恩的回答前后有些矛盾,但我又似乎能猜得出他的意思。
  
  布莱恩搭了我一程,最后把我放在紧邻55号州际公路旁的一处加油站就走了。
  
  时间已是下午五点半,这是个小加油站,过往车辆不多。我站在加油站的出口处等了会儿没有搭到车,连着两晚都没有睡好觉了,白天又在烈日下站了大半天,天色稍微一暗,马上就感到又累又乏,忍不住打起哈欠来。于是我决定今晚就在这里宿营。
  
  四下找了找,见到加油站不远处有一大片精心打理过的草坪,草坪后面是长长一片繁密的树丛。我背起包走过去看看能不能在草坪后的树丛间找到处安静隐秘的平地。
  
  到了近前才看到草坪间稀疏地立着一块块不是很高,都已经有些陈旧的石碑。这些上面镌刻着不同的名字和生年卒日,原来,这里是个墓地。一块一块墓碑看过去,我注意到最早的墓穴主人大约死于19世纪,而年代最近的一个墓穴的主人早在一九六五年就去世。看来这是一处历史久远的老坟地,要说清静,那就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会更清静了。
  
  小心翼翼地在暮色中穿过一块块已经开始风化的墓碑,来到坟地后的树丛间,我在茂密的树丛和灌木后面果然找到了一处平坦的草地。过于繁茂的枝叶让这里显得有些阴森,但也把外面公路上来往行人的视线严严挡住,非常隐秘。
  
  随便吃了点东西,在修剪的平平整整的草地上搭设帐篷,天气很热,这地方又连可以洗把脸的水都找不到。抬头看看天上没有一丝云彩,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就没有将帐篷外层的防雨罩装上。躺在帐篷里,透过帐篷顶的尼龙网,可以看到微明尚存的天空中繁星已经开始在争相闪烁。
  
  不时有小虫飞舞着碰撞在帐篷的尼龙纱帐上,随着夜色的到来,四下虫鸣渐起,躺在密苏里乡间这块不知名的古老墓地中,与身旁这些安葬在此的魂灵们紧邻而眠,我希望自己这个来自远方异国的陌生过客唐突的出现没有打扰了他们早已沉寂多年的安宁,也同样祈望他们不会来打扰我的安宁。
  
  墓地的树丛间密不透风,密苏里的夜晚更是闷热潮湿,躺在帐篷里身上的汗象潮水一样一波波涌出来,全身上下粘乎乎的就没有一块干的地方,迷迷糊糊躺在帐篷里,心里不断奢望着能痛快地冲个冷水澡。就这样一直熬到后半夜才勉强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就醒了,夜里露水很重,伸手一模,身上的衣服和垫在身下的睡袋都湿漉漉的。
  
  起来先把帐篷睡袋抖直了晾在一旁的树枝上,然后在草地上支好汽油炉,烧水煮面。忙了半天,等到七点半左右,帐篷睡袋都差不多晾干了,这时附近的公路上也开始忙碌了起来,我收拾好东西,背起包走出坟地,来到55号州际公路的入口开始搭车。
  
  这次没等一会儿,就有一辆皮卡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一个白人小伙,因为生病从公司早退回家。在车上当这个小伙子听说我是一路从旧金山搭车过来时显得有些吃惊,连声说搭车实在是件挺危险的事,前几天就在这附近,有三个搭车客被过路汽车给撞死在路边。
  
  在车上我向他抱怨了一下圣路易斯是个很难搭车的地方,这个小伙听了点头称是,然后建议我不要只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处等车,也可以走上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上的过往车辆多,这样应该要比在入口处更容易搭上车。但是就我所知,美国绝大多数州都有严格的法律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这要让警察看到了会惹上麻烦。但当我将自己的疑惑告诉这个小伙子时,他不以为然地摇头说到:“密苏里的法律虽然不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但条子们根本就不管,我每天都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有人在路边走路,你尽管放心,不会有事的。”
  
  汽车在55号公路上又开了一程,在一处偏僻的交叉口,这个白人小伙子要换道转向东边,他就在高速公路边放下了我。
  
  告别了这个小伙子,看到他的车消失在东去的道路上,我又走回到55号州际公路的入口处。这一带非常荒凉,除了附近路口有一家很小的加油站之外,周围就再没有任何人烟,全是密密麻麻地原生树林。高速公路路上的车也很少,在入口处等了好一阵子只有一辆车开过。最后想起刚才那个白人小伙子的话,于是决定走到高速公路上去搭车。
  
  沿着略带着一点弧度的坡道,我走上了高速公路。刚想着要在高速公路旁找处醒目的地方搭车,突然间我又改了主意。
  
  沿着55号州际公路,在初夏炽烈的阳光下,两旁是绵延起伏的丘陵,满目葱郁的树林,还有林间一汪汪碧绿的池塘。这幅景象是如此熟悉,令我想起了在那遥远江南的故乡。在美国干涸荒凉的西部已经待了不少年头的我重新又被这熟悉的画面勾起了许多回忆,于是毫不犹豫地决定,就沿着高速公路徒步往南走一段再说。
  
  在这渺无人烟,偏僻闭塞的美国大陆中部的荒野深处,我沿着宽阔的高速公路,两旁是浓密绿荫,踏着脚下青翠的密密野草,独自南行。
  
  圣路易斯南边的55号州际公路寂寞异常。高速公路旁当然只有我这么一个孤家寡人在徒步行走,就连身旁的公路上也是车辆稀疏,半天才会有一辆车从身旁呼啸而过。这一段公路的最高限速是每小时一百一十公里,但没有哪辆车开得这么慢,以我多年开车的经验,从我身边飞驰而过的这些车个个时速至少也在一百三十公里以上。
  
  沿着公路,我在路旁看到了各种各样动物密集的尸骸。没一会儿我居然看到路边一只刚被车压死没多久的大乌龟。这只乌龟的个头大得罕见,光它的壳就有一口大号炒锅的锅盖那么大。这只乌龟边上的血迹还很新鲜,不过它的壳已经开裂塌陷,看来凶手大概是一辆重型卡车,否则仅凭一般汽车的份量,估计是没法将这么大一只乌龟的硬壳给压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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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7/8/15 9:19: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转贴]走过美国 第271楼
驻马江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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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高速公路一出城镇,路边基本上就只靠简陋的铁丝网将两侧封闭起来,在我看来这些简陋的铁丝网象征意义更要大于实际作用,根本就挡不住任何企图闯入高速公路的东西。美国地广人稀,自然环境保护得很好,所以从西部开始,一路上我在各种道路的两旁看到了无数被过往车辆撞死的动物遗骸;从土狼,野鹿,到浣熊,穿山甲,甚至还有老鹰,乌鸦。除了没事不会跑到陆地上来走路(当然有事估计也不会)的鱼类,我在美国的公路边遇到了我在美国野生动物图鉴上看到过的各种飞禽走兽,除了 博物馆和动物园,大概就再也没有这么让人长见识的地方了。
  
  不过从路边动物尸骸的种类和数量也可以能看得出来,密苏里确实是一个自然环境和资源非常富庶丰饶的地方。
  
  沿着高速公路走了两个多小时,一直到上午十点多钟,太阳已经高高升到头顶,气温也骤然攀升,最少也有三十多度。汗水把身上的衣服打得透湿,胸前早就被汗水浸湿的登山包厚厚的背带泛起了一层白色的盐渍。昨晚在闷热潮湿的坟地里根本没有睡好,今天又早早起来搭车,然后在高速公路上走了很长一段,整个人这时感到累乏难耐,双脚开始发软,背上的背包也象山一样压了下来。
  
  我一边咬牙坚持一边在心中盘算着:又该到了给这个背包减重的时候了。天气越来越热,随身带的衣服可以再精简一两件。睡袋也可以换成轻一些的薄毯。越往东走人烟越密集,路上到处都可以遇到店家商铺,食物饮水的补充比西部容易了许多,所以汽油炉可以不用了,随身带着的大小三个水罐也可以再减掉一个。这么一样东西一样东西衡量计算着,心里想好等到了下一个有大卖场和邮局的城镇就把不再需要的物品打包寄到朋友处,然后再去当地的商店里补充一些必要的替代品。
  
  又走了一程,最后实在有些支持不住,于是决定在路边休息一会儿再走。
  
  前方的公路旁立着一根光秃秃的金属杆,看上去像是个没有了顶部标识牌的支柱。这根支柱边上的草地后面紧邻着一片茂盛的树林。
  
  我将身上的大背包卸下来立着靠在支柱上。有经验的背包客都知道,每次将硕大沉重的登山包背上肩时都不是那么简单,既要使足劲,又得注意不要失去平衡,不然摔在地上可就没有那么容易再爬起来。所以很多时候有经验的背包客在途中做短暂歇息时都干脆不把背包卸下来,直接背着背包找处合适的地方坐着休息一下而已。
  
  我把登山包斜靠在这根公路旁的支柱上就是为了等会儿能够比较容易再重新背起来。并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天气炎热,又是一路劳累,我在心里犹豫着等休息好了就不再徒步,而是从这里开始搭车南行。如果是搭车,那我立在路旁的大登山背包会是个最好的标识,这也是个搭车的窍门。没有哪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或者游手好闲的混混会舍得花钱去买个一般商店不容易买到的专业登山包去到处游荡,一个专业的大登山包在路上就是我身份最好的证明,过路司机在第一时间内就能判定路旁站着的是一个严肃认真的旅行者,而不是哪所监狱里刚逃出来的囚犯,或者好逸恶劳,光想占别人便宜的懒汉。
  
  放好背包,我把早就做好的写着醒目“南方”一词的路牌向着公路上汽车开来的方向,用胶带固定好在登山包上,以便让每个路过司机都能远远看到。然后就坐到了到旁边约二三十米外的树荫下。在树荫下的草地上坐了会儿,我一转头就可以看到旁边立在高速公路旁的登山包。心中暗自盼望着有那位好心的司机看到我的大背包和路牌,会停车下来搭我。
  
  当我自以为无懈可击地把一切都安排好以后,就解下束在腰上的小腰包当枕头,倒头躺在了草地上。天气虽热,但比起昨晚那个闷湿的坟地却多少要好一些。没一会儿,疲惫的我就在密苏里东部这处荒郊野外的草地上睡了过去。
  
  在树荫下躺了一个多小时,气温一直在升高,快十二点的时候,我终于被正午的高温给热醒了,没法再睡下去。支撑着坐起身,看了下周围,一切依旧,我的背包还是老样子靠在那根金属支杆上纹丝不动。虽然醒了,但被热醒的我依然睏乏异常,甚至觉得比休息前还要劳累睏乏。一下子没法完全清醒过来的我,只好强睁着钝涩的双眼坐在草地上,背对公路,面朝树林呆呆地又坐了一会儿,等着自己慢慢从昏沉中舒缓过来。就这样又迷糊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无意间偏头向边上扫了一眼,看到刚才那根支柱孤零零的立在路边,心里有些诧异,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等我转回头,又努力思考了一下,本来像灌满了浆糊一样混沌的脑袋中突然闪过一道霹雳,我的背包不见了!
  
  本来还昏昏然的我一下子跳了起来,但还是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奔到那根支柱旁,转着圈子在附近找了半天,心里一遍遍问着自己:不会吧,是不是我睡糊涂了?我的包呢?!十分钟前还看到它的,难道是我记错了?忙乱了半天,我终于彻底清醒了过来,这时才不得不接受了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有人趁我刚才坐着发呆时候,停车把我的背包给偷跑了。
  
  我所有的物品基本上都塞在了登山包里;睡袋帐篷,炊事用具,地图电筒,药品雨衣,食物饮水。但现在它们全都和这个我所钟意的,一路伴我走过了半个美国的大背包,令人匪夷所思地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巨大的震惊之余,我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懊悔和愤怒,而是一片迷惑。刚才我虽然确实是坐在旁边的草地上泛迷糊,可是并不是没有一点意识,不知道是哪位神人居然有本事在短短十分钟内,从高速公路上飞驰的汽车中注意到我靠在路边的背包,然后将车悄无声息地停了下来,在丝毫不惊动正坐在咫尺之外草地上发呆的我同时,将那又重又大的背包拎上车逃之夭夭。这一切显然做得是行云流水,专业完美,完全超出了我的常识,也难怪我久久地不能相信和接受这个对于我来说实在是非常残酷的现实。
  
  现在我身上仅存的,除了一个因为给我当枕头才得以幸存的小腰包,和休息时随手放在身边的半瓶矿泉水,就一无所有了。万幸的是,在卡梅儿听了乔伊在澳大利亚的遭遇之后,我总是把照相机,日记本和钱包手机放在小腰包里随身携带。我心中暗自庆幸;钱财装备都是身外之物,掉了还可以再找,但是录满了我一路记忆的照相机和日记本如果掉了,那我的这场旅行将会变得多么的空洞。一想到这里,本来刚才还在为被偷了个一干二净而懊恼的我顿时心中又充满了感激,虽然连我自己也还没搞清楚这感激的对象到底应该是谁?
  
  从旧金山开始,虽然一路上也遭遇了各种艰辛困难,但象这样的重大挫折却还是第一次。并且这个偷我背包的家伙确实给我找了一个非常大的麻烦。在这样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本来我还盘算着反正带够了食物饮水,还有完备的宿营装备,能搭到车就搭车,搭不到车就顺着高速公路一直往南走就是了。可是现在我被偷得身无长物,虽然钱包还在,可是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就算有钱也没地方用。
  
  这时的我也没空没心情去生气懊悔。低头站在路边把我现在的处境和需要的对应办法按照优先次序快速地在心中过了一遍。然后得出结论,背包丢了就丢了,我既然没有看到偷包者本人那报警也无多大用处,更何况那家伙这会儿估计早就跑出大老远去了。但我不能再在路边耗着了,必须尽快脱离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赶到有商店人烟的地方去重新购置旅行用具。
  
  把心情整理好,我马上站到路边开始搭起车来。等了一会儿,迎面居然来了一辆黑白相间的警车,我就像见了救星一样拼命向那辆警车挥起双手。警车在我身前停下,我兴奋地跑上前,车窗降下,里面坐着一个白人警察,他冷冷地听我讲述完自己悲惨的遭遇,居然依旧是一付无动于衷的表情,不仅没有按他的职责做他应该做的笔录,反而毫无同清心地说了句:“那么你就赶快搭车离开这里吧。”
  
  本来满心指望得到警察救助的我看到他居然是这么冷漠,心中一凉,然后又有些不甘心地请求他到:“警官先生,你能不能把我送到下一处有人烟的地方?”可是没想到他说了句:“对不起,我现在是在执行任务,按照规定不能搭人。”说完就一踩油门走了。
  
  这个警察冷酷无情的态度让我冲着飞驰远去的警车在心中大骂到:我现在是犯罪受害人,这家伙却把我当成个想搭免费顺风车的流浪汉,这他妈算是什么警察!
  
  不过这时候再生气也没辙,我首先要做的还是尽快离开这里。
  
  站在路边依旧是漫长的等待,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路上一辆车一辆车擦身而过,没有人愿意停下来,而我自己心里也很清楚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在美国大陆上,在已经走过的漫漫长路中,骄阳酷晒,风吹雨淋,裸露在外的脸,脖子,手臂所有皮肤早被磨砺得又粗又糙,黝黑的如炭团一般。我现在脚下踩着一双严重磨损的登山靴。唯一一条牛仔裤膝盖磨得泛白,而且还沾满了各种污迹。身上墨绿色T恤衫早被汗水中的盐碱泡得开始褪色泛白,斑驳丑陋。密苏里天气炎热,我又好几天没有洗澡。今天从早上开始一路步行,脸上被汗水冲出一道道汗迹,可是现在想擦把脸却连毛巾都没有。就我这付尊容已经堪比那些悲惨的流浪汉不说,最重要的是,以我现在的样子,孑然一身地站在荒郊野外的公路旁,路上任何一个理智的司机都会忍不住要问他们自己;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奇怪的人在这种鬼地方搭车?
  
  但我没有放弃,当然这个时候我也没法放弃了,只有在路边等待。我一边等车一边心里还想着;以前到处向人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个正在横跨美国旅行的背包客,现在背包没了,在别人眼里怎么看都只能是个流浪汉。不过这样也不错,这个世界是没多少人有机会当个货真价实流浪汉的。我早上还在想着要减重,天遂人愿,这下倒好,彻底减重了,上帝果然是待我不薄。
  
  到了下午时,地面上蒸腾的热浪阵阵袭来,幸存的半瓶矿泉水早就喝光,可这时候握着空空如已的矿泉水瓶却舍不得丢掉。在烈日热风中喉咙渐渐渴得如火燎一般,整个口腔干燥的就如满嘴砂石。公路边的应急停车带上有一条重型卡车压出来的车辙,底部尚残存着一点点昨晚留下的雨水,车辙里的雨水和沙土混杂在一起,散着淡淡的泥黄色。焦渴似火的我在路边伸手做着搭车手势的同时,一直没法把自己的眼睛从这汪浅浅的泥水上移开。这要在平时,仅仅是想到这样肮脏的积水,大概都会觉得恶心,而这时,我心中却几乎快被趴下去好好喝上一口的冲动说占领。但我努力地依靠毅力去制止自己这么去想,在现在这种无医无药的窘境里,任何一种小病都可能雪上加霜,给自己带来无穷的麻烦和严重的后果,所以我必须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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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7/8/15 9:19: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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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我说要给他拍张照片,他立刻摆出一个pose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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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搭车的加油站,这是我路上比较标准的搭车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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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营的墓地,我的帐篷就在后面的树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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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里的宿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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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边被汽车撞死的浣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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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5号州际公路旁拍得照片,我就是在前面拐过弯不远的地方被偷掉了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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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7/8/15 9:31: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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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在等了很久之后,一个过路的建筑工人停下来搭上了我。这个建筑工人送我至前方55号州际公路最近的一处有加油站的交叉口,我跑去加油站的小卖部买了一大瓶水,然后两个园丁又搭了我一程,到了不远的另一处交叉口。
  
  这回在高速公路上没有等待多久,一辆飞驰而来的崭新红色皮卡急停下来。司机是个穿戴整洁得体的白人中年男子,他的名字也叫盖瑞。这个盖瑞问了我的情况后,告诉我他的驾驶室里有一只凶猛的斗牛犬,所以他没法让我坐在驾驶室里,只能让我到皮卡后面的车斗里去坐着,这对我来说早就是驾轻就熟的事了,当然是毫无问题。
  
  盖瑞开着皮卡一路南行,搭着我在55号州际公路上几乎走了半个密苏里,一直来到密苏里州与肯德基州和田纳西州交界的“新马德里(New Madrid)”才放下了我。
  
  盖瑞在高速公路旁停下车,等我跳下车,他却并不急着离去,而是在驾驶室里招手让我过去。等我走到驾驶座的窗口边,他递给我一根香蕉,又塞给我一张细细叠好的纸条:“去给自己买点吃的吧。”盖瑞说完就开车驶上了另一条岔道。我打开那张纸条一看,原来是张二十美元的纸币。
  
  这时天色已经不早,我走到高速公路旁的一家农户讨了点水喝,然后重新回到高速公路旁继续搭车。
  
  在路旁等了会儿,五点半的时候,高速公路旁的入口坡道上驶来一辆白色小车,这辆车速度倒不快,远远可以看到司机似乎正在收拾助手席上的杂物。“有戏!”我一看就心中暗喜到。果然,这辆白色小车不徐不急地刚好就在我身前停了下来。
  
  这是辆有些陈旧的单门小车,车里很是凌乱,汽车的后座椅上堆满了各种杂物。司机是个留着浓密小胡子,头发蓬乱的白人,衣着随便,不修边幅,但他的面孔憨厚朴实,说起话来也很友好和善。这个白人告诉我他叫“道格(Doug)”,是本地人,现在是去高速公路上的下一个休息站,所以他只能送我到那里。不过这正合我意,因为高速公路上的休息站也算是比较容易搭到车的地方。
  
  在路上我告诉道格我来自中国,他听了于是特别高兴,告诉我他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中国女子,道格说到这里还特意强调了一下,他和那个中国女子只是一般笔友。道格说他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够到中国去旅游。
  
  道格也对我的旅程非常感兴趣,详细地询问着我一路的经历。我向他说起今天在圣路易斯南边几乎被偷了个精光,当然这时我已经远远地脱离了上午的那种窘境,所以提起这件事来心情也是比较轻松,就像是在讲述别人的遭遇一样。但道格听了却紧锁起眉头,仿佛是他自己遭到了偷窃一般。
  
  到了休息站,道格在停车场停好车,向我告别,祝福我下面的旅途一路平安。向道格表示完谢意,我走到休息站的另一头,准备在休息站停车场的出口处,上高速公路的交流道边上开始搭车。
  
  站在路口还没多久,却看到道格抱着一卷黄色的东西向我走来。原来他从车上翻出了一个旧睡袋要送给我。我现在背包帐篷防水垫全都掉了,光拿个睡袋也毫无用处不说,夹个鼓鼓囊囊的睡袋到处跑也实在是累赘,所以一开始就想婉拒道格的好意。可是道格却坚持要我收下,他说这是他自己的睡袋,我在路上还能用得上,而且这也是他唯一能找出来送给我的东西了。听到这,我就没有再推辞,从他手里接过了这个睡袋。道格看到我接受了他的礼物,显得非常开心,再次向我道了别,才转身重新走回到休息站另一边的停车场上去。
  
  我注视着道格离去的背影,看到他在翻动着休息站边上的一个个垃圾桶,这才注意到他原来是来这处休息站的垃圾桶里捡被过路客们丢弃的空易拉罐,显然作为一个穷人,这才是他来休息站的唯一目的。
  
  我现在身处密苏里州和田纳西州的边界,时间已近下午六点,天空中乌云聚集,看着又要下雨的样子。高速公路旁的休息站一般都不允许人留宿,再说这附近也没有什么城镇,考虑了一下,我决定还是继续赶路,争取能搭个长途车走远一些,最好到有城市的地方,以便重新置办丢掉的用品。
  
  想搭长途车,那自然应该打那些长途货运卡车的主意。这个休息站不是专门的卡车休息站,只有我身边的停车场上稀稀拉拉停着几辆重型卡车。这时我也顾不了许多了,只有主动走上去一辆一辆直接问司机了。当我刚准备开始这么做时,一辆重型卡车就轰隆隆地驶入了停车场。等卡车停稳,从驾驶室里下来一个长头发的中年卡车司机急急忙忙地向厕所走去。看打扮他倒是一付标准卡车司机的样子,不过脸相却并不粗鲁,还显得有些沉稳,直觉告诉我,最好先找这个司机试试看。
  
  在卡车旁等了会儿,那个司机从厕所回来,我上前友好地向他打了声招呼。我的突然出现让这位司机略微感到有些意外,当他听完我的说明之后,显得有些为难,说他车上带了两只狗,不太方便,似乎不是很情愿的样子。但我没有轻易放弃,而是进一步向他说明了我的遭遇和困境,诚恳地希望他能发善心帮我一程。这个司机最后有些勉为其难地点头同意了,但又说只能送我到十五公里外的一处卡车休息站。我听了连忙大声感谢他,没有显出一丝不乐意的样子。
  
  上了这个司机的卡车,果然里面养着两条狗,个头都不是很大,其中一条看上去是年事已高的老狗,一直窝在座位后面几乎不太动弹。
  
  这个司机叫“威廉(William)”,话很少,脸也显得很沉,更多的时候只是静静地听我讲述着我的旅程。车在高速公路上开了一会儿,威廉突然又告诉我他可以一直送我到阿肯色州的“西孟菲斯(W. Memphis)”去。这个消息真是令我惊喜,那可不是刚开始说好的十五公里,而是将近两百公里的行程了。
  
  上路没多久,车外狂风大作,下起了罕见的瓢泼暴雨,密集的雨点批打着卡车的窗户,高速公路上的能见度不足五十米。看到这些我满心庆幸地告诉威廉,实在是太感谢他愿意搭我,否则的话,在那个几乎就没什么遮掩的简易休息站遇到这样猛烈的狂风暴雨,连把伞都没有的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才好。
  
  一直都很沉静的威廉这时才慢慢向我回忆起当他还是个高中生时的一次搭车旅行的经历;三十年前,在他十七岁时,威廉从阿肯色州的“小石城(Little Rock)”一直独自旅行到了加利福尼亚。在路上,一个卡车司机搭上了他,把他从阿肯色送到了亚利桑那。他们一起旅行了好几天,那位卡车司机不光搭了他,一路上还替他付了旅馆和吃饭的所有费用。讲述起这段遥远过去的经历,我可以看到威廉本来有些沉闷的双眼开始闪烁起点点憧憬的光芒。
  
  在风雨中一路兼程,晚上八点钟我们终于到了西孟菲斯。威廉将车开到了一家规模庞大的卡车休息站,他告诉我这里是这一带最大的卡车休息站,我应该不难找到南下新奥尔良的卡车。威廉在车上详细地告诉了我这个卡车休息站的方位和适宜搭车的地点。他在休息站占地广大的停车场上找到个空位将卡车停好,然后才对我说:“你大概想洗个澡吧。”我点点头,于是他转身到卡车后面的休息室衣橱里翻出一套干净的牛仔裤,T恤衫,内裤和袜子交给我说:“我领你去休息站的淋浴房,这些都是我的衣服,你拿去换了吧。”
  
  跟着威廉进了休息站的服务区,他到柜台替我付了洗澡票。在西孟菲斯这家卡车休息站设备齐全的淋浴室里,我将这几天存积下来的污垢,疲劳,还有厄运都痛痛快快地洗刷了个干净。换上威廉给我的干净衣服,走出淋浴房时,却看到威廉还在外面等着我。他让我跟着他来到了休息站的食品柜台,让我挑了一条火腿生菜夹陷面包,替我付了钱,然后才说他这就真得要走了。
  
  我计划在休息站的司机休息室里打发一晚,明早再搭车去新奥尔良。听到威廉说他要走,我一直送他到了门外。分手时,威廉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纸币要递给我。我摇头说到:“威廉,谢谢你,我现在已经没问题了,我的钱包还在,你已经给了太多的帮助,我不能再收你的钱了。”他笑了笑没有再坚持。我俩简单地互相道完别,我站在走在门廊下,看着他走入停车场,直到最后消失在了漆黑的夜色中。
  
  回到休息站内,我去柜台买了几张明信片,然后在司机休息室里找到一张空桌子坐下,开始写今天的日记,和准备寄给朋友们的明信片。对于我来说,这真是漫长的一天。
  
  当我正在桌子边忙着写明信片时,一个留着披肩金色长发的白人年青男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大声地说到:“嗨!你是翔吗?”
  
  这个陌生人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你找我有事吗?”
  
  “我刚才正在卡车上休息,听到无线电里有个卡车司机在呼叫,询问有谁要去新奥尔良,有一个中国人需要搭车去那里。我正好明早就去新奥尔良,就答应了下来。他让我到休息室来找你,这地方里里里外外就你一个亚洲人,所以我一下就认出你来了。”
  
  听到这里,我知道,那一定是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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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年青的卡车司机叫“大卫(David)”,从德克萨斯来。他和我约好第二天早上在停车场碰头的时间和地方就又回卡车休息去了。
  
  卡车休息站的司机休息室有桌椅供过路司机们小憩,但是不允许放倒身子在里面睡大觉,另外位于交通枢纽处的西孟菲斯的这家卡车休息站也繁忙异常,整个晚上休息室里过往司机们出出进进,人声鼎沸,也没法好好打个盹,所以我在里面干坐了一晚,一直等到天明,才按照约定来到停车场说好的地方找到了大卫的卡车。
  
  在初升的朝阳中,我们的卡车驶出了阿肯色州这个位于三州交汇点的卡车休息站,跨过早晨冉冉阳光照耀下泛着条条金色波纹的密西西比河,进了田纳西州,然后向南马上就到了密西西比州的边界。在美国南方这个明媚夏日的清晨,我已经坐在55号州际公路的这辆大卡车上,向着六百五十公里之外的新奥尔良直奔而去。
  
  大卫生于加利福尼亚,不过他更以自己身为一个德克萨斯人为傲。当我在路上向他提起在中部搭便车之难时,他就开始一路不断自豪地向我灌输德克萨斯人是如何的豪爽大方,若我是在德克萨斯旅行则完全不用担心搭不到车。其实在上路前我早从一些搭车客写得游记里得知德克萨斯是美国为数不多的,对搭车客极其友善的地方之一,路上也曾考虑过在丹佛,而不是圣路易斯就转向南边,经由德克萨斯去新奥尔良。不过那样的话我就必须路过俄克拉荷马州。可是在丹佛那个倒霉停车场遭遇的那两个无聊的俄克拉荷马司机让我倒尽了胃口,于是当时我选择了绕过俄克拉荷马,继续东进。不过心中一直多少还是有点遗憾自己错过了德克萨斯。
  
  进入了密西西比州,我也就算进入美国真正的南方,而且是“深南州”。这里的地貌显著地和中部的密苏里不同,公路两旁是绵延不绝,没有缝隙的亚热带丛林。 “丛林”这两个字贴切地表现了高温湿润的亚热带森林与美国西部和中部那些森林之间的区别;在别的地方,每片树林基本上都长着同样种类的树木,树与树之间多少也相隔有序,整齐划一,还有林间这个概念。但在密西西比,所有的树林都高高低低,五花八门地由各种不同种类的树木组成,而树木间也密密麻麻长满了灌木青藤,从外面望去宛如一堵严实厚重的绿墙,丝缝皆无,密不透风。根据我的经验,在这样的树林里想找了合适的宿营地大概不容易。
  
  大卫非常健谈,甚至是太爱说话了,从他小时候的经历,到他从军参加海湾战争,再到他现在是如何同时在数个小妞之间周旋自如,反正一路上也不管我在不在听,他都在独自说个没完。
  
  而我这时却沉默地坐在助手席上,根本就没有留心大卫在说些什么,只是在心里默默回想起昨天的遭遇来。
  
  很多时候,当遭遇到重大变故时,只有在当一切都沉寂下来时我们才能有余暇真正看清全貌。昨天在圣路易斯背包被偷,对于身在旅途的我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挫折,但现在静下来想想,以我这种方式做如此长的旅行,其实毫无意外,或早或迟,这样的事终究是会发生的。而且我终究还是幸运的,这样一个本来也许可能变得很危险的遭遇却是以一种对我危害最小的方式发生,偷我背包的人甚至没让我有机会看到他一眼。在圣路易斯那种地方,抢劫者从车里掏出把枪,在车流稀少,人迹罕见的郊外给发现自己的受害者来上一枪的可能性并不是不可能。
  
  并且我没有失去自己的日记本,照相机,和钱包这些对于我的这场旅行最基本最重要的东西。而且正是因为背包失窃,我才得以遇到盖瑞,道格,威廉这些人,得到他们的帮助,奇迹般地让我一天就能从密苏里抵达一千多公里外的新奥尔良,我本来根本就没指望自己会这么顺利。想到这些,对于偷我背包的那个盗贼我心中已经毫无怨恨,反而真心地感谢他替我减轻了旅途的负担,加快了我的旅程,使我遇到了那些善良的人们,增加了许多可贵的经历和回忆,让我的这场旅行更加完美。
  
  昨晚一夜没睡,其实一连几天都没好好休息了。坐在高高的驾驶台柔然舒适的宽大座椅上,一边无意识地看着窗外高速公路两旁一成不变的葱茏亚热带雨林,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在大卫滔滔不绝的唠叨中,我终于熟睡了过去,直到卡车从北到南纵贯了整个密西西比州,进入路易斯安那州,最后上了从北边入新奥尔良市区必由的“蓬恰群湖堤桥(Lake Pontchartrain Causeway)”。我们的卡车沿着这条全长三十八公里,号称世界最长的双向桥梁,穿过环绕新奥尔良的重重沼泽和宽广的蓬恰群湖面,在一阵淅淅沥沥的细雨中进入了新奥尔良市区。
  
  大卫在新奥尔良市区西南边,他的目的地附近的密西西比河边放下了我。向大卫道完别,我一边问着路,一边向市中心附近我事先查好的青年旅社走去。
  
  美国众多城市最大的特色就是它们都没有什么特色。走遍美国,我见识过的绝大多数城市都是一个样子;宽敞整洁但光秃秃的马路。一片片构造雷同,泾渭分明的商业区和住宅区。商业区的高楼都是实用单调的立方体,而住宅区的一处处房屋院落也如同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毫无变化,同样乏味。还有遍布全美,从外表到内装都毫无差别的沃尔玛,瑟尔斯这样的大卖场和麦当劳星巴克这样到处可见的连锁饮食店。走在美国的这些城市里,总让人无时无刻不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么从这点来说,新奥尔良则完全不象是一个美国城市。
  
  沿着狭窄的街道,刚下过雨的道路还湿漉漉地反射着天空的光芒。街道上散落着垃圾,这在美国其它城市是不敢想像的。路两旁都是密集老旧的两层南欧式木楼,二层楼冲着街道的一侧都悬着摆着各式盆栽花草的阳台。我到的这天刚好是星期六,街道两旁的居民们都在自家的门前摆开一个小摊子,把家里用不上的物件家私拿出来兜售,这种“周末旧货摊(garage sale)”倒是典型的美国传统。这个社区的居民大都是白人,似乎不少人的工作都和艺术有关,所以一路沿街道走去,两旁的小摊子上多是些油画雕塑之类精巧别致的艺术品,而不象其它地方大多是些用过的日常用品。我一边饶有兴致地浏览着路边摊子上这些风格不俗的艺术品,一边小心躲避着身旁狭窄道路上擦身而过的来往车辆。踏上新奥尔良的第一条街道,我已经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了这个城市的特殊气质和艺术情调。
  
  一直走到小街的尽头,拐上了一条主街。说是主街比起美国其它城市实在也是不算太宽,但这条街道的两旁间隔有序地长满了枝干粗大,树冠茂盛的榕树,这些榕树看上去都年纪不小,树身上粗壮的枝干已经长长地垂到了旁边人家院子的草坪上。主街的中央铺着一条城市轨道列车的铁轨,不过这条铁轨显然早已荒废了许久,枕木间长满了杂草,钢轨也是锈迹斑斑。上了开往市中心的公共汽车,被司机告之不用买票,自从去年九月卡特里娜飓风之后,整个新奥尔良的公共交通系统都对乘客免费。这对我来说倒真是个好消息。
  
  中午时找到了位于市中心附近的青年旅馆,交了二十美元在一个有四张床的房间里先预订了一个床位。然后我向旅馆主人,一个白人老头打听附近有没有什么大卖场。我现在身为长物,但整个旅程却还只走了一半,必须得重新置办一些旅途用品以便继续下面的旅途。我被告之向南再走几个街区,在密西西比河边上就有一家沃尔玛。
  
  我顺着旅馆主人的指点,出了旅馆,越过主街,往南向着密西西比河畔走去。虽然都是老建筑,主街这边还多少显得整洁气派,可是过了主街,还没走上两个街区,两旁的建筑就明显地破败起来,马路两旁的人行道上也堆满了垃圾。这一带的居民主要是黑人,活泼的黑人小孩子们骑着自行车在肮脏的街道上追逐嬉戏,人行道旁的破落院子里,一户正在开派对的黑人家庭大声开着音响,快活地在空地上支起炉灶烤肉,而对咫尺之外人行道上堆积如山,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堆完全是一付熟视无睹,早已习惯的样子。
  
  在大路上,我看到了一条躺在路边的死鱼。这是一条河鱼,全身干瘪,落满了灰尘,显然它躺在了这个地方已经很久了。虽然如此,但这条鱼依然形状完整,全身上下没有缺少任何一个部件。这条死鱼让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它本应该自由自在地和同类们成群结伙地游荡在密西西比河中,而不是孤单寂寞地躺在新奥尔良这条肮脏破旧的街道上。不过很快我也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去年卡特里娜飓风的时候,蓬恰群湖决堤,整个新奥尔良百分之八十的街道都被淹没,这条鱼一定是那时候随着洪水游进新奥尔良市区的。后来市区的水被抽回蓬恰群湖和密西西比河,但是这条鱼却永远地留在了这里。但真正令我惊奇的是;这条鱼显然从那时开始就和路旁绵延的垃圾堆一起待在这里,一直就没挪过窝。
  
  “我这真的是在美国吗?”眼前的这些景象让我实在忍不住在心里向自己到,这一切和在电视上见识过的那些无可救药,没有希望的第三世界国家的贫民区没有任何区别。
  
  走到河畔的那家沃尔玛,这是座占地广大的仓库式建筑,可是走进去才发现,偌大的商场里空空如也,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柜台放着货物,而且都是食品之类,根本就没有我想买的宿营用品。这时我才回忆起来,去年卡特里娜飓风时,电视新闻里直播过一家大卖场被众多当地居民抢劫的光景,那家大卖场不就正是我眼前这家沃尔玛吗?看来它依然没有从大半年前的劫难中恢复过来。
  
  没辙了,我只好买了一些食物,然后提着几个装满面包水果的塑料袋又走回到青年旅馆。近傍晚的时候,我冲了个澡,换上件干净的T恤衫,然后出门坐上公共汽车去了新奥尔良的精华和灵魂之所在的“法国区(French Quarter)”。
  
  法国区位于新奥尔良市中心东边,背靠密西西比河,是一片塞满各种光怪离奇酒吧,餐厅,旅馆,夜总会还有脱衣舞厅的拥挤街区。新奥尔良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早在十六世纪初,最早的法国殖民者就在路易斯安那最南端,墨西哥湾岸边,被密西西比河弯曲环绕的这片沼泽地上建立了这座城市。新奥尔良先被法国统治了四十年,然后被西班牙人抢了过去继续统治了四十多年,后来又被法国人抢回来,最后被拿破仑与路易斯安娜一起卖给了美国人。新奥尔良在历史上的这种曲折经历让它有别于美国其它地域,使它深受各种不同文化的影响。再加上新奥尔良特殊的地理位置;四周是大片的湖面沼泽环绕,被孤立于外部世界之外,所以新奥尔良自身独特的文化风俗一直能得以完整地保存发展下来。在我眼中看来,从城市格局,到街道景象,再到这个城市居民们的着装和散漫行为,甚至他们所说的英语都和我熟悉的美国是如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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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区是当年西班牙人统治新奥尔良时法国移民的主要聚居区,所以整个街区的建筑都散发着浓厚的法国气息,就连街道也多以法语命名。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我独自溜达在法国区最著名的“波旁街(Bourbon Street )”上。马路两旁都是两三层楼高的法式小楼,各种酒吧餐厅夜总会都布置得花花绿绿的,店员们站在门口殷勤地招揽着过路游客。
  
  在拥挤的街道上,灯红酒绿间我在法国区转了一大圈,然后又回到波旁街,打算找处地方休息一下。波旁街两旁密集的夜总会里传来震耳欲聋的快节奏重金属音乐,一家又一家的酒吧里挤满了从世界各地来找乐的游客。不过孤身一人又饥肠辘辘的我此时对于这些没有什么兴趣,只想找处轻松自在的地方能好好吃一顿。在街道各种嘈杂的声响中,一阵隐约传来的低音号如诉如泣的乐声牵住了我的注意,觅着低音号的声音,我来到路旁一家露天的爵士乐餐厅。
  
  在杂乱拥挤的院子里,我独自坐在一张小铁桌旁,慢慢喝着一杯冰啤酒。院子一头的小舞台上,一个叫“蒸汽船(Steam Boat)”的三人爵士乐队正在整个波旁街鼎沸杂乱的各种噪声中不为所动得专注地演奏着他们的乐曲。
  
  我一直无法理解当年第一个中国译者是出于何种目的将“Jazz”翻译成“爵士乐”这个透着一股子贵族气的名字,事实却完全相反;爵士乐和优雅的贵族们毫无任何关联,而是一百年前由那些绝望无助的黑奴们在新奥尔良这块地方创造出来的。当年那些创造爵士乐的黑奴们没有文化,甚至连乐谱都不认识。在黑暗的蓄奴年代,在整个美国南方,新奥尔良是对黑人们最宽容的地方。这里有自由人身份最多的黑人居民,法律也允许黑奴们在休息的时候可以到公共场合聚会,当时这在美国南方是独此一处,绝无仅有。这些远离家园,流离失所的黑奴们把他们记忆中故乡的音乐和西方的乐器相结合,然后产生了爵士乐。

  爵士乐对于我来说很难以喜欢或者不喜欢来界定。以前偶尔也会听一听爵士乐,但是它总是给我一种太冷的感觉,听久了会令人心中升起一股颓废,因此虽然也算喜欢爵士乐的风格,但我向来对爵士乐有所节制,不让自己去沉浸其中。
  
  可是这一次,我却有了一些不同的感受。
  
  坐在新奥尔良法国区这个拥挤混乱,谈不上什么格调品味的街头餐厅,听着舞台上那三个衣着随便乐手的演奏。身旁的街道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相邻的小店灯红酒绿,杂乱无章。铺着石砖的地面有些潮湿肮脏,四周环绕着密集陈旧,充满南欧情调的低矮楼房。在这一片无序的混乱中,一支低音号与一把大提琴演绎出的,与四周环境同样显得有些随意和无序的缓慢乐声,透过新奥尔良闷湿钝热的空气向着我缓缓而来,毫无阻挡地渗进我的心中,然后在全身弥漫开来。我就像被童话中的魔法给定住一样,除了忧缓的音乐,四周的一切仿佛都荡然无存,而这种感受似乎有些令人恍惚,却又是如此清晰,是我所从未曾经历过的。
  
  那一刻的经历令让我从此难忘也如此疑惑,于是我执着地想找到答案。当走完漫长的旅程,有一天坐在纽约第五大道上市立图书馆恢宏肃穆的阅览厅里,在一摞介绍美国文化历史的书中我看到了这样的论述:“……爵士乐充满了即兴和随机应变……而所谓的即兴和随机应变正是来源于黑人们的痛苦经历。假如你是一个黑奴,语言,食物,生命中的一切要素都骤然改变,如果你不能做到随机应变,那你必然会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充满痛苦的世界里……
  
  ……白人们同样在爵士乐中找到了某种与他们自身经验密切相关的东西,假如我们不是一个移民国度我就不能确定是否还会这样。在这个移民国家,每个人都心怀一种流离失所,远离故乡的的感觉,现在终于你找到了一种音乐能叩动你心中的这种身处异乡的孤独,….”
  
  在新奥尔良我前后滞留了三天,在这三天里我没有浪费一刻时间。从白天到深夜都在这个奇异不凡的城市中游荡着。白天有空时我去了新奥尔良市政厅一带的市中心。那里高楼林立本是繁华的商业办公区。可是当我闲逛在空寂的街道上时,毫无例外,几乎所有的高楼都已关闭,高楼外面的窗户支离破碎,只是用木板简单地封了起来,这些显然都是卡特里娜飓风的杰作。这个城市的街道杂乱无章,一个个标识牌东倒西歪,红绿灯也斜翘到一边,不知到底是在往哪一个方向发出指示。大街两旁的众多店铺也多停止了营业,最多在入口处贴着“近日重新开张”的告示,却无一写明了具体开张日期。在衰败萧条的新奥尔良市中心,让人只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仿佛卡特里娜飓风不是发生在七个月前,而仅仅是在上个礼拜。
  
  借卡特里娜飓风的光,我利用的最多的当然是这个城市劫后余生的免费公共汽车。当然也毋庸置疑,每天和我一起利用免费公共交通的基本上是新奥尔良为数众多的黑人居民。在这些略显老旧的公交车上,偶尔也有少数白人乘客,但他们大多一副正襟危坐,小心谨慎的样子,似乎在竭力避免和身旁的众多黑人乘客们发生接触。
  
  我却不是这样。孤身坐在这些陌生的黑人之中,每次我都会主动与坐在我身旁的黑人乘客们攀谈起来,而这些黑人也都能欣然接受我的搭讪,毫无隔阂地与我侃侃而谈起来。一次我身边坐了一位年长黑人,他身上的衣服虽然并不是什么名牌,但也不像大多数对于穿着不甚讲究的美国人,随随便便一件T恤衫和一条牛仔裤就打发了事。这位黑人老先生戴着一顶浅色贝雷帽,身上的长袖白衬衣一尘不染,下身配着一条烫得平平整整,剪裁得体的米色吊带西装裤。他打扮得干净利落,气质不俗。看得我不禁问他:“先生,你是位音乐家,或者做艺术工作的吗?”
  
  这位黑人老者听了先是一愣,然后笑了起来:“不,我只是个普通人。”
  
  “哦,可是你的打扮却真让我觉得你象一个艺术家。”
  
  “是吗?”这位黑人长者显然对于我的评价非常开心,很自豪地说到:“在新奥尔良,大家都是这样。和别的地方不同,新奥尔良人很重视自己的仪表。”
  
  还有一次我在市中心的公共汽车站等车。虽然自从卡特里娜飓风之后新奥尔良的公交车全都免费,但是这些免费的公交车却从来没有准时过。在等车的无聊时候,我和一起站着等车的一个约五十岁左右的中年黑人聊起天来。
  
  当这个叫约瑟夫的中年黑人得知我从中国来时,显得非常兴奋,他告诉我他最崇拜的人就是毛泽东,当他说到毛泽东时居然能非常准确地用中文发出“毛泽东”这三个音节,这点令我印象深刻。我和约瑟夫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约瑟夫谈起了越南战争时他在亚洲的经历,我也向他聊起了自己在美国的各种遭遇。
  
  言谈间我问约瑟夫,为什么我看到很多街区到处都是垃圾却无人处理时,约瑟夫一耸肩告诉我,自从卡特里娜飓风后就一直这样。我不解地说到:“可那已经是七个月之前的事情了。我真不明白,七个月过去了,既然美国政府有能力派军队去伊拉克制造混乱,那为什么就不能派军队到新奥尔良来清理这里的混乱?”约瑟夫听了会心地一笑说到:“伙计,我喜欢你说的这些话!”
  
  在新奥尔良的时候,青年旅馆我住的房间里同时住进了一个叫“建司 (Kenji)”的日本人。建司买了三个月的灰狗巴士通票,正坐着灰狗巴士环游美国。他在日本曾经是一名音乐人,后来因为和他自己的唱片公司合不来,索性辞了职,跑到加拿大的温哥华,到他朋友开的一家日本餐厅里去帮忙。当我和建司聊起新奥尔良这座城市时,他从一个职业音乐人的角度告诉我,新奥尔良让他非常吃惊的一点是,这里许多在街头巷尾卖艺为生的表演者的水平非凡,“他们中很多人如果是在别的地方,那绝不会是在街头角落,而应该在正式音乐厅里演奏才对。”
  
  听建司这么一说我想起了在波旁街上的那个露天餐厅的爵士乐手们;在演奏的间隙,为首的那个叫威利的小号手会简短地在麦克风里说一声:“先生们女士们,我们是在这里通过表演谋生,希望诸位能给与我们您慷慨的支持。”然后就举着一个大号马口铁罐子在院子里的餐桌间走一圈,任凭桌子旁的客人们自愿往铁罐子里投钱,态度坦然而又不卑不亢。
  
  晚上的时候我邀请建司和我一起去法国区,但他回答说白天已经去过了,晚上就只打算呆在旅馆里哪都不去。“可是夜晚的新奥尔良才是真正的新奥尔良呀?很多街头表演都在晚上,那些著名的舞厅酒吧也只有夜晚才开放,不去看看这些地方怎么能算是到过新奥尔良呢?”我有些不解地向他解释到。
  
  “我听说新奥尔良是个治安很差的城市,晚上还是待在旅馆里比较安全些,再说我家里人也不要我晚上出去。”建司对我的劝说毫不动心。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在心里摇了摇头。新奥尔良确实是个犯罪率很高的地方,命案发生率一直都在全美前列。但是这个城市的精华和它最迷人的一面也只有在它的夜色中才能得到尽情地展现,况且许多危险只要处事谨慎小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实在有些无法理解建司。当然我也知道很多象建司这样的旅行者;他们在旅途中的恐惧和患得患失阻止了他们自己去从容深刻地领略路途上的美丽,让他们忘记了旅行真正的目的。
  
  在新奥尔良的第四天也是我离开的日子。在新奥尔良这种城市,在路边搭车显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经历了在圣路易斯南郊的变故后我也变得更加小心,所以决定先出了这个城市,到离它远一些的地方再开始搭车。
  
  早上我和也是今天离开新奥尔良的建司一起从我们下榻的青年旅馆走到位于市中心的灰狗巴士车站。我花了九美元买了张往东走的最便宜车票,刚好够我出新奥尔良,渡过蓬恰群湖,一直坐到东边约五十多公里外,蓬恰群湖西岸的小城“斯莱德尔(Slidell)”。
  
  新奥尔良的灰狗巴士站和火车站在一起,当我俩来到候车室时,建司突然用日语和候车室里坐着等车的一个日本年轻人打起招呼来。我一看居然认识,昨天晚上在青年旅馆的院子里我们一起聊过天,可那个日本年轻人是昨天傍晚才到新奥尔良的,怎么只待一个晚上就走了?等走到巴士检票口时我把自己的疑惑告诉了建司。建司说那个日本年轻人买了铁路公司的通票,正在坐火车转遍美国,他的目的就只是坐火车路过美国大陆所有通火车的著名地点,而对于这些地方本身那个日本年轻人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听了建司的解释我哑然无语。虽然铁路公司显然会很欢迎象那个日本年轻人一样慷慨的捐助者,但他对旅行这件事独具一格地诠释还是远远超出了我的常识范围之外。尽管我总是一向极力让自己去理解这个五花八门的世界,和身处其中,千奇百怪的各色人等,但这个世界却依然能不断地带给我难以预料惊奇,令我往往只能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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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路易掉了背包之后,搭我的两个园丁的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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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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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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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廉的卡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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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油站买的明信片,上面写着“密苏里的州鸟,蚊子!”,密苏里的蚊子之猖虐由此可窥一斑。只是当时我还没料到,其实密苏里的蚊子和我后头在南方各州遭遇到的相比,那是相当的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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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5号公路上,两旁是密西西比州的亚热带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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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设在湖水与沼泽上的蓬恰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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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新奥尔良的街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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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有铁轨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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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旁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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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江南看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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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7/8/15 10:53: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转贴]走过美国 第278楼
驻马江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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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区里的意大利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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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脱衣舞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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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酒吧夜总会,上面是旅馆,法国区里典型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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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区边,密西西比河畔乘凉的当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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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土产店里的T恤衫,我非常喜欢上面印得那些机智诙谐的话。比如这件,大字写得是:耶稣爱你。下面一行小字可以翻译成:但我们剩下这些人觉得你是一个混蛋。
  
下次再去新奥尔良,我一定要买上几件这T恤衫去送我认识的某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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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江南看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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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7/8/15 10:59: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作者 主题:回复:[转贴]走过美国 第279楼
驻马江南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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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餐厅里的街头爵士乐队“蒸汽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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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波旁街上的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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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的甲壳虫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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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街头爵士乐队。后来我和朋友说,不去新奥尔良,永远不会真正理解爵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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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张新奥尔良市中心的图。
  
被飓风吹歪了的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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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江南看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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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7/8/15 11:05:00   短消息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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