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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阳光黑子于2006/9/12 14:17:00说道: 5。给死人盖楼 这就是我给同学打电话,他给我讲的案子。 发生在他们那儿的郊外。 有段时间,总是有旅游的人在郊外失踪,案件往往都是这样,一种手法做得越多,就越容易破案,因为这样很轻易的能找出共同点,能找到分析案件的入手点。 警方当然就到郊外去排查。那是一个旅游区,有很多当地居民都把自己家里弄成可以招待客人的地方,想来便是做一些农家饭之类吧!顺带家庭旅馆。 在排查的时候,有一个反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一个开办家庭旅馆的户主,家里经常有漂亮衣服挂出来,大家很是奇怪家境一般的他们怎么买得起那些好衣服呢? 重点落在这家人身上后,案子侦破了。我同学说这家的两口子都有些心理变态,看见别人任何方面比他们好就一点都受不了,所以才会杀人,既然变态也许就不会对这些事很愧疚吧!当然这是我理解的,具体怎么突破的我没细打听。总之那两口子交待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比较让人寒的是他们对尸体的处理方式,他们在院子里挖了大坑,凑够了一定数量的尸体,便并排放在那坑里面,然后在上面抹上水泥,再杀人,再藏尸凑数,凑够了再摆好抹上水泥。就这样,在起尸的时候,那些人看上去便生生的被盖成了“尸体的楼房”。一共是40多具尸体,住在那地下好几层的“楼房”里…… 而这栋楼房,就在那家庭旅馆的院子中,地底下…… 也许以后我们去农家旅游,也要当心了…… 6。致命的巧合 这个同样来自我同学讲述。 巧合不是只会在影视文艺作品中发生,真实生活中就偏偏也会发生像小说情节一般离奇的巧合,甚至有的时候,这些巧合是致命的。 还好这个案子最终真相大白,有冤的人也得见天日。但是转念一想,那些巧合,那些冤屈,怕不是对那个人的某种报应呢。 警方接报,一个女人被谋杀死在自己家里。谋杀方式为扼颈,死前曾发生性行为。法医认为死亡时间约在凌晨3点。 很容易的,便找到了重大嫌疑人,这是一个有钱人W,被害的女人是他的情人。女人尸体旁发现两块枕巾,上面的精斑经化验为A型血,W刚好是A型血。 于是警方开始对W进行询问,W说当天他们的确到女人家里发生了关系,发生关系的时候的确用枕巾铺在女人身下,2点的时候他离开了。但是他居然在女人家附近迷路了,一个多小时都没走出去。而且他们在激情中的时候W很迷乱,不记得自己是否有把手放在女人脖子上,W走的时候和女人说“我走了”,女人也只是“唔” 了一声,所以到最后,他甚至认为真是自己在激情中卡住了那个女人的脖子,那女人在他走后死了,他也就打算认罪服法。 我们来看要点:动机:激情错杀,不需要动机的。时间:凌晨2点左右,虽然法医根据尸僵判断女人死在凌晨3点,但是因为那是冬天,女人开着电褥子,因为保暖的缘故,尸僵形成的晚一些也很正常,而2点之后,W离开了那里并在迷路中,没有人能证明在那段时间他不在现场。工具:双手。其他物证:留着A型血精斑的枕巾。再加上W也打算认罪,按说这案子也就该结了,连DNA都不用做了。 好在警方还是认真的,女人死后她的手机不见了,而W说不出来那手机哪儿去了,便在这个疑点上打了个结,而幸亏有这个结。 后来那女人的手机居然打出了电话,也就顺藤摸瓜的抓到了拿着那个手机的人,很轻易的,那个被吓破胆的小偷就交待了他抢劫杀人的经过。 凌晨3点左右,小偷摸入女人的家想偷东西,看到赤裸的女人便起歹念,先*后杀,顺走手机和财物。 再看要点:动机:劫财劫色杀人灭口。时间:凌晨3点,法医的判断是准确的。工具:双手。其他物证:留着A型血精斑的枕巾。那小偷居然也是A型血!!!!!!!!!而当时因为W承认和那女人发生性关系是用枕巾垫在身下,并且是A型血,警方当时没做DNA也是可以理解的。 做了DNA之后,小偷正式伏法了…… 太多的巧合了,且不说A型血,不说用枕巾垫在女人身下的习惯,不说前后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说W怎么会突然迷路呢,怎么会不记得是否掐了女人脖子呢…… 如果W不迷路有人能证明他没在现场,如果W和女人激情的时候没那么意乱情迷,如果W能确认自己离开的时候那女人还很正常,他肯定能少受不少来自于内心的恐惧吧! 再如果那小偷不那么笨,稍微有点反侦查能力,不用那女人的手机打电话,W怕是要去大牢里生活些日子了…… 但愿不会陷入那样的巧合之中,而但愿之前,还是先告诫自己不要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吧!也许别人做的时候还没事儿,到了自己,却触犯了什么,最终百口莫辩甚至搭上性命呢…… 七:回帖 这是我在QQ上认识的一个朋友的口述。 “那是一个阴冷的日子,天暗得让人感到不安。曾经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安,但是现在我明白了。那就是我多行不义必自毙。老天爷也有预感的。 那天,我正在公司偷偷上网,突然头顶一声霹雳炸响:你在干什么? 我、我、在网上查资料……。我来不及关掉页面,颤抖着声音道。 老板劈头盖脸训道:你少给我来这一套,上班专心点,再让我查到你上网,小心炒了你。训完老板转身欲走。 我高悬的心肝正要归位,突然老板折了回来,径直走到我的电脑面前。然后我看老板的脸色渐渐地如死猪一样,开始涨红,发青,发黑,最后发臭。老板霍地站了起来,悲愤的声音再整个公司上空回荡: 你竟然看帖不回帖?!……你怎么能够看帖不回帖呢?!鱿鱼,鱿鱼!……我终于尝到了味道了…… 我悲伤地在街上游荡,不知道往何处去。 漫无目的地晃荡在某处,抬头一看:“看帖必回”网吧。 我拣了仅剩的一个位置坐下,打开一个BBS继续看我在公司没有看完的鬼故事,看完,顺手关掉了网页。 接着我看见屏幕上映出一个发抖的身影,正站在我的后面。 一种诡异的即将爆炸的感觉在我的周围弥漫开来。 我回头,刚开始殷勤无比的美女服务员用手指指着我,极力压抑的悲愤使得她浑身发抖。 你走,我们网吧没有你这种家伙! 这是我今天听到的第二声炸雷了。 再接着,我感到了网吧里所有的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聚集到我的身上,我感到一种万箭穿心的痛楚。 然后,无数火山爆发般的拳头朝我的身上头上落了下来……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醒来之后我鲜血淋淋地躺在一条臭水沟旁。两个好心人在不远出嘀咕了半天,召唤来我最需要的、敬爱的人民警察110同志和救死扶伤的120同志。 在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110和蔼的问我为什么会被打成这样,我说是网吧的蛊惑仔打的。 110知道了情况后,义正词严地宣布一定要将那些打人的家伙全部收拾,这让我感动无比。然后110又问为什么动手打我。我目光黯淡了下来:我不过是看帖的时候没有回帖罢了。 刹那间,我感到了担架的震动。我的天空再一此坍塌了下来。只觉得身体一轻,我在黑暗中划出一道笨重的弧线,飞向了原来的臭水沟。身后还回荡着110和120愤恨的尖叫:竟然是个看帖不回帖的家伙,该下地狱…… 我怎么也接受不了,作为资深潜水员的我,竟然会淹死在臭水沟里。难道是报应? 我似乎真的死了。我已经看到了牛头马面。把我带到了地狱。判官呈上了生死簿,阎王看了看说:阳寿未尽啊,怎么就抓来了。 我突然好象明白了看帖不回帖是一件罪不可赦的事情,但是,牛头马面的声音已经响起:他看帖不回帖。 这是我离开地狱前听到的最后的声音,是我一生中最恐怖的声音,甚至于我生前的被打和被抛弃都不算什么了。 我的确死了。阎王把我未尽的阳寿都给了看帖回帖的人。 而我,地狱没人要,人间没人要。 我就这么游荡在荒郊野外。 同志们,千万不要重蹈我的覆辙!记住: 看帖, 一定要回帖!!! ” 我在第一时间回了贴,所以很幸运的增加了阳寿。还免去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 也许。。那些看贴喜欢不回的人们要小心了。。。。。[/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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