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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天天天蓝于2006/12/21 10:21:00说道: 回学校以后,我搬到另外一个公寓,免得和杜政平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一天,在系里的信箱旁边碰见他。他稍微瘦了一点,看上去很精神。 我们寒暄了几句,他说“你等等”,然后跑到自己办公室去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送给你。在纽约买的,前不久才出来。” 我看看题目,是一部动画片《宝莲灯》。正奇怪他何以送我一盘动画片,他说:“里面的主题歌是张信哲唱的,很好听。” 那首歌,叫《爱就一个字》。 那天晚上,我在电脑上一遍遍听这首歌: …… 爱就一个字 我只说一次 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野花太放肆 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 这和“劈山救母”的故事好像并没有太大关联,但无疑是一首演绎得非常成功的情歌。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我这辈子的份额只怕已经用掉,却什么也没得到。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回来之后,程明浩没有和我联系过。夏天的一切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几天后,我在图书馆碰到杜政平,他告诉我,纽约那家公司已有录用意向,条件相当优厚,并希望他在修完这学期课程后就回公司一边接着实习一边做论文。 那样的话,明年初我就去上班,五月份再回学校答辩。”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他究竟想说什么。 他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纽约,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 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他抬起头,终于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还是“不应该”,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程明浩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杜政平一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他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他追上来,“关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程明浩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于杜政平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他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他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他告诉我,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是实习生,性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他们关系不错,他喝过几次她煲的汤。那个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纽约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纽约,大概会去追她。”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于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昏了头”。她扼腕叹息,“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他还不够成熟。” 郑滢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男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于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男人谈恋爱。” “老得可以煲汤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觉得高年级的人老得可以;后来,“老”用来形容所有超过二十五岁的人;终于有一天,等我不再说这个字而用“成熟”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开始变老了。嫌别人老,是不应该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 “懂什么,男人的魅力要三十岁以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二十几岁,那叫愣头青。平心而论,杜政平在愣头青里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愣头青到底还是愣头青。” “不对,照你这么算,女人随年龄的增长,找的男人会越来越老,比如说,三十岁的女人应该配四十六岁的男人?你哪里看来的?”我开始怀疑她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我看,那本书八成是个老男人写来花女人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强女人的紧迫感,减少社会上的老处女。” “你不是说过好男人像新鲜羊角面包大家抢吗?等到三十多岁,老早被人家抢掉了吧?” “真要够好,我难道不能再抢过来?”我服了她。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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