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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天天天蓝于2006/12/24 10:37:00说道: 第二天,在开始实施“新年计划”之前,我干了一件计划外的事情——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和程明浩有关的照片,把它们统统烧掉。我不想再看见他。 2002年杜政平过生日,我特意去买了一瓶阿曼尼的Acqua Di Gio送给他,算是补上被砸掉的那瓶。他笑着接过去,却没见他用过,事实上,后来,我没在他身上闻到过任何香水味。 好几个月,那股西瓜味在我的浴室里阴魂不散。直到如今,无论在什么场合,人山人海里要是哪个男人用Acqua Di Gio,我只要闻一下,立刻就能分辨出来。 郑滢曾感叹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事实却正好相反:她的本家把她转给自己的同事——而且是女同事,不是“不要她”,恰恰是为了“要她”。没多久,郑广和对郑滢展开了地毯式的追求,死缠烂打加柔情万种,用事实证明了这个男人对女人的了解远远超越了生殖系统。 情人节那天,郑滢捧着个插着一打玫瑰花的菱型花瓶来找我,“给你摆摆。” “好漂亮的花!”我叫起来,“哪里来的?” “郑广和送的,我办公室里都放不下了。”郑滢的脸“刷”地红了。我们公司为了减轻收发室的负担,明文规定不为员工接收花店送的花——很不浪漫的规定,郑广和医生大脑袋一转,有了,自己去买来十二打玫瑰花,配上形状各异的水晶玻璃瓶,亲自开车送到我们公司。当郑滢接到电话到底楼大厅去见他,整整两排沙发都被玫瑰花占据着,浩浩荡荡,蔚为壮观,像个小型阅兵式。郑广和就站在两排玫瑰花之间,笑得像个拿破仑——当然,他比拿破仑高。 郑广和这一招实在够厉害:一,一百四十四朵玫瑰花大兵压境,哪个女人见了不感动得稀里哗啦脑子发热?二,替郑滢在公司里挣足了面子:女人有了男人宝贝,身价立刻不一样,何况她是那年情人节惟一一位收到玫瑰的女员工,铺天盖地,给其他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几年之内传为佳话;三,变相给自己拉了选票:让郑滢周围的女孩子们既羡且妒,众望所归认定他是个模范好男人;四,摈除了我们公司里可能存在的竞争对手:嘿嘿,愣头青,你撒泡尿照照自己,可有我的魄力乎?没有吗,一边凉快去。 此举几乎赶得上战国时代燕国太子丹收买荆轲的架势,二话不说,情重如山,让人惟有以身相报,刺秦王也得干。 二二年的春天是个结婚的季节:三月份,张其馨和林少阳结婚;五月底,郑滢和郑广和结婚。 杨远韬不知从哪里拐弯抹角打听到郑滢结婚的消息,把一份礼物寄到公司里,郑滢把我叫过去一起开封。打开外包装,浅蓝的纸盒立即告诉我们那是一件Tiffany。 我们对看一眼,郑滢从浅绿色盒子里小心翼翼地拎起一条白金项链,下坠一个简单而雅致的挂件,两个同心圆,用碎钻嵌出几个罗马数字,看上去有点像个时钟。 盒子里有张卡,上面只有四个字,很漂亮的笔迹,“天长地久”。我不由想,杨远韬究竟是在祝愿郑滢和她的夫婿天长地久,还是在抱愧自己曾经许诺却无法实现的天长地久。 郑滢把那张卡仔细看了两遍,然后撕掉,“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打算把这条项链怎么样?” “戴啊,这可是我的结婚礼物,”郑滢扬起脸冲我一笑,竟是一脸神采飞扬,“Tiffany is Tiffany。你以为我会舍得还掉?” 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勇敢的女性形象由海伦•凯勒让位给我的好朋友郑滢,为了她有勇气对着老情人送的结婚礼物微笑着说“Tiffany is Tiffany”。她收下一条项链,放走了心中的浪子,影子都不留。 比“怀念”难的是“怨恨”,比“怨恨”难的是“忘记”,比“忘记”更难的,是“直面”。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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