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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天天天蓝于2006/12/24 10:54:00说道: 我还是坚持天天写故事,看的人比从前少了,大部分人觉得情节索然无味,我想出很多办法来搞花样,不奏效,好些人写来电子邮件问打算什么时候写结局。说实话,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心底里暗暗盼望的是:某一天,会有人出来帮我写那个结局,可是一直都没有,我依然面对一个庞大而陌生的人群,没有那张熟悉的脸。还是,他明明在里面,却不肯告诉我?因为他还在生气,或者嫌弃我,或者,更加糟糕,他已经有了别人,根本不爱我了?这些可能性让我感到绝望。 我好几次想给他写电子邮件去,写好却又删掉,因为我太害怕我的猜测会成真:他现在比以前混得好了,也更帅,脾气又好,应该会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吧?假如人家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换了我,也不会拒绝。要命的是,要比我可爱比我温柔比我听话比我会织围巾,实在,实在并不是太难做到的呀。假如他说“欢迎你来找我们玩”,我怎么说?真要那样,我宁可不知道。 我想起张其馨发现田振峰结婚时的歇斯底里,不由倒吸一口凉气。现在,没有人陪在我的身边安慰我。 我给自己定下一个期限,到在旧金山分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他还不来找我,就算了。然后我像史努比一样接着用功,矢志不渝地将“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写成一块鸡肋,把上面仅余的肉统统啃光,眼看着满地引航灯一盏盏熄灭,熄灭一盏,就有一根刺扎进心里,到后来,那颗拳头一样大的心变成了仙人球。不会有人喜欢捧着个仙人球睡觉吧。 他,还是没来找我。 终于我痛下决心,三下五除二把故事里的女主人公整得很凄惨,让人家来同情,随后在结局里把她发配到某个天涯海角去“开始新生活”、“明天会更好”。读者反应不错,觉得她“长大了”、“成熟了”。我有点不明白:长大就是这样?好像意思不大。真要这样,我宁可长不大。 以后的日子飞快地过去,我忙着和加州的朋友告别,整理东西,把不多的家当能卖的卖、能送的送,余下的打好包准备寄去达拉斯。九月初,公寓租约到期,郑滢又正好回国探亲,我便带着不多的行李搬到一个同事家里的客房暂住。 离去达拉斯上班还有一个月,我决定再好好看看旧金山。 现在我每天有大把时间在街上闲逛。我不是个很有想像力的人,所以逛来逛去也就那么几个地方。 旧金山湾上的天空总是那么蓝。相信将来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怀念这样的蓝天。 海湾边的码头安安静静,像功成身退的老兵,悠悠地坐在那里晒太阳。 一号码头旁边栈桥上的路灯换过了,栏杆也漆了一下,漆成一种很好看的绿色,我喜欢。 渔人码头永远人挤人,卖海盐的地方现在换成了一个贝壳手工艺品的摊子,我在那里花三块钱买了一个蓝白相间的贝壳戒指,我依然钟爱戒指。 我去了一次魔鬼岛,自己去的,以后我应该习惯一个人去玩。 有一次,逛着逛着,我突然发现自己站在北滩一个僻静的坡上。那里,隔着生满绿色常春藤和紫红色三角梅的矮围墙,远远可以望见海湾中的白色灯塔。我望着望着,生起一个奇怪的念头:犯罪心理学说罪犯事后往往会一再返回作案现场,那么,他有没有回来过这里?我们曾经在这里一起谋杀了一段爱情,将之毁尸灭迹,现在我回来了,可我的同谋呢? 郑滢曾经评价我越变越“感性”了,她嘴里的“感性”基本上等同于“神经”。有人说,旧金山这个城市不宜久留,它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消磨意志,或许是真的吧,这里山太绿,水太青,风景太美——回忆太多。离开这里,对我有好处,我不能多愁善感,我要意志坚强。 在觉得把所有该去的地方都走遍之后,我脑门上突然亮起一个灯泡,还有一个地方没去 。那个地方,怎么能不去看看呢? 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于看见了——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于经费问题,这些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 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上面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他的。于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在清晨五点半潮汐来临的时候听效果最好,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我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听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 我的眼睛里慢慢盈起水光: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像是说“一路走好”。 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让我,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日,张信哲出了一张新专辑,题目叫《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 “现在还有人听情歌吗?”有人在一个流行音乐论坛上质疑。 我忍不住注册了一个网名回答,“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做过市场调查。”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 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 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只剩最后几天了,我的家当和汽车都已运去达拉斯,我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我的“古玩铺”里东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浅银灰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像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于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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