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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完美于2007/3/26 10:40:00说道: 在大陆铁路最艰险的西半段,华人劳工约占筑路劳工总数的80%到90%,被称为整条铁路线最困难部分的跨越内华达山脉一段就完全是由华人劳工完成的。在美国人描述和评论当时在内华达山脉中筑路的华人劳工的记述中我找了到这样的记述:“…他们被强迫从日出干到日落,在非常危险的条件下工作,寒冬腊月睡在帐篷里,没有任何东西用来抵御寒冷,以及会将他们的整个营地全部扫入山底的雪崩。” “…这些中国劳工被从山顶上用绳子掉下去,在悬崖上打炮眼,点炸药,当他们在爆破前没有来得及被拉回去时,往往非死即伤…” 在美国历史上,关于横贯大陆铁路最著名的照片当属那张‘黄金道钉(Golden Spike)’,照片记录的是从东西同时开工的铁路线在犹他接轨贯通仪式的照片。约三千名政府官员,铁路公司职员和筑路工人参加了这个盛大的庆祝仪式,但所有华人劳工都被事先赶出了仪式现场之外。中国人修建了这条铁路但照片上却没有他们。” 十九世纪那些登陆美国的中国人本来是怀着发掘金矿的梦想来到美国的,但当他们登陆加里福尼亚后却发现一切并非如此。中国人并没有权力占有开发富矿,即使可以挖掘一些被白人遗弃的贫矿和费矿也必须向政府缴纳许可费和外国人税-通常这所谓的外国人税只向中国人征集。这些中国劳工还必须同时缴纳人头税,医院税,财产税,虽然在教育上受到排除和歧视却照样得缴付教育基金。中国人最早在北加州的首府沙加缅都附近的沼泽地里开渠围堰,种植水稻蔬菜,中国人开垦出了这片荒地成为良田,但却无权拥有它们,中国人必须将自己开垦出来的土地转给白人后,再向他们租用。中国人为这个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无法取得公民权,甚至无权在法庭上作证。 许多华人劳工是来自广东的渔民,当年由于歧视和限制,迫于生计许多人重操旧业在加州海边捕鱼为生。因为当时占加州绝大多数人口的白人的饮食主要以牛羊肉为主,靠小帆船和家族式运营的华人渔民对白人的生活和就业并没有多大影响,且当时那些华人渔民基本上把捕获的鱼在沙滩上晒成鱼干再返销回中国。但加州议会后来却通过法案,以保护海洋生物资源为名禁止出海捕鱼。但事实是这个法案只是为了针对那些华人渔民而已,比如在北加州的蒙特利(Monterey),在这个法案将当地的华人渔民赶走之后,却在同一个地方修建了大规模的现代化沙丁鱼罐头工厂和捕鱼船队,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将加州沿岸的沙丁鱼捕获殆尽,以至于罐头工厂不得不关张大吉。 当矿山建毕,铁路修完,良田尽现,美国西部终于能够向整个东部和现代文明敞开大门时,那个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就紧接着出炉了。 美语里有一句著名的歇后语“Chinaman’s chance-中国佬的机会”就正出于那个年代,这句歇后语的意思就是机会渺茫,也确实如此,在这片被称为充满机会的梦想新大陆上,作为一个中国人,当年的那些华人劳工们从来没有被赋予过太多的机会。 美国最伟大的作家马克吐温应该算不上是个博爱主义者。如果你稍加注意他书中关于印第安人或者墨西哥人的描述和评价的话,你大概会认定他是个及其歹毒刻薄的种族主义者。但曾在淘金狂潮期间在西部有过广泛游历的马克吐温却对华人怀着出奇的好感和绝大的同情。他的书中对一切中国人的褒美之词都溢于纸面,而与此同时必定也伴随着对他那些歧视迫害中国人的白人同胞们毫不留情的尖酸挖苦。马克吐温这样地评价到:“…一个中国人对任何白人都是有利的-就算那些最劣等的白人,因为他得为他们的罪恶而受难,为他们的卑劣的偷盗而受罚,为他们的抢劫而入狱,为他们的谋杀而丧命。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庭上作证剥夺中国人的生命,可是中国人却不被允许作证控诉白人。我们是一个‘自由的国度’-没有人对此异议-没有人对此不服。(大概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允许别人对此可以表示异议)” 在荒凉的高山之巅,在我眼前,这些一百二十年前的华人劳工们在酷暑严寒中,在没有任何机械帮助下,仅凭双手一块一块垒起来的高高石窑,它们远离人境,寂寞无语地沐浴在余晖将尽的夕阳之中,等待着黑夜降临。 在西部荒野中的这些游历中我不得不产生一些感受;从门扎拿到关塔那摩,从一百年前的那些机会渺茫的华人劳工,再到一百年后的李文和。也许这个国家确实善于在历史中改正错误,但这个国家似乎并不是很善于谦虚地从历史中学习。 从到牧场的第一天我就向黛安娜提及我需要找个地方买双新靴子。但离奥兰恰最近的一个有比较大商店的城镇是北边一百公里的毕晓铺,刚好过了一个礼拜牧场要开车去毕晓铺接丹尼尔的一个也要来牧场作一段志愿义工的英国朋友,我就顺便搭车去买了靴子。 丹尼尔的那个英国朋友从伦敦来,居然也叫克里斯,而且年龄也一摸一样,都是三十三岁。在牧场大家为了把他俩分开就管丹尼尔的朋友称为“伦敦克里斯”。 新来的伦敦克里斯留着短发,胡子刮得溜光,总是一副充满阳光的笑脸。虽然他和我的室友-犹他克里斯一个年纪,但伦敦克里斯看起来象二十三岁,而犹他克里斯则显得要比实际岁数大不少。 伦敦克里斯性格开朗,很快就和我们打成一片。他告诉我们他是以前在非洲旅行时和丹尼尔认识得。丹尼尔去年来的牧场,来了后写信告诉他这里的情况,克里斯觉得很有兴趣就决定来帮两个月的忙,到六月初再走。他是个建筑师,在伦敦与人合伙开了家建筑事务所,所以比较自由。不过克里斯一口浓重的伦敦腔,听他说话比较吃力,就连黛安娜有次都当着我们大家开玩笑说,听我的英语要比听伦敦克里斯的容易懂多了。 两个克里斯和我因为年纪都差不多,脾性也颇相投,所以在牧场里我们三个人一起扎堆的时候比较多,除了一起干活,就是一起聊天,还有就是一起喝啤酒。 我因为胃不太好,所以一直是个“一罐啤酒主义者”,也就是说一天只喝一次,一次只喝一罐啤酒。但在牧场我每天喝的啤酒远远不止一罐,原因有二;一是工作劳累,气候干燥,牧场繁重劳动结束后,啤酒确实是最佳的解乏祛渴的饮料。第二就是,我一直怀疑牧场的水有问题。我们用的水大多是山泉和地下水。到牧场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的毛巾虽然每次用完后都洗得很干净,但没多久就开始泛黄,而且牧场用来烧开水的铁壶内侧附了厚厚的一层黄垢,怎么看都象是因为水质有问题。牧场里大家要么喝水,要么喝啤酒,我不太放心那水,想说牧场可不可以买些别的饮料,但又觉得初来乍到就提太多特殊要求不太妥当,就决定入乡随俗,也把啤酒当水喝了。最后也是白天喝,晚上喝,干活喝,休息喝,一直喝到胃开始出问题,嚼两片钙片接着喝。 不过还别说,喝得半醉半醒时干活的感觉还真不错。晕了乎的搬起干草捆干起重活来不再觉得那么吃力难耐了,和牧场里的大小动物们打起交道来也拍肩摸背,称兄道弟,游刃有余得多。 我在牧场的日子里喝了如此之多的啤酒,让我不禁醉醺醺地和大家说:“伙计们,我把我这辈子该喝的他妈的啤酒都在这里给喝完了。”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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