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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魑魅魍魉于2007/7/13 13:54:00说道: 讨论继续。 我向元歌解释:“刚才宋小姐说的没错,‘玉兵时代’一词出自袁康《越绝书宝剑篇》,说在轩辕、神农氏的时候,人们曾经‘以石为兵’,就是将玉石磨成环套在手臂上,边缘处磨得很薄,像刀刃一样,可以随时取下来当飞镖或者砍削用,作为狩猎的工具和抵御袭击的武器。因为玉石的质地较一般石头软,又有装饰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即使不打猎的时候,人们也喜欢磨一个漂亮的石环套在手上,也许,这就是最早的玉镯了。但是这个说法也只存在于古玩学家的传说中,并没有准确的考证,不像孔子关于玉的理论来得那样普及明白,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玉在人们的概念中也渐渐由兵器转为礼器,所谓‘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成了一种佩饰了。” “是这样……”元歌动摇起来,“这样说的话,把玉饰秀和剑舞揉到一起倒也有点意思,可以考虑让武士们穿上表示远古时代的兽皮服饰……” “再戴上面具。”宋词补充。 元歌点头:“傩舞的面具,增其张力,更刺激一些。” “模特儿的服装要尽量柔美,和男子的兽皮形成鲜明对比。” “主题可以稍做调整。” “经费省下许多。” 两人的意见总算渐渐相合。正谈得热闹,小妹又急匆匆跑了来,门也忘了敲,一头是汗,满脸绯红,站在门口愣愣地瞅着我大喘气,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元歌大发娇嗔:“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看到这里在开会吗?” 小妹吓得一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 我忙走过去:“你是找我吗?” 小妹这才战战兢兢憋出一句话来:“小姐,你的车子撞了,你……你们还是自己出来看一下吧。” 宋词诧异:“有这样的事?” 元歌双手抱拳做祈祷状:“天哪,真该请那个阿清滚蛋,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会议只得暂停,我走出去,果然看到自己的车尾擦在大货车的腰上动弹不得,保安站在一旁,涨红着脸,只是初春天气,他却满头是汗,看到我,嗫嚅地上前:“小姐,对,对不起,我,我赔。” “你赔得起吗?”元歌口快地数落,“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你是怎么工作的?” 我过意不去,赶紧拦住元歌:“不能怪他,我这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好了。”我看着保安,“你叫阿清是吧?” 他憨厚地点头,不知道回应。 我微笑,再问:“你有驾驶执照吗?” 他仍然只知点头。我轻松地拍一下手:“那就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会处理的。是我不好,本来应该我自己来挪车的,却要麻烦你来替我做事,不好意思。” 听到这句话,阿清猛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我,眼里写满愕然、感激、喜出望外,种种情绪纠缠在一起,那样清晰而炽热地表现出来,反而让我觉得为难。 小妹喜极而呼:“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元歌取笑:“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阿清有麻烦,要你这么起劲儿道谢?” 小妹脸上一红,扭身跑了。 元歌更加娇笑起来。宋词却望着我轻轻点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诗经卫风》里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当不起这样的盛赞,赶紧说:“既然没事了,我们接着开会吧。”同时心里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里见到的那个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几句话,用来形容他倒是不错吧。 讨论进行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模特儿公司请哪一家?头牌是谁?” “剑舞表演是找武术队还是找舞蹈队?对场地有没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乐采用何种风格?” “如何通知媒体?要不要和电视台合办?” 宋词和元歌又争吵起来,她们几乎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会有分歧,往往要我参予意见才能得出答案。 开始我想不通她们如此不和,公司为什么还敢派这样两个人来同时接待客户。但是渐渐地,我猜出这其中的妙处来:因为两人的意见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会赞成彼。而彼与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计划可以说服客人与公司合作。这样,无论两人谁获胜,公司都一样受益。“王朝”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唯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5000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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