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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汤姆猫于2007/9/4 9:56:00说道: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1980年2月20日发布)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以及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做出具体规定。 另外,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婚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 我国法定的婚假一般是3天。各地普遍规定的晚婚奖励假,时间有长有短,最短的是一周,最长的是一个月。我国各地普遍规定的晚育奖励假则时间差距较大。有的规定晚育奖励假10-30天,有的规定45-90天,最长的九个月。还有一些地方规定,在给予女方晚育奖励假的同时,给予男方一定期限的护理假,一般为7 -10天。 做法不尽相同,请你具体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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