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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冷树叶于2007/11/9 9:12:00说道: ●整修原则 须“体现历史的真实性” 被圆明园的历任管理者所奉为圭臬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通过于2000年。一直以来,“古建恢复10%”等一系列争议便渊源于对该规划的解读之中。 2000年3月9日,在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汪光焘等分管市领导的主持下,圆明园召开了由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院、清华大学等中央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以及20多位文物、规划、建筑、园林、绿化等专家、学者参加的专家评审会。在该会上,讨论并通过了《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通过了解,规划的初稿完成者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通过查询该《规划》,圆明园规划的原则方针是“内外有别”。也就是指,“三园遗址内保护原有格局,不添新景,遗址的整修、恢复必须有利于体现圆明园历史的真实性。”三园外的规划绿地,按一般公园规划建设。 规划将遗址保护分为以下3类:遗址保护类。如西洋楼及其附近地区,是中国园林中中西合璧的范例;重点复建区保护类。除已复建者外,增加圆明园大宫门(正门)及其附近和长春园含经堂等处;其余为一般遗址保护分类。包括除上述两类外的三园内全部遗址。 在专家中存在“古建恢复10%”不同解释、争议的那一条,条款原文为:“古建的恢复。本着宜少不宜多的原则,恢复功能需要的少量建筑,恢复建筑面积控制在古建筑遗址面积的10%以内。”在圆明园的管理方看来,比起规划中的“古建筑遗址面积的10%”,目前所做的遗址修复的努力,还远远不够。圆明园管理处的副研究员宗天亮告诉记者,“规划中所称的不超过遗址的10%,换算出来其实就是14000平方米的面积。截止到目前,圆明园已经恢复的遗址大概有2000平方米左右。占的面积还不到10%中的0.9%。” 对于围墙到底算入不算入10%的争议,宗天亮解释,认为围墙也包括进入10%,这是过去的一种误解。其实,正确的理解方法一直是“古建恢复10%”不包括围墙。 谈到一些生态学者、以及“直面废墟论”的某些观点,赵军表示,那也只是一种片面的看法而已。 如果圆明园里满是荒草和豹子、老虎等动物,也就失去了她遗址公园的意义。慎重论证并予以立法的《规划》明确要求的是,以保护遗址为纲,公园就要从属于遗址保护。 (特约记者 范睿平 本版图片由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 ●圆明园简介 圆明园坐落在北京西郊海淀,与颐和园紧相毗邻。是清朝帝王在150余年间创建和经营的一座大型皇家宫苑。不幸的是,这一世界名园于1860年10月惨遭英法联军野蛮的劫掠焚毁,以后又经历了无数次毁灭和劫掠,一代名园最终沦为一片废墟。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积极抢救、妥善保护、科学整修和有效利用圆明园遗址这一历史文化遗产,一直倍受关注。如今的圆明园遗址公园,既具有重大的政治历史价值,又是一处难得的旅游胜地。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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