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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hbob1982于2008/3/13 8:40:00说道: [B](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 1095[/B] 这是一个看似平常的人员组合,前三个人先到场是正常的,他们住得近,张居正比自己先到,也还情有可原,毕竟这小子年轻跑得快,冯保是司礼监秉笔,是皇帝的秘书,过来凑凑热闹,似乎也说得过去。 所以紧要关头,高拱也没多想,奔着半死不活的皇帝去了。 然而他万没想到,张居正之所以早到,是因为他早就从冯保那里得到了消息,而冯保之所以在场,是因为他策划已久的阴谋即将在此实现。 看见高拱来了,已经在阎王登记本上签了名的皇帝,似乎又撤了回来,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对这位陪伴他三十余年,历经坎坷共赴患难的朋友、老师,说出了最后的话: “太子年纪还小,天下大事,就麻烦先生你了。” 讲完,走人。 隆庆六年(1572)五月二十六日,隆庆皇帝朱载垕驾崩,年三十六。 皇帝死了,按照惯例,大家都得哭一场,无论真心假意,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同理,按照惯例,哭完了就该商量遗产、权力方面的问题。 此时,最自信的人是高拱,皇帝死前都说了,太子交付给我,还有谁能取代我不成?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皇帝大人对高拱提出要求,这叫口头要约,而高拱答应了这个要求,这叫口头承诺,然而事实证明,无论是要约还是承诺,都比不上合同。 高拱同志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因为就在他最得意的时候,原先站在一旁死不吭气的冯保行动了——他拿出了合同。 这份所谓的合同,就是遗诏。 关于这份合同的内容,就不多介绍了,大体也就是些我干过什么错事,对不起国家人民,对不起劳苦大众,现在我死了,请诸位多多照顾我儿子之类,但当高拱看到那句关键的话时,当即暴跳如雷: “着令司礼监掌印太监与内阁大学士共同辅政!” 这回算是反了天了。 在明代两百多年的历史中,太监即使再猖獗,哪怕是王振、刘瑾这样的超级大腕,担任辅政也是痴心妄想,这是有道理的,毕竟大家都是明白人,跟着个太监能学到啥呢? 然而这个例竟然在自己手上给破了,高拱气得七孔冒烟。 更何况,按规定,遗诏应该是我来拟的,皇帝死得急,没来得及写,大家也都理解,现在你冯保竟然搞出一份遗诏,天上掉下来的?![/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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