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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引用救死亡线的人于2009/4/1 13:53:00说道: 救救青岛李沧区死亡线上的人——残疾人刘显峰 2008年12月3日,晴天霹雳,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一张判决书将我推至死亡的边缘,一夜之间我的资产化为乌有,老泪纵横,泣不成声,难过之极。 本人名叫刘显峰(今年60岁),家住青岛市兴华路12号,持有原始土地合法租赁证件原件——五十年的租赁合同,而晓翁村村委利用伪证件,暗箱操作让特大冤案,强霸私人财产,颠倒黑白的事情发生了。 人民法院是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保障,同时还是是法律的卫士,是老百姓、弱势群体、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可是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做着一些让人不能容忍和理解的事!他们颠倒黑白,以假乱真,践踏法律!试问晓翁村村委能仅凭一份自己伪造的合同复印件,就能起诉我这个持有原始合同遵章守法的合同签定人吗?此举合法吗 ?而法官在法庭上却帮助晓翁村村委提出鉴定本人原始合同的真伪性。本人提出要鉴定晓翁村村委伪造的合同的复印件时,法官却不予支持,请问这样合理吗?不听本人法庭陈述,不搞庭外调查,草草宣判,此举合法吗? 我是一位残疾人,这天大的横祸降临在我头上。本人曾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惩恶扬善!为民挽回损失!为社会伸张正义!但结果是:百姓的合法权益仍旧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老百姓依法挽回经济损失的诉求无人问津!!!试问正义何在?公理何在?法律何在???难道只有死在法院门口才能唤起政府官员麻木的觉醒和社会的关注吗?在全国上下响应胡主席号召创建和谐社会的时候,头顶国徽身为人民公仆的李沧区人民法院,为何这样目无国法!我生活无门,求救无门!社会无救,百姓无救!苍天明鉴,良心明鉴,人民明鉴!我呼吁政府有良心的官员、政府部门、新闻媒体、记者、律师帮忙救救残疾人吧!与我一起监督本人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我们将根据事情的进展适时向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公开本案的处理过程。(联系电话:15092136152,刘显峰) 希望看到此贴的好心人,帮忙把此贴转到其他网站或热门版块,让更多好心人看到,知道,读到这篇真实的报道。残疾人刘显峰叩首膜拜愿意帮助我的好心人! 李沧区人民法院电话:0532-66878690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532-83099188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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